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东坡《论苦与乐》

公元1086年,苏东坡四十九岁时,升任翰林,为皇帝草拟诏书,这是他仕途的顶点。

1088年,苏东坡有短文《论苦与乐》,记录了他对待宠辱之事的心境,内容如下:

乐事可慕,苦事可畏,皆是未至时心尔。及苦乐既至,以身履之,求畏慕者初不可得,况既过之后复有何物?比之寻声捕影系风迩梦尔。此四者犹有仿佛也。如此推究,不免是病,且以此病对治彼病。彼此相磨安得乐处。当以至理语君,今则不可。元佑三年八月五日书。

他将苦乐之事比作“声影风梦”四样,来了就来了,去了就去了,纠结起来“不免是病”。

苏东坡像,元赵孟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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