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的逻辑》读书笔记(十四)——教学活动理论的考察

        “活动”的概念界定。“活动理论”中的活动,指的是“主体与客观世界的交互作用的过程”。“活动理论”的先驱鲁宾斯坦说,人类的心理是在实践活动中形成的,因此,必须从“活动”的基本形态之中研究这种现象。而且,活动是受客观因素制约的,但不是直接的制约,而是借助活动的内部因素作为媒介的。最具代表性的“活动”的概念强调,第一,所谓活动,是指人与客体之间的关系;第二,通过在心理学中引进“活动”的范畴,说明人类受外部客体的制约;第三,在活动的过程中“主观性”亦即“意识”得以产生。

        活动理论的关键概念就是“活动”与“沟通”。活动理论有两个重要的新的概念装置。其一,是工具的使用。其二,是“沟通”概念的引进。简单地说,人在直面客体进行活动时,不是个体进行的,一定是同他人一道进行的,而沟通是螺旋式地展开的。沟通的参与者循环往复的相互刺激、相互调节、相互修正、相互补偿,从而形成共同的资源---计划与方略。

        教学活动与心智发展。教学是以学生一系列的活动构成的。问题在于发展与教学之间的关系,教学不等于发展。倘若教学正确的加以组织,学生的学习可以引领学生的发展,可以引发教学之外绝不可能有的一连串的发展过程。在学科的教学中,学生的活动指向人类积累下来的“社会经验”的习得。

        教学活动与社会互动。“活动理论为教学设计而分析学习过程和结果提供了新的视角。它关注的不是知识状态,而是人们参与的活动,他们在活动中使用的工具的本质、活动中合作者的社会关系和情景化的关系、活动的目的和意图以及活动的客体或结果。可以看出,教学的活动理论是以组织学生的学习活动为教学设计之中心的教学理论。学生在教学中所实现的种种活动形成着学生的种种素质。

        “教学“这种活动不能还原为教师与学生的个别行为,而是社会集体中的沟通事件。因此,从”教学“这一社会环境出发,把握个体学习活动的面貌,或者把握彼此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对于教学设计来说十分重要。实际的教学是借助师生之间的对话与共同作业来实现的动态的事件。所谓”活动“,不是单纯的个体心理学层面上,而是社会集体层面上展开的过程,活动的主体是”集体性主体“。“集体性主体”的概念不能把教学活动的主体还原为每一个教师与学生,也不能把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作为二元的过程加以分割。教学设计的“集体性主体”可以区分两个水准:一是设计课程与教学的“集体性主体”,也就是课程改革方案、课程标准及教科书的编制者;二是直接实现教学活动。通过个人与个人的相互作用构成教学过程的“集体性主体”,即教师与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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