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116)-海德格尔的美学思想

海德格尔的美学(六)

2.1 海德格尔如何理解美学

正如海德格尔所指出的,“美学”一词是现代的创造。它由亚历山大·鲍姆加滕 (Alexander Baumgarten) 在 1750 年代创造,然后被康德在他的《判断力批判》(1790 年出版)中地引用。[ 13 ] 鲍姆加滕从希腊语“感觉”或“美学感觉” (aisthêta(N1 83/GA43 98)一词形成了“美学”一词 。看得出现代“美学”最初被认为是关于aisthêta的科学,是感官可感知的事物,而不是noêma,单独思考的问题,就像数理逻辑中处理的真理一样。事实上,现代美学来自于在感性领域中的逻辑思维愿望(N1 83/GA43 98)。也就是说,正如逻辑(被理解为思想科学)试图理解我们与真实的关系,美学(被理解为感觉或感觉的科学)试图理解我们与美的关系。[ 14 ]承认现代美学的中心焦点是美,并不能否认它对崇高的传统兴趣或对卑鄙、淫秽、媚俗等的后现代关注。相反,海德格尔的观点是:美学是人们对艺术所表现的美的感受状态的一种沉思,其出发点和目标是为这种状态设定一切定义和解释标准。(N1 78/GA43 91)现代“美学是对与美相关的人类情感状态的考虑”(N1 78/GA43 90)。海德格尔并不否认在现代美学传统中(康德和鲍姆加滕之间,只是开始)存在许多分歧。相反,他的论点是,即使是现代美学传统中的分歧也发生在共同方法的框架内。海德格尔在提到艺术的“审美”方法时指定的正是这种共享框架。正如我们所料,这一基本框架巩固了现代美学的探究形式,即通过“考虑与美相关的人类情感状态”来研究美。海德格尔观察到:艺术品被设定为“主体”的“客体”,而这种主体-客体关系,特别是作为一种感觉关系,对于审美考虑是决定性的。(N1 78/GA43 91)

换句话说,现代美学通过预设主体/客体二分法来构建其对艺术的理解:美学预设艺术“客体”和体验“主体”之间的根本分界线,随后被感觉跨越. 当然,主体/客体二分法构成了现代世界观的基础。在某个艺术对象前预设一个观看主体,分享他对这件艺术品的感官体验有什么特别的方式?这幅美术作品应该是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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