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在1996年的一件小事

图片发自App

今天本来想好好写篇文章,但是因为上不上网的问题,鹏飞和宝儿杠上了,我也被烦得写不下去了,但是卡却不得不打,毕竟前面已经连着发了10片,前功尽弃有些舍不得。

于是索性停下来,碰到以前的一本日记本,其中有一页,还被折了一个角,好奇之下,就翻看起来,这事儿好像还是发生在南京,往昔稚嫩的文字跃然纸上:

1996年7月5日,送完行李回来,雨还未,心绪未宁。凑巧问刘宁(二姐夫的表弟)借了10元,用剩下的钱买了。

这七朵花仅售三毛钱,在我心里,它们却完全不止这个价。我忘不了这卖花的祖孙三人,在雨中为生存苦苦挣扎的那一幕。

在我买花的时候,雨还不大,却很细密,落在三轮车上的鲜花上,像晨露一般可人。我看到粉色的yanwei尾在向我招手,就停下来问:“阿姨,这花要到少钱?”

“三毛,这里七支燕尾全部给你。”老人很爽快。

“好啊!好啊!”我一听,激动地往裤兜里掏钱。

此时,市场的管理人员(现在应该是著名的城管了)来驱赶他们,因为我在挑花,付钱,他们见没有停下来,就用脚狠狠地踢那辆三轮车,连踢三脚。

三人实在忍不下去了,那媳妇模样的中年女子气得嘴唇发紫,她哭叫着:“我们不是正走吗?人家要买花的,就做三毛钱生意,你也不要这么欺负人哪!”

这字字句句,因为气愤,说不上连贯,却有着说不出的悲怆,这是多么可亲的一家,祖孙三人,在雨天卖花,被人驱赶的途中,为一个陌生人停驻,做三毛钱的生意,因此而受欺侮。这种感觉叫人不好受,我的心也被扎得生疼。

三毛钱在这个社会,能买到什么,这一家三口,冒雨出来卖花,除了爱花,以这么低的价格卖出,不是为生计所迫,又是为了什么?

在不远的菜市路口,我看到数个强壮的菜贩,在雨中叫卖,声音嘹亮。他们并没有被驱逐,我不明白,为什么偏偏要驱赶这三位可怜的卖花女?本本分分的做生意,难道就触犯了他们神圣的职业了吗?

看完日记,我很震惊,我确实忘了,曾经用三毛钱买了7支燕尾,借着钱还买花,蛮小资的。

但是,再细细思量:如果我当时真善良,应该跟着她们走一段路,直到她们安全了,才买她们的花。亦或者,我该多给些钱,而不是这仅仅三毛。再或者,我该替她们出出头,说几句话,那么她们或许心里会好受些。

可是,在日记本上,我只看到了那个懦弱地我,那个不敢迎面直击,只敢背地抱怨,卑微且鄙薄。也就是五十步笑百步:他们执法过于严厉,儿我为了占三毛钱便宜,拖累她们受气。

唉——人生不能重来,幸而还有生机,可以改过,可以反思,可以完善。或许还有漫漫长路能洗去无意间沾染的污垢,可以让自己渐渐活得圆满,活得安心。

你可能感兴趣的:(发生在1996年的一件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