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法典》您可能需要了解的第七件事

今天说一个比较简单的问题: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说的简单点就是当你的权利受到侵害你最晚多久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你的权益,否则人家就可以抗辩说你的诉求过了时效。


举个简单的例子,朋友借你钱,约定2021年1月1号还,如果不换,你只要在2023年12月31号起诉他就行,如果过了这个时间,你朋友就可以抗辩说过了诉讼时效。


比较重要的2个点:1、《民法典》192条规定,诉讼时效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就是时效过了,义务人就可以抗辩不履行义务了。2、《民法典》193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也就是人民法院不得代替义务人提出抗辩。

 

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法律不保护好人也不保护坏人,法律保护懂它的人。

 

诉讼时效过了,义务人就可以提出不履行抗辩,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大觉的人。法院不的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制度,法律也不保护自己不主动提出抗辩拒绝履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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