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民主义是一种政治性的理念,而非伦理性的理念,只能为政权进行正当性辩护,并不能起到规范世道人心的作用。于是,强大的组织原则便会喧宾夺主,置换掉道德原则对于组织目标的定义能力。北伐的过程中便发生了一系列过激行动,对传统社会秩序与伦理形成巨大的冲击,也令组织目标本身陷人混沌。
因此,蒋介石在1932年便提出要用“礼义廉耻”来“挽救堕落的民德和人心”“改造革命的环境”“确定我们革命的基础”。1934年春天,更进一步将此主张具化为“新生活运动”。
在国际安全环境较好的情况下,国家对于动员效率的需求并不会很高,稳定的政策与日常秩序的.需求是第一位。一旦国际安全环境变得很糟糕,则国家对于动员效率的需求就会变得很高,甚至会阶段性地压倒国家内生的历史目的。
苏联的共产主义“帝国”,以普遍阶级为理解政治秩序的基础;美国的清教-自由主义帝国,以个体的普遍权利为理解政治秩序的基础。它们构成了两种超越民族主义的普世主义秩序想象,或者说两种现代帝国。美苏两大帝国在冷战中的对抗,是历史上海洋帝国与大陆帝国的对抗在现代的呈现形式:苏联以其意识形态实现了对于沙俄留下的大陆秩序的整合乃至升级,美国以其意识形态实现了对于英国的海洋秩序的继承乃至升级。
传统中国的现代转型,必须拥有一种超越于中原视野之上的内亚视角,才能完成对帝国遗产的整合,安顿自己的边疆秩序,而这以普遍的大陆视野为前提;进人现代秩序的中国,以其超大规模的人口与资源在世界市场中拥有独特的竞争优势,这种优势需要通过全球普遍贸易秩序才能获得充分释放,而这又必须以对海洋秩序的参与为前提。
从历史哲学意义上来说,中国因此成为连接大陆与海洋,联通全球大秩序的中介性力量,也在这样一种意义上成其为“中”国。此一中介性地位非陆非海,又亦陆亦海,充满内在张力;对此地位的历史哲学理解,同样需要一种具备内在张力的精神结构。
共产主义在中国现代转型历程当中,作为中国通向“普世民族主义”的中介而具有的精神史意义,以及共产主义理念自身的发展,都要在中国对这样一种张力精神结构的需求中获得理解。“普世民族主义”形成了一种更加体系化的表达。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等领导人全靠观察国际局势来分析国内政治,在全球阶级斗争的大格局下,反观内政问题。这种观察背后所透露出的秩序想象力的宏大格局,是中国历史上前所未有的。抗日战争结束后,毛泽东继续以其大格局的想象力来勾勒中国的前途。他在与美国记者谈话时提出,“美国和苏联中间隔着极其辽阔的地带,这里有欧、亚、非三洲的许多资本主义国家和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美国反动派在没有压服这些国家之前,是谈不到进攻苏联的”1。
毛泽东相信中国就是处在这种中间地带,对于国际秩序中间地带的发现,已隐含着他在70年代所提出的“三个世界”理论的原型。在同时期的一系列谈话中,可以进一步看到他对自己所领导的中国革命之历史重要性的高度重视。他认为由于包括中国在内的中间地带的牵制,美国不可能直接发动对苏战争,因此中国共产党人不必因担心第三次世界大战而受到美苏关系的束缚,不敢继续对国民党的革命;而以中国为代表的中间地带的革命。中间地带被哪一方掌握,这一方便会在对抗中获胜;因此,倘若中间地带被激活其普遍的精神自觉,则它们的战略抉择便会决定世界秩序的发展方向,从而在这种意义上成为世界秩序的定义者。这样一种秩序想象,直接给出了中国革命的世界历史意义:在此格局下,它不是世界秩序的被动性存在,而直接就是一种构成性的力量。
也正因为这样一种秩序想象力,在抗战后期,毛泽东及中共与来到延安的美国观察组打过交道之后,曾有过一段时间对获得美国的承认与援助抱有很大期待。毛泽东更是在与赫尔利打交道产生不快、想法受阻后,曾通过其他管道尝试向华盛顿传话,愿与周恩来去华盛顿与罗斯福总统面谈中国问题。但这并不是说中共当时放弃共产主义意识形态,毛泽东更大的期望是像铁托那样,拿英美的援助,打共产党的天下。在阶级政治的视野下,区别于美国政府的美国人民,也是某种意义上的中间地带,是进步的力量,当然可以成为中国共产党的盟友。
但是美国的亚洲政策完全不符合中共的期待,美国国内的进步力量未能占据上风;因此在夺取了国内政权之后,毛泽东领导下的中共选择了“一边倒”的战略,站在国际无产阶级阵营一边。但在与苏联谈判同盟条约的时候,中苏之间的利益冲突呈现了出来。在中苏两国结盟的问题上,毛泽东与斯大林有着一致的愿望,但是斯大林希望与新中国的结盟不会破坏雅尔塔体系以及苏联在中国东北的既得利益,毛泽东考虑的则是如何树立新中国独立自主的外交形象,以及在条约中如何保证中国的主权和经济利益。两国在谈判中有着艰难的拉锯过程,最终以苏联做出了更多的让步而告终。中国作为中间地带,其战略选择空间在原则上来说反倒大于苏联这个超级大国,以致苏联不得不让步。这一过程也让斯大林对毛泽东产生了不信任感。
从这段历史中可以看出,虽然毛泽东本人仍然坚信自己是共产主义者,但在其秩序想象中,(普遍性的)阶级政治的表层下,有着(特殊性的)国家政治的考量;而这种(特殊性的)国家政治,却又是以(普遍性的)阶级政治为其参照系的。中共的秩序想象中有两种政治空间结构的交叉关系(实际上在苏联的秩序想象中有同样的空间交叉关系),是由共产主义而导出的“普世民族主义”之内在张力的自然结果。这使得新中国的对外关系暨晚清之后又一次出现了二元结构,即与社会主义国家之间以政党外交为基础的“内层外交”,及与其他国家之间以国家外交为基础的“外层外交”。2二元外交下,内政与外交的界线变得很模糊,对国家利益的识别也变得模糊;尤其是在终极历史时刻的观照下,各种界线与权责都被相对化,难以纳人稳定且可预期的秩序当中。它带来了超级的秩序想象力,带来了极为灵活的外交政策,让中国获得了一种宏大格局,也让“作为国家的中国”成为“作为帝国想象的。
在新中国刚刚成立之际,“普世民族主义”还未获得足够的精神自觉;对毛泽东与中共来说,共产主义的阶级政治还是优先于民族主义的国家政治的。中国毅然出兵朝鲜让斯大林对于毛泽东与中共终于放下心来,随后苏联从军事到经济再到技术、培训,从各种角度给了中国大量援助,帮助中国奠定了国家能力的基础。
从另一角度看,出兵朝鲜是中国对其国家身份的一次决断,中国拒绝了海洋秩序,义无反顾地选择了大陆秩序。这样一种决断使得中国在一个更大的大陆秩序下,顺畅地完成了对于满蒙回藏等边疆地区的整合。在当时,中国在大陆秩序中居于从属地位,但这种从属地位无法满足中国的精神结构当中那种潜在的普遍主义需求,它要求中国应该作为秩序的独立定义者(之一)存在。斯大林去世之后,赫鲁晓夫的能力完全不足以让中国人信服,他在1956年的波匈事件之后,也颇依赖于中共的支持,这让毛泽东及中共开始寻求成为大陆帝国主导者的地位。但这与苏联的主导地位发生了不可调和的冲突,两国遂逐渐交恶。
一个精神现象学过程于是展开了。就综合国力而言,苏联是大陆帝国当仁不让的主导者,苏联的存在让中国无法真正以大陆帝国自居;因此,因苏联这个他者存在而长期被意识形态叙事所遮蔽的普世民族主义,开始形成精神自觉。“
在毛泽东晚年经历了一番大开大阖之后的中国,整合自己大陆帝国的一面,同时又为向海洋帝国敞开大门做好了准备。
在毛泽东时代,中国的经济与世界处在近乎隔离的状态,任何援外都是纯消耗。政治利益上的收获并不足以弥补此种消耗,更何况,此时的政治利益有很多是在阶级政治的视角下才存在的。而国内持续的“非常政治”状态让中国的经济也走到了崩溃的边缘。
因此,到了毛泽东身后,邓小平及中共开始认真思考加入海洋秩序的问题。有趣的是,中国的再一次身份决断,是通过与越南的一次军事冲突完成的。
1975年4月底,北方的越南民主共和国占领了西贡,灭亡了南方的越南共和国,并在1976年初宣布将南北越统一为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越南统一后,与中国关系逐渐交恶,与苏联的关系则逐渐加深。越南除了与苏联签订了军事同盟条约,还在1978年9月加入了经互会,从经济上融入苏联的大陆帝国。此时的越南军队身经百战,在1978年底攻人柬埔寨,推翻了红色高棉政权;苏联又依照同盟条约当中的规定,在1979年租借了越南的金兰湾海军基地,海军威胁能力直逼马六甲。一时间苏联主导的大陆帝国秩序控制了整个印度支那地区,直有继续南下攻略整个中南半岛的势头,中国感受到了一种南北包夹的危险。
据李光耀回忆,在1978年11月,越南还未侵入柬埔寨之际,邓小平访问新加坡,曾与其深人探讨过越南问题。邓小平谈到,越南一旦人侵柬埔寨,成功控制整个中南半岛,许多亚洲国家将失去掩蔽。越南主导的中南半岛联邦会逐渐扩大影响力,成为苏联南下进军印度洋的环球战略的一步棋。李光耀则直截了当地问道:一旦越南真的进攻柬埔寨,中国是否会任由泰国脆弱无助地自生自灭,最后被迫靠向苏联?李光耀很希望中国届时会有所行动,他认为泰国的一系列表态证明它也非常希望中国如此做。!李光耀的这种态度意味深长。越南在东南亚的咄咄逼人态势,掩映着苏联大陆帝国的扩张锋芒,令东南亚的海洋秩序受到了深刻的威胁;按理说,应该由海洋世界的盟主美国为东南亚提供保卫力量,但美国好不容易才从越南抽身,不能指望它会再回来踵浑水,那么唯一能指望的就是中国了。但是中国需要表明自己不是另一个凶恶的大陆帝国。李光耀对此实际上是有信心的,他理解到了中国与苏联对国际秩序之构成性作用的本质区别,才会提出这样一种要求。
李光耀的理解无疑是正确的,在中美两国刚刚建交一个半月之后,中国便对越南采取了军事行动——中国对于建交时间与出兵时间的安排,也是有过精心策划的,力图在国际层面达到一种最佳效果。在出兵之前,邓小平在访美之际向美国总统卡特通报了准备军事行动的考虑,虽然并未获得美国的首肯,但在嗣后的战争过程中,可以看到美国在事实上对于中国的配合。这一仗彻底粉碎了越南称霸东南亚的梦想,保证了东南亚的海洋属性不被大陆帝国所侵蚀,也象征着中国的又一次身份决断——加入海洋秩序。
回顾历史,会发现新中国的两次身份决断是通过两场战争完成的;这两场战争的发生地都是海洋与陆地的过渡地带,彼时是整个国际秩序的枢纽所在。中国作为国际秩序当中的陆海中介性力量,在这两场战争的地缘空间格局当中也隐隐显露出来。而两次身份决断,看似相反,实际上可以视作同一决断的两个阶段。
所谓精神自觉,用另一个概念表达,就是获得自我意识;自我意识的本质特征,在于意识到了自我与他者的区别。“他者”在过去可能构成了“自我”日用而不知地生存于其中的环境,自我处在一种顺从命运的前反思状态,彼时的自我意识还没有形成;直到自我开始反思乃至质疑环境,自我与环境相分离,形成独立于环境之外的诉求或者称为理想,则自我意识开始形成。自我意识所要追求的理想未必靠谱,但只要个体感受到现实与理想的差距,就会愿意开始行动,努力争取理想的实现。当社会中有足够多的人主动进人这种情境,这个社会的质料因便发生了变化,它将摆脱传统时代未经反思的秩序,追求一种新的形式因。这个过程带来的不是物理意义上的时间流逝,而是历史时间的流逝。此时,一般国民普遍地进人历史,形式因与质料因的匹配也在此过程中逐渐形成,并通过政治性的活动而经常自我更新。
意识的民众的需求,自觉的民众与发达的经济互为条件共同发展,其宪制便可运行无碍。
视野再放大一些,可以看到,在不同国家的历史进程中,民众比较普遍地获得精神自觉,主要有两种途径。一种途径是贸易。当人们越来越多地与异己的对象打交道,就会形成对更加具有普遍性和容纳力的制度环境的需求,但从传统时代继承下来的法律和政治环境往往与此不匹配,人们开始主动寻求改变现状,精神自觉于是形成,一个现代宪制的过程逐渐展开。英国走的更多的是这样一种途径。对于包括中国在内的很多大陆国家,由于安全环境不理想,民众的精神自觉更容易通过另一条途径被激活,即战争。战争意味着会有大量的人从熟悉的环境当中被剥离出来,进人到一个很异己的处境。然而,中国历史上战争很多,倘若没有伴随着新观念的进人,民众面对死亡与流徙,其向往的更可能是尽快回到熟悉的旧秩序,而很难形成对新秩序的想象与追求,也就无法真正激活精神自觉。20世纪中国所遭遇的几场战争,正伴随着新观念的进人,伴随着一些全新的动员和组织手法的进人,人们对未来产生了不一样的期待,并愿意去追求,民众才开始以某种方式进人历史。
好的公共服务能力依赖于城市财政,财政依赖于经济,而假如没有足够多的工业能力发展起来的话,城市便无法获得相应的财政能力,以及进一步的公共服务能力。所以,需要通过工业化引导城市化,经济发展使得财政能力先具备了,城市才最终成型。
中国刚好走了一个反向的历史节奏:(广义的)城市化先于工业化发展起来。其根本原因在于中国的土地财政,土地财政的发展与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直接相关。
在分税制之前,财政制度是地方财政包干,其具体方案从1980年直到分税制改革之前,经历过若干次变化,不同省份的方案也有所差异,但总的逻辑是,在地方预算收支核定以后,保证中央财政收入的前提下,地方超收和支出的结余都留归地方支配,地方不足和超支部分,中央财政也不再补贴,由地方自己形成财政平衡。这种财政制度充分刺激了地方的积极性,在中央层面的改革不容易迅速推进的情况下,地方的各种创新对于改革旧体制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地方活力的充分释放,发达地区上交中央财政的部分占其地方财政的比例变得越来越小,中央对这些地方的影响力开始变小;不发达地区则需要国家层面的财政转移支付,以支持当地的发展,而中央没有足够的财力来做这些事情。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例在1984年以后明显下降,到了1993年,即分税制改革前一年,地方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人的比重近八成,形成一种“强枝弱干”且“枝”很不均衡的格局。
为了改变这种情况,经过中央与地方的艰难谈判,终于在1994年推行了分税制改革,基于不同税种而在中央与地方之间进行了划分。分税制改革当年,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人的比重,从上一年的刚刚超过两成上升到近六成。国家主要部分的财政收人上收于中央,中央再依照地方的财政支出需求向下进行拨付,以此确保中央对全国经济与社会的调控能力。对于地方政府来说,事权并未因为财权的变化而减少(以其财政支出规模作为衡量指标);对于地方官员来说,其晋升机制也并未发生本质的变化,经济发展仍然是重要的考核指标,这需要通过各种方面的投资来实现。可是投资的自主决策权力,已经因为分税制被收走了,这就刺激着地方官员去寻找其他的财政来源。
土地财政正是在这样一个过程中发展起来。分税制将城市土地有偿使用收人、土地增值税、房产税等与土地增值相关的税种全部划归地方政府,除金融、铁道等跨区域经营行业之外的服务类行业的营业税也划归地方政府;增值税变为中央地方共享税种,中央分享75%,地方分享25%。制造业企业应该交增值税,但地方政府在其中所得有限,于是在20世纪80年代曾经兴盛一时的以制造业为主的乡镇企业,不再获得地方政府的支持,开始萎缩;而建筑类企业缴纳的是营业税,归属地方,建筑业对于土地有大量需求,由此产生的财政收入也归属地方。因此地方政府开始鼓励建筑业的发展,这些构成了广义的土地财政。之后,地方政府又以土地为基础构建起发达的融资机制,土地金融成为比土地财政规模更大的资金体系,城市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获得了更大的动力。
正是这个过程刺激了中国(广义)城市化的大发展,包括大量开发区的建设,21世纪初期初见成效。同时也带来了中国与一般国家相反的历史节奏:城市化远远地先于工业化。但这样一种城市化的发展,倘无足够的工业能力进驻,势必无法持续,最后会因为土地财政的融资机制崩溃,引发极为可怕的经济危机。这已是当时中国经济当中的一个深层危险。
但是一个巨大的历史机遇正在这个时候到来。在土地财政初见成效、败象未露之前,西方国家生产流程大规模外包的需求出现了。远远超出于工业发展水准的城市化进程,刚好提供了大片已开发好却近乎空白的工业开发区,大规模外包所必需的供应链有了成长的可能性。很多进驻开发区的大型制造类企业,如富士康之类,成为实际上的组装企业;与其配套的中小规模民营企业自发成长起来,它们数量巨大,极为专门化地生产各种配件,形成一个巨大的供应链。
在以中国为中心的东亚制造业集聚区这个背景下来谈论“中国”的话,制造业竞争力的持续性在中短期内还是能做到的。但正在为全球生产的中国,也在为全球排污,其代价可能是中国遭遇严重的环境危机和资源危机,这在当下已经体现得非常明显了。因此,从长期角度来考虑,中国必须提高自己的创新能力,改善自己在第一循环当中的贸易条件。所谓创新能力很广泛,并不限于技术创新,还包括商业形式、交易模式上的创新,或者说是表现于整体经济活跃程度的创新,它甚至可以是一家小饭店、小超市在社区服务上的创新。这些创新汇聚起来,才有一个灵活而生动的经济体,才可在全球贸易中确保有利的利益分配格局,并形成激励。
近几年来能看到中国经济的下行现象,与全球经济有关。由于中国的经济崛起,第一循环的引擎美国经济遇到了一些麻烦(后文详述),以致爆发了金融危机,嗣后西方经济复苏缓慢。第一循环的需求下降,中国经济自然会受到冲击。然而这几年中国经济下行的阶段,也可视作中国经济转型的节点到了。
进入市场的互联网压缩掉了时间与空间,使得各种资源的配置效率达创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它正在以极为深刻的方式,重构各种产业1逻辑,重新定义着成本,重新定义着竞争力;这是大势所趋不可抑,人们只能顺势而为,而不可能在实质上扭转趋势。各种传统产业在这个时代都获得了新的“形式因”,那就是互联网。
这些债券最重要的海外大买主便是世界头号外汇储备大国中国。中国依托全球产业格局变迁而获得经济崛起,这种经济逻辑意味着它必须是个出口导向型的经济体。很多其他新兴国家也是出口导向型的经济体,其成长依托于外部世界(主要是西方)的需求,但这些新兴国家规模相对较小,其出口容易被外部世界所吸收,不会引起严重的经济失衡;中国的经济规模则太过庞大,它的出口导向必定意味着外部世界会遭遇严重的经济失衡。为此,中国通过出口积累的外汇储备,其中部分不得不用来购买西方国家的债券,为其融资,以便使其对中国的出口拥有持续的消费能力。如此规模的外储流入债券市场,更加压低了西方国家的利率,使得美国的房价保持上行状态,欧洲的借贷消费看上去日子还不错。但是这进一步扭曲了那些债券的市场价格,风险被继续放大。积累在一块的风险最终爆发了,形成了一场世界性的经济危机。
经济危机使得西方各国在内政层面尝试的政治对冲多半失败,在没有一个超国家的国际框架来对冲掉全球经济失衡的情况下,西方国家转向了在外交层面上的政治对冲,力图通过某种自我隔离来解决失衡困境。于是我们可以看到,在20世纪曾经是全球化大力推动者的西方国家,近期却陆续走上反全球化的路径,无论是英国退欧,还是美国特朗普上台,再及欧陆国家极右势力的抬头,都是例证;而中国等出口导向型的新兴国家,则成为全球化的大力疾呼者。这在十几年前都是完全无法想象的。
凯恩斯曾作为英国财政部的首席代表参加巴黎和会,在会议中途他知道了几大强国的巨头们决定让德国承担巨额战争赔款。他清晰地看到,这样的决定将给欧洲带来一种黯淡、可怕的前景,便决定“逃离这场噩梦”,中途离会。和会后不久,他完成了一本重要的小册子《和约的经济后果》。
从19世纪中期到20世纪初,英国主导下的世界秩序逐渐走人了深刻的全球化。到一战前,整个欧洲再加上美国,已经形成一个巨大的共同经济区,各国在经济层面上有着极其深刻的相互依赖,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因此凯恩斯指出,《凡尔赛和约》通过巨额赔款从经济上彻底毁灭德国的企图,将导致整个西方世界的经济遭受重创。此外,该条约还包含着深刻的自相矛盾。如果希望德国支付赔款,则必须容许它大规模出口以便获得支付能力;但是德国的大规模出口所挤占的正是战胜国的市场份额,德国越有赔款支付能力,战胜国受到的市场冲击就越强,到德国赔款支付完毕之日,也就是战胜国灭顶之时。那么,战胜国只能寄望于德国没有出口能力,但这就不可能获得赔款,对巨额赔款的要求,便只剩下对于德国的羞辱,没有任何实际意义。如此缠杂不清自相矛盾的和约,不可能带来和平,而只会带来新的战争,带来西方文明世界的倾覆。凯恩斯在小册子中的可怕预言,为随后二十年的历史所证实。
为何和会上的巨头们看不清凯恩斯所预言的这些前景?在协约国彼此之间的三角战债的压力因素之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是,各国因为内政的变化而对“不可能三角”当中诸要素的权重做了巨大调整。在这一场全球化刚刚开始推动之际,欧洲国家都还不是民主国家,全球化对各国社会所带来的冲击,会在诸国政府的对内政治压制下被承受过去;但这种压制不是无限度的,随着工业化的展开,工人阶级对经济,从而对政治与社会的影响力越来越大,各国陆续走上了民主化的道路。对于民主制度以及国家主权的过度强调,只能以牺牲全球化为代价。大众政治大大压缩了政治领袖们在国际舞台上的转圜空间,也压缩了他们的秩序想象的视野。
凯恩斯如此评述战胜国四强的首脑:“战后赔款是他们在经济领域的主要议题,而他们把赔款作为一个神学问题、政治议题和选举手段来解决,他们从各种角度来看待这一议题,但是恰恰漏掉了他们所掌握的各国经济未来这一角度。”“不可能三角”要求国家在国际政治经济环境中的抉择必须保持有节制的分寸感,一种超国家的政治经济治理秩序也因此而成为必须。对大国在这方面的要求会尤其高,因为一方面,大国是国际治理之所以获得行动能力的基础,另一方面,大国因其政治经济体量巨大,在这种普遍治理当中的利益相关度也是最高的。
中国的经济崛起所带来的世界秩序失衡,已经造成了深刻的“断层线”(拉詹语)。既有的国际治理框架都是基于旧有的国际政治经济结构而形成的,已经无法有效应对深刻变化了的当下;而中国有时倾向于从民族主义的角度出发来理解问题,无法恰当地理解自己的崛起,以及自己与世界的关系、自己的世界责任。
倘若人们不能识别出经济失衡背后所蕴含的深刻政治影响,则世界秩序会再度陷人危险境地当中。拉詹回顾美、德当年的悲剧,是为了警醒当下。
稳定的政治基础,以便治理在此过程中形成的失衡,以至于国际社会在经济上丧失对中国产品的购买能力之前,可能会先丧失掉对中国出口的政治容忍度。目前的全球需求模式在金融和环境上不可持续,而由于对长远问题的思考不足,各国的国内政策眼下又难以改变,世界正被夹在这中间,左右为难。
二战后美国对英国霸权地位的继承,以美国的海洋霸主地位和超强经济实力作为终极支撑,以人权理念作为正当性基础,以三大国际经济组织作为基本的治理抓手。从一个角度来看,面对陷人失衡的世界秩序,这一治理机制在理念层面、具体的剑国安都遭遇到挑战;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它又有着以逐渐地演化以适应新的格局。
一个逆向的进程就此浮现。对海洋帝国来说很尴尬的现实是,苏联留下的秩序真空之地,有很多无力自主支付人权保障成本,又难以与海洋帝国之间形成正向经济循环的地方,即便海洋帝国愿意将秩序扩展于此,这也超出其扩展极限了。这些地区,有的是彻底的失序之地,诸如索马里;也有些是有着一种秩序,诸如一些穆斯林威权国家,但其对人权的认知并不与西方一致,从而对西方国家来说难以接受。在奥古斯丁秩序的角度看来,两者都是有待克服的虚无。西方国家近年发起了对于伊斯兰世界一些统治者的打击,从法理上可以视作它们推广普世人权、输出秩序的努力。但西方似乎并没有深思熟虑,人权输出反倒令这些地方陷人普遍的失序。为了重建秩序,以及在当地建立切实的人权保障,西方世界需要代为付出更大的成本,但它们显然不愿,实际上也无力承担如许成本。由此西方的普世人权观处于被质疑的境地,乃至其价值承诺也有可能堕人虚伪之中,这种虚伪性正可为反西方的力量提供理据。
日常政治的琐碎与轻巧遮蔽了非常政治的深刻与担当,理想在这一过程中也逐渐被建制化,形成过度的“政治正确”,从而走向异化。“文明的冲突”以一种特殊的方式,将严肃的政治问题重新带回人们的视野当中。如果说中国对于世界秩序的冲击,主要是在物质层面;伊斯兰教对于世界秩序的冲击,则主要是在精神层面和道德层面,它使得西方秩序的道德正当性本身遭遇到挑战,并逼使世界直面“何谓政治”这个问题。非常政治有可能以这样一种方式被重新激活,它需要特殊的精神强度与思想强度才能被真正地面对。精神强度与思想强度并不是一回事,对于问题的深刻反思需要思想的强度,面对决断时刻拥有行动的勇气则需要精神的强度。
在权利政治的时代重思“何谓政治”,需要先对权利观念进行辨析。对于权利的来源,至少有三种不同的认识。权利可能来自传统,基于经年累月的社会互动形成了人们普遍默认的惯例,这些惯例对于人们的具体行为有实在的约束力,当它被法律化表达时,就成了“权利”。权利也可能来自理性,启蒙时代以来,理性要求将一切都置于自己的审视之下,各种现成事实并不因其作为事实便自动获得正当性,除非它们经过了理性辩诘而为自己争得了存在的资格,思想家们基于理性的建构确认了一些权利,它们会被具体化为一系列法律,作为评判现成事实的标准。权利还可能来自信仰,信徒们坚信自己与神之间的神圣契约,它规定了作为个体的人在世间的义务,也承诺了个体在世间的尊严,人世的法律不过是用来保障神所赐予的个体权利。这些不同的权利来源,呈现出的法律外观可能很相似,但是其底层的动力机制是不一样的。当然,这些差别并不能通过对法条的分析而识别出来,它更多是基于对政治哲学,以及对托克维尔所说的“民情”,即使得法
还要高的正当性来为自己辩护。这个更高的正当性只能是来源于神,神意在《古兰经》和圣训里,于是罕百里要求信徒严格地依照经训来行事,绝不可依凭自己的理性对经训加以额外解释,妄揣神意以致窃夺神的位置,否则只能带来邪恶的专制,变得和马蒙哈里发没有区别。由此可以看到,原教旨主义在其起点上,是弱者赖以反抗强者的精神武器,而不是通常所认为的冥顽不灵愚昧落后。
对于极端主义所诉诸的群体而言,他们在现实世界当中感受到巨大的不公,却无能为力,在他们看来,现实世界就是个暴君。这些挫败者为自己寻求意义感与出路的努力,呈现为一种“贱民民族”的精神结构,形成对现实世界的深刻敌视。现实太强大了,贱民民族必须(至少是自视为)加倍虔诚才能支撑起其正义在握的信念,于是,这些人的生存困境逼迫着他们大概率会选择极端主义。他们敌视的对象既包括本国的欠缺正当性的政权乃至国家本身,也包括对伊斯兰世界形成外部压力的西方世界,本质上来说,他们敌视的是现代性本身。同时,由于这些人的理念以信仰为基础,是自我证成的,所以即便是失败也无法令其放弃信念,甚至更会令其获得证成感,相信这正是拯救所必需的一个环节。于是,与其的战争就具有了一种终极性,这与通常的战争是完全不一样的。
虽然如此,恐怖主义的行为却并不是真正意义上“文明的冲突”,而是文明与野蛮的冲突。文明与野蛮有着双重的不对等:一方面是力量上的不对等,另一方面是道德上的不对等。
极端主义思想从来给不出建设性的方案,但是它可以作为一个极为重要的识别标志,用来判断社会中是否存在着在现有框架内完全无法化解的冤屈愁苦。倘若所有的冤屈愁苦在既有框架内都能够得到有效化解,则极少有人会去选择极端主义,因为那就意味着完全放弃日常生活;但倘若冤屈愁苦在既有框架内无法化解,则极端主义必会对很多人形成吸引力,因为它为对既有秩序的挑战给出了最为有力的道德理由,并将此转化为一种深刻的宗教责任。
所以,极端主义在今天对世界构成了一个深刻的挑战,其外化出来的行为在表现为恐怖主义的时候,是容易被征服的,因为文明世界的力量对野蛮有压倒性优势;但剥去恐怖主义的外衣,其内里所蕴含的精神挑战,才是现代世界所要面临的真正挑战。这将逼迫着现代世界去追问更本质性的问题:权利、自由与正义
的本质究竟是什么?任何以文明/宗教为基础构建的秩序想象,都无法给出能够覆盖非信徒的现实的秩序安排,不足以与普遍人权政治相并立。
原则上来说,普遍人权政治对于自由与正义的承诺,只应通过一种程序正义来兑现,而不关乎实质正义;因为实质正义只能基于信念乃至信仰,相互间无法通约,不同的信仰者之间,只有通过一种程序正义才能获得共同生活的基础。或者说,普遍人权政治应致力通过程序正义,来收获“多种实质正义得以共存”这样一—种超越于具体实质正义之上的抽象实质正义。针对恐怖主义的这种“战争”,既可能发生在国家外部,也可能发生在国家内部,其对象与目标都不大容易通过既有法权规则获得确定,传统国际法所勾勒出的国家间的空间分隔,意义于此变得很含糊。
恐怖主义是一种现代游击战,其本质特征是模糊掉了军人与平民的区别,模糊掉战时与平时的区别,模糊掉本国与外国的区别,基于分布式的决策机制,来与集中式决策的反恐安保机制玩猫捉老鼠的游戏。分布式对集中式,这就已经决定了后者永远无法制定出足够有效的策略来应对前者的挑战;除非后者的策略生成也是一种分布式的过程。战争空间结构的变化与决策机制的变化,都意味着战争法权的意义也必须发生重大变迁。
中国与西方的博弈,在不断地互相型构,改造着世界秩序当中“生产的政治”,两方因此共同主导物质秩序。伊斯兰世界与西方的博弈,则是通过其非穆斯林统治而实现,这是一种可以获得法权形式,从而形成规则积累的博弈过程——“文明的冲突”难以形成规则积累,必须也必将被超越。伊斯兰世界在政治层面成为中国与西方博弈的盟友,在社会层面,则通过伊斯兰的分配政治为世界呈现出人类生活之纯洁性的可能性。
于是,伊斯兰世界那些不愿世俗化的穆斯林,通过放弃自我统治,而赢得更多的东西。他们将在一个物欲横流喧嚣不已的世界里,向人们呈现出内在平静的可能性;在一个无所顾忌缺乏敬畏的世界里,向人们呈现出对于神的敬畏的可能性。
这样一群仍然坚守自己宗教信仰的人,时刻提醒着世人要自我节制,提醒着人们意识到理性的渺小,提醒着人们不得僭夺神的位置。伊斯兰将在这个过程中,真正地影响这个世界,也成就自己。它进而成为启示人类命运的力量。这不是对人类命运做一种实体性的——表达出神的意志——的启示;而是作为一种结构性、体系性的启示-人类必须作为体系的成员存在从而启示人类的命运。由于中国的规模和文化,中国的成长及未来的演变只能从世界历史的总体活动中才可获得理解,它可以被表达为:未来的世界秩序是由中国加人这个秩序的过程所定义的;未来中国的成长也只能在这个过程中实现。这样一种历史过程,正呼唤着中国作为世界历史民族的精神自觉。!
这里所谓“自我”,并不是以自己为中心的“自我”,而是达到了深刻的自我理解的“自我”,它深刻理解到自我与世界的内在一致性。这种内在一致性就在于,自我活动于世界之中,世界是自我的存在条件,是历史的不断展开,它通过自我的活动而获得不断充实。自我与世界的内在一致性,是特殊性与普遍性的合题。倘若没有对于这种内在一致性的理解,则自我面对世界的时候会持久地保持一种攫取的姿态,世界对于自我也会处在一种持久的压制状态,自我意识的内容将被攫取对象及压制状态所定义,从而丧失真正的自我。但充满辩证意味的是,正是这样一种攫取与压制过程,导致了自我的异化及反思,对于内在一致性的理解才得以展开;否则精神永远处在寂死状态,无法进行严肃的思考,无法实现自我意识真正的充实,自由也就成了一个纯粹理念性的东西,无法外化为人类的本质。
精神现象学意义上的“自由”何谓?
一方面,它承认哈耶克意义上的自生秩序,“人类社会中存在着种种有序的结构,但它们是许多人的行动的产物,而不是人之设计的结果”1。也就是说,人类的自由无法纯理念性地存在,只有在一种合作秩序之中才能具体地展开,但这个秩序本身并不是人类设计所得,而是自生演化的结果;任何人为的设计,都无法脱离开自生秩序的约束,并以其为条件。
另一方面,它也表达为黑格尔意义上的自我意识,“只有当意志并不欲望任何另外的、外在的、陌生的东西(因为当它这样欲望的时候,它是依赖的),而只欲望它自己的时候——欲望那意志的时候,‘意志’才是自由的。绝对的‘意志'就是欲望成为自由的意志。
在这个意义上,哈耶克式的自生秩序,就如人类社会的汪洋大海,其高低起伏超越了大海中任何一个部分的意愿;而黑格尔式的自我意识,就像这个大海上的一艘航船,它必须服从大海的逻辑,但是航船若要正常行驶,同样要有自己内部的规矩,而这个规矩虽是人为设立的,却又必须以对大海逻辑的理解为前提。没有航船,大海上的风浪将自生自灭;有了航船,乘风破浪的勇敢行为才赋予风浪以意义。自生秩序与建构秩序于此形成合题。
哈耶克式的自生秩序,与普通法有着高度的亲和性,英美普通法国家的政治逻辑更容易顺应自生秩序。这个背景下所说的自由,依存于普通法为人们所确立的抽象行为规则,它并不内蕴着对实体价值的特定承诺(对实体自由的追求),而仅以无差别的程序正义为旨归;或者说实体自由从属于法律所保障的程序自由。
所谓政治成熟,在于这个民族能够意识到自我与世界的内在一致性,从而在真正意义上理解自己的长远利益,并且以此作为判断一般国家利益的根本标准。这个民族需要通过自我教育来逐渐达到政治成熟,这会通过内、外两个途径实现。就外部途径来说,这个民族需要在与世界的深刻交往中,在世界秩序从安全、经济等多个层面对于国家主权的穿透中,逐渐体会到自我与世界的内在一致性。就内部途径而言,这个民族的社会自组织能力需要获得足够的发展。倘若欠缺社会自组织能力,则一方面,这个民族会在社会各群体利益的高度分化中走上尖锐的内部对抗,无从获得内在统一性;另一方面,这个民族又会在对统一性的渴求,以及对一个能够解决所有问题的整体性方案的极度渴求中,走向民粹化,从而将宪法变为几页废纸。
民族在内外两个方向上的自我教育,是个长期的事业,绝不可能一蹴而就。尤其是对于转型中的后发国家来说,自我教育的过程本身也需要在特定的宪制安排当中才能真实展开,这个宪制安排很可能会是一种具有过渡性、内在具有时间和方向指向性的基本法的框架。它的过渡性,指向民族真正的自我制宪、自我立法。前文所述从古代的宪法制到现代的宪法典的变迁,只有在这个过程中才能够完成,所谓民族的精神自觉,也只有在这个过程中才能够真正实现。对于中国这样一个超大规模国家,这样一个潜在的世界历史民族,这更不会是个轻松愉悦的过程。所谓中国现代转型的“历史三峡”,其题中之义也必然包含着这个自我教育的过程。实力与理想是互为倚靠的两个要素。没有实力作为支撑,理想只能是空想;没有理想作为引导,实力将会蜕化为暴力。理想赋予实力以方向,是一种能动性要素;实力使得理想发展为现实,是理想的约束性要素。此外,还需要制度作为实力与理想的中介性要素。制度可将理想转化为具体的政策,以实力为依托使其获得实行;同时,适当的制度,还能使理想所面临的物质约束性边界在政策制定中获得反映,弥合理想所需实力与现实所拥实力之间的差距。比如,法国的路易十四和拿破仑,由于大权操于君主一人之手,君主的野心绑架了国家的理想,以致其无边的野心无法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受到约束,超过了实力允许的边界,最后导致本国大败亏输;而英国的议会制度,拥有较为复杂的政策形成机制,各种利益的声音都有机会得到表达,实力的边界便在此过程中反映出来,亦可对领导人的野心构成约束,使英国成为一个有节制的霸主,才得长久。
在具体的国际政治实践中,领导性国家的国家利益一定是通过这个普遍主义秩序而实现的,也只有通过该普遍主义秩序,才能最大化其国家利益。
由于领导性国家所支撑秩序的开放性,挑战者可以在其给定的秩序中成长起来,于是领导性国家可能会更迭。挑战者国家-定是先成为世界经济当中的领导性、构成性力量,在经济层面上具备世界主义品性。经济的成长通常伴随民族主义情绪的兴起,这是个关键的时候,如果该国在这一阶段能够完成其精神层面的世界主义转向,我们可称之为精神解放,亦即在精神层面上完成对本国的超越,便有可能成为全面的领导性国家。如果它无法实现精神层面的自我超越,最终可能会在民族主义的激动之中,走向四面树敌的状态,甚至走向毁灭。实力与理想两个层面的世界主义转型,伴随于该国制度的逐渐调整,从内政层面的民意整合机制的建立,到内政秩序与国际秩序的通贯性的形成,最终成为真正的新科领导性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