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蒂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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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个美丽的让人心弦的下午,我和我的商队已经进入了这块广阔的沙漠腹地。夕阳的余晖静静铺展开来,除了背光处的阴影给人一种莫名的威压外,整个沙漠一片祥和,风过后沙地上留存的片片涟漪,以及大大小小的沙丘,都像被上帝的手抚摸过,显出一种静谧单纯的美。我想,几亿年前,它们原本就是流动的水,风给它们塑造了美丽的形状,然后,因某种原因,突然的凝固,从此,微波不起,波澜不兴,而那一瞬间定格的美却永远留存下来,风化成沙直到今天,沧海桑田的演变庶几如此吧。

        我看了看西方蛋黄似的太阳,给我的商队下了快速赶路的命令,此时虽没有风,但已远比中午凉快,沙地上折射出的热量已经对我们构不成太大威胁,况且,经过几小时的休整,我相信大家都攒足了劲,人固然如此想,但队里的几头骆驼显然不配合,开始出现种种不安的征兆,甚至有一头挣脱阿米加的手,没命地逃逸开去。凭我几次穿越沙漠积累的经验,我知道可能一场大灾难就要来临了,我命令大家迅速结成方队,又将预先准备的绳子加固了货物,然后又让队员们牢牢抓住另一根绳子,以防在昏天黑地的情况下失散。我抽出一条细绸巾把它系在鞭杆上来测试风的方向,以便迅速判断出藏身之地。一开始绸条动也不动,然后开始微微飘扬,我知道要起风了,就迅速指挥我的队伍隐藏到一个固定沙丘旁边,我们不能选那些可移动的沙丘,否则就有被吞吃的危险。果然,很快的,沙丘开始翻滚,西北方的天空一下涌出了黑压压的乌云,就像早就埋伏好了,只等天公一声令下同时冲出,风是沙和乌云的帮凶,云和沙助长着风的淫威,它开始渐渐发怒,沙粒像散弹一样刷刷地打得脸蛋生疼,从地上到天上,到处是黄云滚滚,你没法睁眼,事实上,睁着眼什么也看不见,我蜷缩在一头伏倒的骆驼旁边,一只手紧紧攥住连接大家的绳子,这时候和队伍失散也许就意味着死亡。

        然而,上天似乎在炫耀它的能量,鼓起腮帮子使劲地吹,直吹得天昏地暗,乾坤倒悬,甚至它的额上青筋毕露。人,这时候像狂风里的一棵稻草,像风浪中的一叶扁舟。风,撕扯着你;沙,击打着你,甚至你自己都在否定着自己,心里好像有个声音在说,放手吧!不要再挣扎了。不,或许这不是来自你的心里,而是冥冥之中死神的咒语。我把头深深埋在双臂里,全力抗拒着风的淫威,死神的诱惑。也就在这时,我听到了阿米加的一声惨叫,那声音穿透了斜裹过去的风,穿透了暴雨般的沙,那声音里充满着对生的渴望,对死的恐怖,这时候的人,在生与死的双重挤压下,似乎已成为一张脆薄的饼,然后又被箭簇般的风沙击碎,片片成沙,化作天地间荒凉的一部分,永不再醒——而在这生命最简单的时刻,我们又能做什么呢,你只能哭泣,宣示一个新生命的开始,同样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哭叫,预示着生命的终结,生与死的序幕是何其相似。

        透过飞舞的黄沙,我模糊地看到阿米加挥舞着双手,步伐踉跄地向风沙里冲去。我明白是死神的咒语已经在他身上发生了效力,我甚至听到空气中他的狞笑。那一瞬间我的脑海里闪过了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阿米加的母亲。这个可怜的老人在我们出发前一再叮嘱我要把阿米加完整的带回来,甚至当我们的商队即将消失在旷野里时,她还伫立在村头的高岗上痴痴凝望,晚风吹动了她的满头白发,她的整个人融入了每个人的心里。我想起了老人渴望的眼,我想起了她紧紧握着我的手,枯树般干裂的手。“阿米加,不要跑,到——”话还没说完风沙就充满了我的嘴,我迅速松开了紧紧攥住绳子的手,朝着那个黑影跌跌撞撞地摸过去,也就在这时,我意识到离队是个多么错误的决定,风刮地你根本站不住脚,而脚下的沙似乎突然变成了流动地充满了漩涡和暗流的水,它伴着你的脚,撕扯着你的步伐,它让你明白它并没有死亡,它没有静止,它以它的威力告诉你以前的美丽和恬静不过是一个要治你于死地的陷阱。我翻滚着向前爬行,我好想抓住那个绝望的声音,那个癫狂的身影。然而他的身影终于被黄沙吞没。他喑哑的声音也终于消失在呼啸的风里。那一瞬间,有一滴泪滑落在我的脸颊,又旋即被风吹落,融进铺天盖地的黄沙里。然而灾难似乎还未开始,我回过头试图返回队伍,但谈何容易?我的眼里只有黑暗,只有翻滚的沙尘,我看不见我的商队了,也看不见那个巨大的沙包。那一刻,我想到了什么?似乎是死,又好像有我的母亲,似乎还有江南小镇上那个我常去的温馨的茶楼——有那么多,一瞬间里全部涌进我的脑海,我的意识开始迷乱,甚至想张开双臂大声呼喊,然而上天竟不给我这个机会了,我翻滚着,沙土塞满了我的口我的鼻,我渐渐觉得呼吸越来越艰难,我的胸口似乎要爆裂开来,我头上的血管突突得跳,然后一阵黑暗,我进入一个安静祥和地所在,我想那里可能就是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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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一个城堡的郊野上,我骑着骏马奔驰,我的身后紧跟着几个手下。我的马是来自大宛的良种:雪里飞,这种马长颈、细腿、圆蹄,全身上下没有一块多余的赘肉,更吸引人的是,它浑身乌黑,只有顶上有一块月牙形的白。跑起来极为轻捷,人在上面不会觉得颠簸。我的四周是一片碧绿的原野,不远处有一排排整齐茁壮的红杨,这是这里最具生命力的植物,也是这里的人聊以抗拒渐渐侵入黄沙的最后屏障,黄沙是比凶悍的匈奴部落更可怕的敌人,因为它们不是人的力量所能抗衡。

        听老人们讲,以前,这里曾有一个波涛三百里的内海,名叫“蒲昌海”。是由发源于昆仑山和帕米尔高原的河流,如葱岭河、塔里木河汇注而成。那时候,这里的气候湿润宜人,河流及海的附近布满了大大小小的村落和城镇,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城镇的周围是密布的杨树林和无际的草原,数不尽的牛羊马匹显示着这里的富庶。可是后来,草场慢慢退化,黄沙开始飘落,尤其是当西北风起的时候,漫天的黄雾会把一座座村庄城镇吞没,黄沙是草原的大敌。同时,由于远方游牧民族的经常入侵,人口开始往其他水土丰美的地方迁徙,导致大量的城镇成为废墟,而原来繁荣的景象,也只能在老人们讲的故事里去寻找了。有人说这是大地的神灵发怒了,也有人说是生活在这里的人们太奢侈,贪得无厌,一味的向圣海草原索要东西。但无论何种原因,这里的富庶开始凋零却是不争的事实,我们楼兰古国的文明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现在,内海已经几乎彻底干涸,人们经常会在已经风化成沙的海底上,捡到形形色色的贝类动物的壳。但那只是顽童们乐意玩的游戏。大人们则常望着弥盖半边天的黄沙摇头叹息。海干了,如今这里的水源主要依靠塔里木河,等到它再干涸了,周围所有的城邦的命运也就结束了。

        当然,现在这里还是颇有几个小国的,不过都很小,和我们楼兰国分布在大漠之南的是这样几个,具体言之,自楼兰沿昆仑山麓由东而西,至于莎车,凡十国,依次是楼兰、且末、小宛、精绝等是谓“南道诸国”。自莎车以西南,分布于帕米尔高原山谷之间凡八国,是谓“葱岭诸国”。彼十国与此八国,皆属羌族,是以关系较为紧睦。大漠以北,自疏勒沿天山南麓向东,至于狐胡,凡十二国,是谓“北道诸国”,属于蒙古人后裔。沙漠南北诸国,人口最多者如难兜不过三四万人,最小者如依耐,则有数百人。这些国家历来修睦,彼此之间不乏贸易往来,但是,自从匈奴从天山东麓的缺口不时攻入,抢劫人口和财物以来,各国多采取闭门应对政策,岁岁以重金贿赂匈奴,以求自身平安,长此以往,终于导致国力衰疲,看来,不用等到塔里木河干涸,匈奴就已经把这里消灭了——

      “公子,快射,几只好大的雕。”我的家将在后面大声叫我。我从沉思中回过神来,果然有四五只大雕正在天上巡弋,寻找可口的食物。“好!”我暗叫一声,摘下背上的铁胎大皇弓,这种弓适于远射。我从箭壶里抽出一支雕翎箭,箭搭弦上,双膀一较力,把弓拉得犹如满月,蓄势待发。我的雪里飞也放缓了脚步,同时尽量保持平稳,我瞄准了当中最大的一只,一松手,箭似流星,“嗖”,那只雕应声落地。“好箭法!”人群中一阵欢呼,“公子,好箭法啊!”我回过头得意地一笑,一提马缰,雪里飞“咴”地一声暴叫,前蹄倏地提在空中,我身后血红的大氅也呼得一声舒展开来。“公子好威风,难怪我们国内最漂亮的姑娘都被公子迷倒了。”“哈哈——”我大笑起来,“这样你们就太小看喀丽丝了,她不是应为这个才嫁给我的,勇夫未必抱得美人归。”“公子所言极是,不过我们今天的收获已经够多了,回去吧!不然老爷太太又该担心了,毕竟前段时间匈奴刚来侵扰过,我们不可大意。”“好吧!回去,把这几只雕再给卓依玛送去,吩咐她动作快点,我要在喀丽丝生日那天把礼物送给她。”“好的,公子,我这就按您的吩咐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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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喀丽丝,我来了。”我一边喊着她的名字一边撩开了月亮门上挂着的珍珠帘子。“喀丽丝,你个小淘气鬼——”话还没说完,一双温柔的小手在后面蒙上了我的眼睛,同时一种淡而优雅的香气轻轻把我笼罩。“小坏蛋,我知道是你,再顽皮我可要走了。”咯咯的笑声在身后响起,“还说呢,你走吧!昨天一整天都不见人影,忘了我吧?”她微笑着松开双手,在我背后闪了出来,这个小丫头,今天穿了件鹅黄色的绉纱裙,配着玫瑰红的小蛮靴,头发挽成了堕髻状,用象牙雕琢的钗子和一条淡紫色的绸带固定住。右鬓上斜挂着一条珍珠饰带,珍珠间用金线串起,低端是一个小巧的黄金雕就的小蝴蝶。我揉了揉眼睛,假装欣赏起屋里的装饰,不去理她。

          眼前的这个小屋布置得优美而典雅,靠窗的条几是古朴的绛紫色,上面雕了精致的飞天,龙女的图案,条几的上面放着一个宝石蓝的花瓶,里面储满了清水,斜插着几枝金黄的菊花,或已喷香吐蕊,或仍娇羞待放,菊花的四周是我前天给她采摘的一些不知名的野花,或为浅蓝,或为淡紫,或呈深红。几种颜色如此完美的搭配起来,显得朴素而又不失高雅,恬淡而又倍觉温馨。靠近几案的地方是一个铜嘴鸭兽香炉,大概是里面的沉香快要燃尽了,鸭嘴里吐出的香味是若有若无,这种飘飘渺渺的感觉恰到好处。窗帘是用细小的翡翠和玻璃石串成,被月牙般的银钩儿轻轻撩起,偏偏又有微微的风和不太强烈的阳光,使得翡翠玻璃折射的光不断变换,在其映射到的墙壁上留下星星点点的光的图案。靠近床是一个斑竹的小屏风,上面因了其旧有的斑痕巧妙的勾勒出一幅垂钓江水图,整个图画宛若天成。

        我还要看下去,她却执了我的手轻轻摇晃着说:“好了,不要生气嘛!我托人在中原捎来了最好的蚕丝,亲自给你织成了一条纱巾,虽然你不会用着它,不过它是我给你的,要你一辈子好好保存着,我还在上面绣上了鸳鸯的图案,还有两句诗呢,你猜是什么?”她斜睨着眼睛询问似的望着我,嘴角带着顽皮的笑意。“呵呵,我可猜不出,我们美丽的公主会有什么花花肠子,写出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哼,你等着后悔吧!我已经打定主意不把它给你了,你呀,我送你的东西你何曾保留过两天的,前天给你的那个香囊呢?怕有被什么狼儿,豹儿给偷走了吧。从今以后休想再从我这里拿走什么东西了。”我下意识的伸手一摸,果然,原本好好悬在腰带上的香囊不见了,可能是昨天骑马时弄丢了。“香囊是丢了,不过,你的诗句我是能猜出来的,这样能否将功补过呢?况且我也要在你生日那天给你一件珍贵的礼物呢。我香囊是为它丢失的,所以你不能这么绝情啊!”“那好吧!你说你要送我什么,还有我在丝巾上绣了什么话?答对了,我会考虑收回刚才的话。”“呵呵,你的诗句是:卿自多情我自痴,并蒂花下雨如丝。我还知道你等我对下联。等我想好了吧。”她的眼睛睁的大大的,黑水银般的眼眸里尽是诧异,弯月般的眉毛高高的翘起,不相信地望着我,“我把丝巾给你看了吗?你是怎么知道的?”“咱家自有妙计,我在天竺圣僧那里学会了透视术,不仅能看到你丝巾上的字,还有你的身体,嘿嘿——”我摸着下巴,不怀好意的奸笑地望着她。一缕红潮迅速漫上她的脸颊,“哎呀,你坏死了,我要告诉你父亲察伊尔大人去,叫他好好教训教训你,看你以后还敢不敢?”“没有用的,父亲大人这几天正商量着对付匈奴的大事呢,哪里会管这些呢,再说,你快成我们家的媳妇了,他能管儿子和老婆打情骂俏的事吗?”“谁要做你家的媳妇?美得你吧!”她的脸儿宛若半开的荷莲,娇羞里透着欢愉,白嫩里含着粉红,在她白色的裙纱和乌黑发丝的映衬下,就像从天竺传过来的白玉观音。我轻轻揽她入怀,手掌慢慢在她发间掠过,“喀丽丝,我是从丫鬟苏怡那里听说的。不过,我这几天很是焦虑。匈奴进攻的次数越来越频繁了,我想我们的楼兰可能不会维持很长时间了,如果国破了,我可能只有死路一条,可是没有办法,我是军人,我要担负起保卫国家的使命。可是,我舍弃不下你,如果我——”她轻轻掩住我的嘴,把头靠近我的胸脯幽幽地说:“我们可以绕道去中原呀!大汉帝国毕竟不是匈奴所能撼动的。”“不可能的,我不能丢下我们的城邦独自逃亡,否则我永远不会安心的,然而我们和匈奴太过悬殊了,周围的小国又各保自身,看来覆灭的命运不会太远了。”“哦,察苏里,你可别这样说,我会永远陪着你,你留下,我就留下,你真的死了,我也会在这里等着你,一百年,一千年,我死了,我的魂魄仍然会永远守候你——”她说不下去了,泪水扑簌簌滚落下来。“好的,一百年,一千年,我们永不分离,亲爱的喀丽丝。”我紧紧拥着她,室内暗下来,窗外的太阳被乌云遮蔽了,要下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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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破了。越来越多的匈奴兵冲进来,我放下弓箭,抽出弯刀,和几个亲兵冲下去,我不顾一切的用力砍杀,鲜血不断从倒下的匈奴兵身上迸射出来。空气里充满了难闻的血腥味,混杂了房屋和尸体燃烧时发出的难闻气息,让人作呕。我挥着刀,退向拴马的地方,我要去救喀丽丝,本来明天是我们大喜的日子,然而城破了,家亡了,我们什么都没有了。一个年轻的匈奴兵见我想走,挥着刀向我冲过来,妈的,我低骂一声,扭身避过了他的刀锋,同时把刀准确地插进了他的腹腔里,刀拔出的霎那,鲜血喷泉般的喷射出来,我狂吼着,一脚踢开正在歪倒的尸体。又一转身将另一个企图偷袭的匈奴兵的头砍落,他腔子里的血溅了我一身。我几乎成了一个血人,脸部的肌肉不断抽动,旁边的几个匈奴兵看见我凶神恶煞的样子,不禁连连后退。我迅速转身,一刀砍断拴着马的缰绳,然后将刀向身后快速一挥,逼退他们的进攻,飞身上马。我的雪里飞狂嘶一声,四蹄撒开,踏着断头残肢的尸体和满是雪洼的街道向前冲去。

      我无法把马打得更快。满街都是乱窜的人们。呼儿唤女的,哭爹叫娘的,此起彼伏。好容易到了喀丽丝的家门前,由于她的住处是在内城,所以匈奴兵一时还没攻进来。我下了马,大步流星地赶将进去。院里已经是一片狼藉,仆人们已经逃得差不多了,临走时都不忘携带点早就看上平日又不敢拿的东西。我无心多看,“喀丽丝,你在哪里?”我的声音带着哭音,闯进她的屋里。她正在收拾行李,手里正拿着我送她的生日礼物——雕绒毛织就的大氅。见我进来,她不禁吃了一惊,顺手抽出了身上携带的匕首。“是我,察苏里。”匕首当啷落地,然后嘤咛一声扑进我的怀里,我扔下刀,抱住她,她的白色衣衫上立刻开满了星星点点的梅花。“我的察苏里,我的亲爱的,你没受伤吧!让我看看,这么多血,我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我用手掌托住她布满泪痕的脸,认真地对她说:“城破了,知道吗,喀丽丝?楼兰完了,我们的国家完了,很多人都战死了,国王已经出逃,我的父亲也走了,现在我们必须也逃出去,扔下这些东西,跟我走,我的雪里飞,还有我手中的刀能保证我们冲出去的。快点,跟我走。”“察苏里,我们能去哪里呢?没有地方去,还记得我们的约定吗?一百年,一千年,我都会在这里的你,我有一个预感,我会失去你,这种感觉很强烈,我好害怕,知道吗?我怕我永远都再见不到你,怕我的魂魄千年万年飘荡在荒漠上,等你,寻你。”“不会的,喀丽丝,我是我们楼兰最勇猛的战士,我会好好保护你的,永远不丢下你。”她轻轻挣脱了我的怀抱,在几案上拿起一块丝巾,凉凉软软的,极好的质地,上面一对栩栩如生的交颈鸳鸯,旁边是红线织就的两行字:“卿自多情我自痴,并蒂花下雨如丝”为什么要下雨呢,我们难道只能是雨里的并蒂花。我的泪悄悄落下,我想起了汉人中流传的霸王的故事,英雄气短,这是种难言的悲怆。

      z好歹也要拼拼了,打出去就活了,出不去一起死。我把丝巾贴在心窝处,弯腰捡起刀,“走吧,我们的时间不多了,匈奴人快要攻过来了。”她默默点头,拿起我给她的雕绒氅,我没有反对,也许如她所说,我们很可能冲不出去,到时候,这些东西也算是死前美丽的一段回忆吧!

      我把喀丽丝扶上马背,用绳子把她牢牢的拴在上面,因为她从未骑过马,厮杀起来我也很难顾及到她,万一跌下来,我一个人冲出去又有何意义。匈奴兵的冲杀声愈近了,咚咚的战鼓声也越来越响。我知道,我的同胞们也拼耗得差不多了。走的走了,留的死了。我回过头最后看了一眼这些熟悉的街道和房屋。然后,用刀尖戳了一下马的屁股。雪里飞狂嘶一声向外城冲去……

      匈奴兵潮水般涌来,我左右开弓,弯刀上下翻飞,渐渐地我感到手臂开始酥软,再砍杀一会只是机械的挥舞胳膊,同时,我的背上,大腿上都被他们的长矛刺中,一股火辣辣的疼痛,然而我不能停下来,身前是我最爱的女人,我已经不仅仅是在为被践踏的城邦拼命,更是为了我的爱人,我的未来的幸福。一批批匈奴兵倒下,城门马上就要到了,我强提着精神,奋力做最后的搏杀。“放箭,射死他们。”我不禁一惊,我知道如果他们真得放箭,我们就会死无葬身之地,匈奴兵的箭术闻名天下。我用眼睛的余光扫视,发现有些人正准备弃刀抽箭。那一瞬间,千百个年头在脑海闪过,怎么办?一起死吗?喀丽丝转过头来,充满柔情的望着我,脸上的神情一片坦然。刚才的话,她一定听见了,她知道,死亡来临了。然而只要能和心爱的男人死在一起,又有何妨?

        “不要放箭,抓住那个女人,她是楼兰国的第一美女,抓住她献给大王,重重有赏。”一个沙哑嗓子的军官大叫起来。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匈奴兵开始拼命地攻击。我的雪里飞也接连中刀,跪了下来,哀鸣不已。我抬抬头看见,门,就在前方,可我们却走不到了。就像我们的婚礼,只差一天喀丽丝就是我的妻子了,可就在它即将来临的刹那,等待变成了永恒。我的刀,慢了下来,开始无方向的挥舞,我尽力了。我用一只手紧紧地拥住喀丽丝,贴在她的耳边,轻轻地说:“亲爱的,我们要死了,你怕吗?”她深情地望着我,摇摇头,目光是如此的专注,如此清澈,像是要把我的整个人,整个身心全部印进她的眸子里。然后她笑了,像我们初始那样,恬静而又略带羞涩。“从现在起,察苏里,我就是你的妻子了,千年,万年,我们都做夫妻,千年万年,我在这里等你回来。塔里木河的圣水之神作证!”我点头,“我会回来的,无论是千年万年,无论我在哪里,我都会回来,等我,来生,我们再重逢,我娶你做我的妻。”我把刀倒转过来,对准喀丽丝的心窝,用尽全身的力量刺了进去,刀,穿过了她的身体,我的心脏。她回过头来,深情地望我最后一眼,轻轻地说:“我喜欢这样的收获。”血从她的嘴里涌出,我抬起头,泪光潸潸里看到,西方的残阳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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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醒过来时,正躺在卡库的帐篷里。他们是继我们之后的第二个从长安出发的商队。“你醒了。”卡库放下手里的水壶,关切地看着我。“我们发现你时,你正一个人躺在沙地上,当时以为你不行了,好在真主保佑!这曾是楼兰的国度,后来被风沙湮没了,风经常能从天山东麓的缺口处吹进来,所以很多商队都在这里失踪了。”他做了个祈祷状,我轻点头表示感谢。“对了,发现你时,你的身上盖着这个东西,是你妻子绣的吗?真是好手艺!”他拿出一条发黄的丝巾,递给我,上面似乎有血,但已经变成了暗黑色。我接过来,首先映入眼帘的是那两只交颈游弋的鸳鸯,但都在前胸处破了个洞,似乎曾被什么利物穿过。鸳鸯的旁边是两句诗:“卿自多情我自痴,并蒂花下雨如丝。”我的泪马上来了,一种跨越千年的痛楚瞬间穿透我的全身。我把丝巾放在嘴边深情地亲吻,我的泪斑斑点点地洒落在上边。刹那间,明白了我的前世今生,明白了为何在我以前懵懂的生命里,总会有一个哀怨欲绝的眼神,一轮如血的残阳。它们几乎夜夜如梦,等待什么?呼唤什么?到如今我全部明白了。“我的爱,我的喀丽丝,千年来你真的在这里苦苦守候么?”我走出帐篷,把脸贴近细腻的黄沙,泪如雨下。“我回来了,可你在哪里,我的永远的喀丽丝?”我的唇紧紧亲吻着大地黄沙,我喃喃地深情呼唤,不知是谁用马头琴伴奏的胡地民歌……(2005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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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西马,七十年代出生于章丘,现居淄博桓台。学生时代发表诗歌,后因生活所迫搁置多年,于2009年重新拾起久违的文字,先后在《星星》、《山东文学》、《天津文学》、《时代文学》、《文学港》、《山东诗人》、《中外文艺》、《诗刊》、《诗选刊》、《行吟诗人》、《天涯诗刊》、《边缘诗刊》、《华夏散文》、《中国散文家》、《中华风诗刊》、《未央文学》等纸媒刊物发表作品。曾获“清照杯”全国诗歌大赛一等奖,“黄河口杯”全国金秋大赛三等奖,有作品入选大型文集《诗歌里的齐鲁风景》、《章丘文学双年鉴》等,著有长篇小说《滑向青春的利器》、散文集《水上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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