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一书:法律人的三本日记

这是一套系列实务丛书,《检察官日记》、《法官日记》、《律师日记》,虽然是日记,但只是用“日记体”进行的表达,和一般日记会记载那些不为人知的内容有截然不同的区别,窃以为,用办案札记这样的表述更为精确,本想用“司法系统的三本日记”,但是律师并非这样的成员,而且在很大程度上,用“法律人”也是律师这个群体对和公检法关系很无奈的一个表达选择,法律共同体这样的大词,只有弱者才会使用,也折射出律师在整个法治环境中角色的尴尬。

 一《检察官日记》


第一部是《检察官日记》。


作者88年,基本和我们同年,能在这样的年纪拥有如此丰富的经验和阅历,这点足以让人佩服。


全书是以检察官的办案手札的方式记录了检察官工作过程中的点点滴滴。


因为作者是在反贪局,所以侦办的是职务类犯罪,这个工作就是《人民的名义》中候亮平的角色。


这几天在网上流传的是湖北巴东县委书记陈行甲在提拔之际毅然辞职的访谈,这位县委书记以铁腕反腐著称,他自己说到关于腐败时候说,只有自己干净才能理直气壮要求别人。这也正是广大领导干部在腐败这场考验中应有的态度。


全书在一些案件流程、体制者是如何思考、潜规则做了一些披露,特别是在一些案件的处理中,国法和人情的权衡、兼顾也是体现了一位执法者既有金刚怒目又有菩萨心肠。

         二 《律师日记》


第二本是《律师日记》。

作者以西南边陲兼职律师的经历写成此书,忠实记录边疆法治实践图景,还原当地法律工作者的工作状态,也立体描写了最边远的基层法治众生相。

每篇小故事都是承办案件的记录,律师承办的案件,不仅仅是别人的人生,还是人性,在这样的逻辑背后是很多案件不仅仅是法条的那种理想化和理论化,更多的是人性在法律上是呈现。作者兼职律师四年,承办的很多案件我也很有共鸣,作为普法书籍,足够。作者作为博士,很多案件我认为可以继续在制度层面做一些深刻的思考,这样深度就有一点的传播力。

不知为何,在这两本书籍里都把作者从事的工作单位等全部隐去,这样的做法是因为这样的公开行为会影响当地的司法的形象么?不知何因,不思其解。

文中的一段话:人必须每天不停的开拓生活与自由,然后,才配有生活与自由的享受,这是在自驱力下的律师的真实写照,每天都在挑战和否定自己。

 

  三 《法官日记》

第三本是《法官日记》。

现在很流行研究“法官如何思考”,对于这样一个很古老的职业,的确是神秘而又遥远,以和法官打交道的律所来说,正常的了解和认识无非也是在法庭和文书上。

这是三本书籍里唯一一本披露出作者供职单位的书籍,一定程度上说明法官还是很坦荡的。

这是一本河南基层法官的以“日记体”进行表达的书籍。以点滴的方式记录法官在办案、生活、思考等方面的经历,读来很有现场感。

律师不知道是不是职业思维很讨厌,在某些时候会纠一些别人不关注的东西,打破那种微妙的平衡和美好。

其余不说,以本书第41页说到的虚假诉讼案件为例。作者说到:“既然有领导和院长打招呼,咱们还是得配合一下,先做做原告的工作。我们做原告工作的第二天,院长便叫了主管领导去说事(当事人可能关系真……但碍于领导说情,指示将本案放一放,等院长亲自汇报后再进行处理。”

不知道读者在看到这段文字的时候是何想法?

套用姜文在《让子弹飞》中的一句台词。

关系;

关系;

还是他妈的关系。

对,就是这种感觉,我们一直以来不想承认,不愿意承认的,不得不承认事情就是司法一直以这样的方式被影响,被玩弄,司法是不应当受认可来自外界的影响,这样的书籍无疑是给当事人传达出那种错误的理念——打官司,打的就是关系。

我们需要传达的是这样的司法理念么?

诚然,我们理解法官的无可奈何,我们认可他们在现行审判体制下的无奈,法官判案却不是法官说了算,得靠不是坐堂问案的审委会说了算。

今天听的韩律师的课程,他说到:司法改革应该多听听律师的意见,不能过多听法官、检察院、公安的意见,因为,他们是既成职业利益的守护者。此话在这样的专业书籍表达背后,的确有支持其存在的必要性。

每个法官都有自己的职业理想,他们的确是铁肩担道义的一群人,也希望在法官责任终生制情况下的他们的职业理想能够得到最大程度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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