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米歇尔·福柯《规训与惩罚》有感

        米歇尔·福柯,来自于二十世纪中期的法国后现代主义哲学鬼才,一个将探索的目光放到麻风病隔离所、精神病医院、监狱或者邢台的社会观察者,阳光不愿亲吻的地方,福柯带着蜡烛照亮,于是光明和黑暗连接,瑟瑟发抖的荣耀华贵身后是昂首挺胸的龌龊肮脏。福柯对于被掩藏了的社会、权力、知识和话语之间的相互关系似乎极为感兴趣,他的著作《疯癫与文明》、《性史》、《词与物》等或明或暗都有所提及,尤其是《规训与惩罚》一书,表面上似乎在写法国司法和刑罚体系从17世纪到19世纪的变迁史,实际上确是以此为突破口探讨权力、知识、身体与灵魂之间的深层关系。

        《规训与惩罚》一书是福柯在20世纪70年代最重要的著作之一,是福柯70年代致力于各种社会活动后的思想凝结之作,他支持改善犯人人权状况的运动,和萨特一起声援监狱暴动犯人的抗议游行,他冒险参加西班牙抗议独裁者弗朗哥对政治犯的死刑判决……一次又一次或目睹或参与的抗议活动中,福柯不断思考着权力的深层结构及其背后构成权力的各种技术,包括酷刑、惩罚、规训和监狱等,并以其细致入微的观察和丝丝入扣的思考,将各种看似风马牛不相及的事情联系在一起构成一个完整的发展系谱。

        《规训与惩罚》一书按照原来的法文翻译应该是《监视与惩罚》,但是在英语版本中,福柯建议将书名改为“discipline and punish”,即“规训与惩罚”。至于原因,我想这和福柯本人的“变异”思想有关,福柯比较反感或者说反对某种权威机构的思想,譬如历史学、哲学、社会科学等,这也是为什么福柯在书中写他论述的是“科学——法律综合体谱系”而非“科学——法律综合体历史”的原因之一,类似于历史学科之类的精细化的学科分工对于福柯而言像是一种规范的驯养工具,禁锢了人的思想。而discipline这个词,它的英文有两层意思,一层是纪律,纪律本身而言就是对人的一种约束规范,福柯认为“纪律是一种有关细节的政治解剖学”,另一层意思便是学科,且这个学科常常是泛指,而不涉及具体专业。我想这就是福柯选用这个词的原因,一语双关。

        再来说说这本书的内容,本书共计四个部分,十个章节。基本主题如书中所表述,《规训与惩罚》论述了关于现代灵魂与一种新的审判权力之间相互关系的历史,论述了现行的科学——法律综合体的系谱。在这种综合体中,惩罚权利获得了自身的基础,证明和规则,扩大了自己的效应,并且用这种综合体掩饰自己超需的独特性。当然若我们稍加留意,不难发现本书前三个部分所对应的历史背景是很有趣的。第一部分“酷刑”,对应17—18世纪君主专制制度下的法国,此时掌权者是国王贵族及神职人员,酷刑成为一种仪式感极强的公众景观,本书开始便描写这种景观,即1757年对达米安公开行刑的残忍场面,紧接着附上一份八十年后由列昂·福歇制定的巴黎少年监管所规章,前者的血腥残忍和后者的看似温和形成强烈的对比,由此展开对酷刑作为公共景观逐渐消失的原因的探讨,而后提出一种关于惩罚行为的全新道德,涉及到肉体知识学、权力经济学等等。

        第二部分“惩罚”,这部分承接第一部分,当“酷刑”作为一种惩罚手段失去了其应有的价值时,福柯认为惩罚权利必须发展出一种新的结构和技术,然后从某种所谓的“惩罚权利经济学”出发提出关于惩罚技术的革新的观点。当我们看到革新的时候直觉上应该联想到混乱,纵观古今多少革新都是在混乱中萌芽,当然这里关于惩罚技术的革新也没有跳出窠臼,它主要发生在1789-1799年,这十年从巴黎人民攻占巴士底狱开始,法国大革命闹得轰轰烈烈,社会混乱,党政更迭频繁,与此同时,过往的贵族和宗教特权不断受到自由主义政治组织及上街抗议的民众的冲击,旧的观念逐渐被全新的天赋人权、三权分立等的民主思想所取代。因此的新的惩罚技术的产生是必然的,这种惩罚是一种“能够恰到好处显示事实犯罪的障碍性符号体系,一种精心计算的惩罚权利经济学在司法领域的应用。”

        第三部分“规训”,福柯在这部分论述了纪律于学校、军队、医院、工厂的重要作用,然后进一步思索纪律如何作用于肉体并制造出“驯服的肉体”,从而进入到规训社会。值得注意的是,在这里我们应该严格定义何为纪律?纪律不同于法律,它是一种强制性规范,且带着明显的压迫性,将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都笼罩着,它致力于打破法律所说的平等,在无数个体中通过标准甄选出产生权力的对象。这一点与1800-1850年法国资本主义快速发展,资产阶级、律师、知识分子等掌权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甚至我们可以预想到随着规训社会的到来,纪律会取代法律,联合惩罚这种“制造效果的艺术”,通过层级监视、规范化裁决以及检查等手段,成为主导社会的控制方式。如此,规训的社会变成一种“封闭空间”,成为巴勒斯必下的“控制的社会”。

        最后一部分“监狱”可以说是对全书的一个总结,福柯在书中将监狱描述为是一种“彻底而严厉”的制度,但同时也指出监狱并不能限制的犯罪甚至可能诱惑犯罪。这让我想起此前看过的新闻,说是某个国家老龄化严重,老人无人赡养所以通过强奸偷窃等方式犯法进入监狱。对于这部分老人,进监狱可能比回家更令人觉得喜悦。虽然监狱体制时而不能充分发挥其规训与惩罚的作用,但是由于人们如今还未能寻找到能够替代监狱的新事物,所以大部分人还是对监狱充满了神圣的期待。正是由于这种暂时的“不可替代性”以及规训技术的发展,整个社会不知不觉就变成了一个“监狱群岛”。

        很多人都说读福柯的《规训与惩罚》会有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因为它告诉我们,身边的学校、医院、军营等等看似履行不同社会功能的机构实质上都是变异的监狱,而我们正是生存在监狱里的囚犯,这实在是令人不寒而栗。在此之前福柯的著作《疯癫与文明》他在解析权力构成与实施手段时,尚还会划分一个边界,将一部分人画到圈外,清楚地分出我们和他们,甚至是用划分麻风病人的方法来证明我们的理性文明,但是《规训与惩罚》却是将我们整个社会视为一张密不透风的权力网。

        “用烧红的铁钳撕开他的胸膛和四肢上的肉,用硫磺烧焦他持着石军胸器的右手,再将融化的铅汁、沸滚的松香、蜡和硫磺浇入撕裂的伤口,然后五马分尸,最后焚尸扬灰”达米安被判处死刑的过程精细而残忍,这是一场司法仪式,用烧焦的血肉,化成粉末的身体坚决捍卫司法神圣,这也是一场政治仪式,用血腥暴力树立皇权尊贵。八十年后这种血腥的仪式几近绝迹,一种温和的、被视为人道主义胜利的监禁制度取代了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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