啃完第二本英文小说

花了大概三个月的时间算是稀里糊涂地读完了英文版的《傲慢与偏见》,没有成就感,只是觉得太难啦!

今年正式决定读英文原著,主要有几个考虑:记单词;通过英文小说体会英文之美;间接辅助英语口语的练习。

开始之前也了解过,如果词汇量不是特别大,最好还是循序渐进。

第一本读了《小王子》,因为生词比较少,整体句式也比较简单,所以连着读了两遍。后来又看了英文版《麦琪的礼物》,这是高中的课文,篇幅很短,读起来也不是很困难。

有了这两本的基础,我就想挑战一本高难度的,我觉得读自己熟悉和喜欢的作品比较好一些,因为了解剧情,代入感会更强,即使遇到生词,也可以基于对于中文小说的记忆,联想起来是什么意思。

一直以来都很喜欢《傲慢与偏见》这本书,电影看了好多遍,很喜欢饰演伊丽莎白的凯拉奈特莉(演了好多经典作品)。

尽管这本两百多年前的书,生词颇多,句式复杂,人物交织,我还是毅然选择了它。

生词多,我就多读几遍,单词就要一本一本地记,如果啃下这本书,自己的词汇量肯定会有质的飞跃。

如今第一遍读完,跟当初的设想差不多,生词太多了。这一遍下来,可能真正读得通顺的大概五分之一,剩下的全靠剧情记忆,生词提示,乱蒙瞎猜。

我印象深刻的收获大概是两方面:

一是,熟悉了英文长句的句式结构,起初一个长难句上来,找不到主谓宾,不知所云,后来发现,所谓的长难句就是无限加插入语,为了表达的需要,能插多少插多少。看得多了,就掌握了套路,后来再看到这类句子,就比较顺了。

二是,偶然看到自己记过的单词,会有一种老朋友相见之感。就像我们常常因为名著的一句话而读这本书,当读到这句话的时候,就会特别开心。单词也是这样,为了辅助看英文小说,我每天记四十个单词,在看小说的时候,发现这些单词有的出镜率还蛮高,每次看到就心头一喜。

英文小说的整体进攻战略就是啃一本是一本。

接下来分三步走。

把中文版小说再读一遍,然后再读英文版,最后看一遍电影。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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