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子道家思想59


段落二

原文:文子曰:欲尸名者必有事,事生,即舍公而就私,背道而任己,见誉而为善,立名而为贤,即治不顺理而事不顺时。治不顺理则多责,事不顺时则无功,妄为要中,功成不足以塞责,事败足以灭身。

注释:文子认为:想要追求高名荣誉的人就会想方设法生事,事情出来的多了人就会逐渐舍弃公理追逐私心私利,违背自然规律而妄呈个人之心机智谋,这是为了博取名誉和利益才会做好事,为了贤名和虚荣才会孜孜以求成功,而沽名钓誉的人就会导致治理国家不按常理和标准,贪图事功的人就会做事情不顾时势规则而肆意放纵。治理国家不按常理和标准,就会引发众人的争议和责难,贪图事功不顾时势规则,就容易出现劳而无功,力而不获的情况,如果不按常理和标准治理国家,即使取得了一些成就,那么功劳不大就不足以搪塞众人之口,而一旦事情不顺利甚至会殃及自身的安危。

有言:自修,有所守,无为而治。

在治身、治国的过程中,人往往不能做到一贯的坚持原则和标准,经常会因为外部的影响而出现不断波动、反复的情况,甚至有可能因为一时的过激情绪、思想和行为,导致不能挽回的事情发生,这就是极而不能返的时候了。所以,不任私,就可以公而不偏,不肆意,就可以周而不缺,那么修身、待人、处事之时,就可以做到“方而不割,廉而不刿,直而不肆,光而不耀”了吧。君子能够做到“穷不易操,达不肆意”,也是因为能够有所守吧,其更近一步的修行就是趋于无为的境界了。

而反观那些汲汲于功名利禄者,无不“穷则仰人鼻息,达则上下其手”,其甚者,无所不用其极也,置民生、人事、国法于不顾,往往其成也速,其败也速。故邀名求利者,非生事不足以动人,而其治国也,治不以理而以利,事不以时而以私,于是功成不足以塞责,事败则足以灭身。沽名钓誉者戒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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