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的心,黑的手

我坚信——人性本善。


尽管他不择手段的竞争心中所要,且给他人落下错失,可我依然可以原谅他的所作所为,只要他不去影响他人跟他一样或一生如此,我都能跟他的能力和优点对待,缺点只作为知晓。

这些都是我作为人的思考,年轻人就应该为了心中所想付出实践,在法度范围内争取自己喜欢的,游刃于道德的冰与火之间,只要到最后能回头,真诚地告诉人那是我年轻时的奋斗与犯下的错误,给予真心的人文关怀,我想年轻的时候犯些小错误没什么。这都是《红与黑》中于连最后死去给我的思考,我不明确司汤达究竟给读者的是什么,但这的确仅仅是我目前能思考到的。

这些思考多少掺合了我在看完这本书之前的人生感悟,我不擅长劝导人,但我一直在很好的学习如何记述自己心中所想,我甚至不去思考自己为什么这么没有组织能力和领导能力,即使我的班长做的多么的不堪,也只是承认我这方面的不济,而不愿过多的去做改变和那些所谓对在现实的妥协。

我常在内心对自己说,我有一颗红色的心。冬天里,身边的同学和亲近的人问我冷不冷,我总夸张对他们说:我有满腔热血和赤子之心,何惧寒冷?也同时提醒那时不时会沉睡斗志和信仰。

我不想做体力的斗争,因为自诩与文人的安静所相悖,所以乒乓球运动中的我状态起伏不定,篮球更喜欢一个两个人打,多一个人我就会很容易成为观众。但在话头上,有强烈的凌驾与人的好胜感,用简短或犀利,直白或迂回语言与人争论,有些时候明知斗不过,也要重复自己的观点,那种心里想赢而又无话可说的无奈比之运动有趣多了,也许这就是我对社交喜爱的原因之一吧!

为此通常会语意伤人,在初中时还曾遭到他人的痛下狠手,对此我一直常怀在心。起初我对自己说,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整个初中我都会记得他们的名字,有时我还向人说自己遭人暴打的经历,以提醒自己他们对我的恶行。可高中后,我只记得此事的缘由,怪罪他们的素质,自夸自己没有一点过错。现在他们的名字已记不清了,认为那时我把提醒说成了警告,令人不悦,所以才动的手,仗着寝室长的职责,而不畏所以,对那些以武力施威的人,真是不知死活的少年!

我不敢说自己没动过粗,甚至于有时候我更喜欢以动粗的方式解决问题,就像于连最后对德•瑞那夫人开的那枪,岂不痛快,可最后他还不是痛心疾首的愿意以结束自己生命为这部分的罪恶和其他的罪行服刑。那年他也才25岁上下,在我看来他一个木匠之子,有抱负的他得益于教士的教导以及启蒙思想的熏陶,才拥有了才华的资本可以与市长夫人的暧昧,及侯爵女儿的好感,我在感叹爱情的伟大时,同时在想,于连的真善美在哪里?

站在人的角度讲,我认为他身为一个人有各种欲望,且做出好与不好的举措,又与有夫之妇产生暧昧,并且最后为德•瑞那夫人的名声而离开维利埃尔市,这是真实的人,因为她考虑她人的感受。但在道德上,我倾向批判他的一端,尽管他是真实,但这不能当做他违背道德修养籍口,与他人之妻搞暧昧并发生关系。

可他的善良如何发掘?想想他也没做什么令人感恩的事,如何说他的“善”?在我思来想去,司汤达的内心描写实在太精彩太细腻了,于连在狱中的心理活动告诉人他怀有对爱情道德观,以及前面为赢取元帅夫人欢喜而声东击西的追求侯爵的女儿,没有对元帅夫人做什么逾越的事,最后逃不过内心深处的善良,无法原谅自己的罪行,这仿佛是一个教徒见到了上帝,就这么去了。

他的故事很美,美的在短小,数年就过尽了人生所有,荣耀!财富!品德!爱情!还有什么他没有过?

我不求对《红与黑》有多么的正解,在我一贯语无伦次和胡思乱想里,什么都有可能出现。市长夫人的矛盾是自由人的天性,侯爵小姐的矛盾是作祟的虚荣摆放,于连的矛盾是自我成就的实现,现实的我有一颗红的心,一双可黑的手便以满足。


(大一图书馆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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