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水杯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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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刚来的时候,我买了一个带把的玻璃水杯,替换了之前的一个陶瓷水杯。

一来我喜欢玻璃水杯的透明,不管泡什么看起来都很有质感,特别好看。二来觉得之前的陶瓷水杯小了,不适合夏天用,这个新买的玻璃水杯看起来大多了,夏天饮水量大,太适合了,对新买的水杯很是满意。

今天午饭后,打瞌睡打得不行,就用之前的陶瓷水杯调了一袋速溶咖啡喝。完了,将上午泡过红豆薏米茶的玻璃水杯一并洗了。无意地,用陶瓷水杯装满水倒进玻璃水杯,想试试玻璃水杯究竟比陶瓷水杯大多少?

结果,陶瓷水杯里还没倒完,玻璃水杯已经满溢出来了,简直太意外了。把两个杯子放在一起,左看右看都觉得玻璃水杯更大呀!

玻璃水杯杯口比陶瓷水杯杯口大了一圈儿,也比陶瓷水杯高一些。主要不同在形状上,玻璃水杯是直身的,陶瓷水杯上小下大,像葫芦从中间断开后底面一段的样子。凭眼看,无论怎样都认为玻璃水杯更大的。

事实面前,我不得不改变玻璃水杯比陶瓷水杯大的认为。这一比较,对自己心里无伤大雅,反而更加懂得了,以后要少用眼睛对一些事物下定论。因为目测的完全有可能是错误的。

无独有偶。下午,朋友打来电话,很感慨地说,租她房子的那个大姐还真看不出来,原来是那样的一个人。

租朋友房子的人就是我们小区的熟人,平常看着很爽快、诚实的一个大姐。一个月前,到处找房子的她问我知不知道谁有房子要出租。正好,朋友从小区搬走后,钥匙一直放在我这里,让我帮忙如果有人要租房子带去看看。

带那个大姐看了房子后,她还真看上了朋友的房子。我把朋友的联系方式给了她,让她们自己商议。双方一番商议还价,很快签了租房合同,租房期是半年。朋友说,看她人还不错,就应了她要求合同从六月一日才开始生效,房子空着将近一个月也没关系。

可是,今天那个大姐打电话给朋友,说因为自己之前的房子在买卖上出了问题,她都还没有搬进朋友的房子去住,现在准备不租朋友的房子了,且只承认付半个月房租。

朋友同她理论,怎么可能只付半个月房租?结果,她找出各种不是理由的理由来对付朋友,想强词夺理地将毁约变成正常。朋友万万没想到,看上去爽快、仁义、讲理的一个人,却是那般不讲诚信,不讲道理。单方终止合同不说,还要让朋友如此让步。就算念在大家以前都是同小区的,也不至于处处都要让别人吃亏来成全自己的利益吧!最少也该付整月的房子啊!

朋友认清了租房大姐的本性后,也不再对她施以仁慈之心,决定严格按照合同来,单方违约的赔付两个月房租。

朋友讲完了她房子的出租风波,还自言一般地感叹:“现在的人呐,太难看清了!”

正想给朋友分享自己今天试水杯的事,朋友有事却急急地挂了电话。

就连水杯都要目测错,何况拥有最高智商的人呢?

所以,不要轻易给眼睛看到的人和事物下定论。只有在利益面前,在事实面前,才能得到唯一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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