稳市场主体,“看得准的新举措能用尽用”

市场主体是经济的动力载体,稳定市场主体是社会生产力的保证。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主持稳增长、稳市场、保就业座谈会时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增强紧迫感,挖掘政策潜力,确保准确的新举措用光,在5月份尽最大努力,确保上半年和全年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努力使经济快速回到正常轨道。

超过1.5亿的市场参与者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基础和坚强力量。他们也是确保就业、民生和稳定基本经济形势的关键力量。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关键是让广大市场主体有稳定的预期和稳定的发展。

今年以来,国务院常务会议多次对加强就业稳定和促进就业作出具体部署,强调“退税、减税、缓缴社保费、降低融资成本等措施,都是围绕稳定市场主体、稳定就业、稳定就业”展开的,“我们要进一步研究和运用各种政策工具,调动地方积极性,强化责任,切实稳定就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相关部门也迅速采取行动。从期末出台大规模增值税退税政策,到出台一系列稳定就业、提高技能、防止失业的措施,再到明确分步落实特困行业推迟缴纳企业社会保险费的政策,加快出台惠及企业的一揽子措施,政策效果逐步释放。

数据显示,今年1-4月,我国新增市场主体仍在较大基数基础上实现正增长,新增户数898.7万户,同比增长0.7%。其中,日均新办企业2.26万家,创历史新高。截至4月底,中国有1.58亿市场主体,仍保持10.5%的高增长率,为稳定基本宏观经济市场提供了有力支持。

然而,受新一轮疫情、国际形势变化等意外因素影响,3月份以来,特别是4月份,一些经济指标明显减弱,一些重点领域更加突出,物流不畅,一些行业和企业困难加剧,新的经济下行压力进一步加大。需要指出的是,越是关键时刻,政策越要从实际出发,解决大多数市场主体的“迫切需要”。一方面,已经出台的政策必须尽快落实;另一方面,由于当地实际情况不同,市场参与者面临的具体问题也不同。各地迫切需要出台更有针对性的措施,缓解市场主体的困难。

如果“真金白银”早一点到位,企业的活力和生命力就会更大。按照总理在本次座谈会上的要求,是“落实退税、小额留用减税等综合减免政策”,还是“加强就业稳定、失业保险返还、留用补贴、就业培训等政策”,或者“引导金融机构延迟支付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利息”,可以看出,如果新措施能够用尽,市场主体的负担可以进一步减轻,帮助他们生存和任职。

如果青山永远在那里,那就有无限的未来。全面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落实详细的救助政策,加强营商环境优化,千方百计保护市场主体,不断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为中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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