炫耀是一种居高临下的俯视

炫耀,是雄性动物求偶时的天性。人由动物而来,故此功能天生自带,因此说,适当炫耀无可厚非。不露痕迹地偶尔炫一炫,人畜无害偷着乐!

但过分炫耀就不好了,虽不至于像吃了苍蝇那般让人恶心,但也像苍蝇在菜肴上方飞来飞去般让人讨厌。如果一个人将如此低俗的行为自认为是美好的而洋洋自得,这恰好说明这个人的审美情趣是低级的。审美能力的高低也是衡量一个人人格魅力高低的一个重要因素。

炫耀,它本质上是一种居高临下的俯视。它不是以尊重为前提的平视,而是以居高临下的视角来对对方进行审视、压制、蔑视甚至征服。它可能来自于曾经的不幸遭遇,希望借此来一雪前“耻”平衡现在的内心;也可能来自心底潜意识中的一种虚荣,借以表达自己高人一等的身份和地位,来刷新自己在群体中的存在感和优越感;严重点的炫耀折射出来的是一种征服欲,他希望得到别人四十五度角的仰视,沉溺于那种悬浮于对方头顶上的狂傲与征服的快感。从根本上来说,这种人就是在为自己“找事”,他希望制造一个能鹤立鸡群般与他人进行强弱较量的战场,借此来满足自我的心理需要,释放自己狂妄的快感。虽然有时他们也会穿上友善的伪装,但骨子里却充满了对这个群体中每一个个体的鄙夷和藐视。

人生来平等,俯视对方又岂能说明他心怀赤诚?居高临下的炫耀,伴生出来的情感必然是虚伪的。他人的迎合说到底只是一种利益的算计,若在算计中运作情感,最后的结果必然是真心喂了狗,感情变了味。通过炫耀与迎合揉搓成的所谓真情,其实都只能是镜花水月,海市蜃楼。一旦不能从中牟利,一切妖魔鬼怪都会打回原形。

过分的炫耀也暴露出一个人认知层次的低劣。靠他人无原则的仰视与附和来获取存在感和优越感而不是强化自身的内在,这本身就是一种粗俗平庸且毫无价值的肤浅认知。虽然在某些丛林法则严重存在的地方它具有一定的市场,但不代表它在每一个地方都会受到人们的推崇且能够一直畅通无阻。特别在见过世面的高人面前,这种认知无非就是穿着皇帝新装的一个出尽洋相且毫无自知之明的跳梁小丑而已。

情商的低下虽然也是过分炫耀的一个触发因素,但并不影响他人判断这个人固有的认知层次。经历过风浪搏击的人都知道,人有高潮低谷,他们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一个会先来,故不敢妄言狂炫。他们深深地懂得,与其让明天尴尬不如让今天卑微。所以说,做人做事不炫不卑留有余地,才是一个人处事的最高境界。

最后,过分的炫燿也说明这个人品性不佳。过分的炫耀会伤及他人的自尊,所以品性优良的人会尽量避免。这样的人在群体中会是谦虚谨慎的,他不会让人感受到压力,不想因为自己阶层过高而惨遭排挤,更不想别人因为嫉妒而无端地给自己使绊。他知道人性之恶,知道自己的优秀会让人眼红,知道自己的炫耀会遭受流言蜚语,甚至会让自己麻烦缠身、万劫不复。这也是他们在跟人聊天时一般会将“我”说成是“我们”的一个重要原因。也只有如此气量,才能向下兼容每一个个体,这也是有阅历、有能力、有远见、有境界的人做事时最能顾及的地方。

做一个嗡嗡乱撞的苍蝇,真不如做一个默默耕耘的蜜蜂。炫,可以有,但别太过,因为那样会暴露出你致命的弱点。反之,懂得不炫耀,才是人生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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