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乔布斯的《在路上》,记录了一段怎样的追寻自我的艰难之旅

20世纪五六十年代,因为一本书,改变了无数人的命运,它就是《在路上》。

披头士乐队的名字来源于《在路上》;

乔布斯受《在路上》的影响,创立了苹果公司。苹果公司在乔布斯的带领下,做出了改变人们生活的创新技术;

摇滚乐、朋克、嬉皮士、伍德斯托克音乐节都因《在路上》而生;

被美国青年奉为“生活教科书”,无数背包族踏上旅程;更夸张的是,因为这本书,凯鲁亚克开了一百万家咖啡馆,把一百万条牛仔裤卖给了年轻人。

具有如此威力的《在路上》,到底是怎样的一部书呢?

作者杰克·凯鲁亚克,是美国“垮掉的一代”的代表人物。《在路上》是他的自传体小说。他以离经叛道、惊世骇俗的生活方式与文学主张,震撼了20世纪五六十年代美国主流文化的价值观与社会观,形成了一种新的文学体系——“垮掉的一代”。

凯鲁亚克曾和伙伴们进行了横穿整个美国的旅行,旅行结束后,他用了三周时间,以自发式书写,一口气把自己在路上的所见所思所想,写在了120英尺长的卷纸上,《在路上》一气呵成。

它讲述了“垮掉派”萨尔和他的伙伴们穿越美国的狂野旅行故事。几个人切断自己与现实生活的一切联系,收拾行囊,义无反顾地展开了一场公路之旅,横跨美国,穿越到西部。他们没有给自己设定最终目的地,全凭决心与意念,只为了追求极致的自由。

 “在路上”只是一种状态,并非只是人的肉体在路上,实际上是他们的精神在路上。历尽沧桑,最终他们寻求到一个全新的自我。

01面对迷失的人生,只能去追寻

萨尔出生于中产阶级家庭,一直过着平静的生活,有着一份退伍救济金,和姨妈生活在一起,姨妈对他很好,他按部就班地写小说、上学、交朋友。

这一切是如此的平静,这时萨尔遇到了迪恩,平静的湖面刮来暴风雨,他的生活由此改变。

迪恩·莫里亚蒂,没有受过什么教育,坐过牢,他充满热情,不惜用一切感官体验生命的人。

两个完全不在一个阶层的人,为何如此相互吸引呢?

那是因为他们对于“疯狂”的理解,是迪恩对生活的那份激情,震撼了萨尔,他想要了解那个完全不一样的生活方式,想要上路。

一直走下去,我知道我会遇到姑娘、启示和一切;一直走下去,珍珠会交到我的手上。

20世纪,对人类来说是最好的时代,在这一时期,人们完成了工业革命,信息革命,迎来经济、知识和科技的大爆炸。

同时,又是个最坏的时代,世界经历了两次世界大战,不仅改变了世界格局,更带给人们残酷的心灵创伤,摧毁了人们固有的价值观,有的人迷惘,有的人颓废,人们在伤痛肆虐中生存,试图在新的世界格局里找寻全新的生存意义。

迷茫、疯狂、流浪、追寻,是时代背景下的产物,是对时代的反叛。

用“垮掉的一代”这个称谓,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表达了公众对这群人的失望和不满。他们纵欲、吸毒、沉沦,以此向传统价值观进行挑战,而克鲁亚克赋予其新的含义“欢腾”或“幸福”。

02不是放纵之旅,而是寻找生命的笃定信仰之旅

现代人说起旅行,想到的就是美食、美景、舒适的酒店,他们却是流浪。

身无分文,搭顺风车,晚上只能盖着油布取暖,喝劣质的威士忌御寒,甚至捡路边的烟蒂回去抽。

穷困潦倒时,他们也停下来打零工,摘棉花,当保安,当搬运工……

如此潦倒落魄,也不妨碍他们纵情狂欢:疯狂酗酒,各种疯狂舞会、爵士乐,毫无节制的性爱,在大醉中朗诵诗歌,在夕阳下光着身子飙车……

他们的行为是那么的离经叛道,为人们所不敢想、不敢做,所不耻,认为他们就是垮掉的一代。

在外人眼里的怪异行为,其实是他们跳离正常生活,审视人生、追寻自我的道路。

当时的美国以麦卡锡主义为代表,影响着美国的政治、教育和文化。人们的精神极度匮乏,他们的生存价值完全被摧毁,在困厄中迷失了本该明确的人生航标,向往“独立、自由”的他们,试求寻找解脱。

疯狂并非他们的本意,“垮掉派”一次次旅行,一次次上路,他们在迷茫中找寻自己,脱离生活带给他们的压力与绝望。

《在路上》出版后,受到多方质疑,文中有大量疯狂举动和性爱描写,人们认为他们是放纵的一代,颓废的一代,可是他们看轻物质、金钱,注重精神享乐。他们蔑视普通的生活方式,追求自我;对于生活,他们迷茫,但充满热情。

就拿迪恩来说,他的生活方式,与社会有关,更与他的家庭有关。他是在父母流浪途中出生的,在廉租房里长大,混迹于乞丐、酒徒和流浪汉之中。他的生活方式来源于他的父母。

他没有钱,却不为此担忧,也不热衷名利,他追求的只是自由。他曾偷了五百次车,并非为了钱,只是为了“在路上”的游历,为他躁动的心,寻求一个安放的住所。

乔布斯可以说是改变世界的人,他是唯一受到数百万消费者顶礼膜拜的人,他创造了一种新的生活方式。他的成功在于他的一生践行着两个字“热爱”。

他年轻的时候,与正统社会格格不入,对“到底要过怎样的一生”充满了迷茫。直到他遇到了凯鲁亚克和他的《在路上》。

他视凯鲁亚克为导师,退学、践行素食主义、沉迷摇滚、蓬头垢面、去印度修行佛教……

这种重精神探索、轻物质享受的生活方式,让他找寻到自己笃定一生的信仰:遵从自己心灵直觉去行事。

正如书中迪恩所说:“咱们把所有东西都抛在背后,进入了事物的全新的未知阶段。那些岁月和麻烦和刺激,而现在,咱们可以舒舒服服地什么都不想,只顾一路向前,昂首挺胸,去理解这个世界,以其他美国人从未有过的方式。”

终其一生,我们就是要摆脱他人期待,找到真正的自己。

当然,每个人都有在路上的理想和自由,但生活的最后是与自己和解,与生活和解。

最后,罗伊、艾德回归家庭,去上学;迪恩结了三次婚,离了两次,与第二任妻子和女儿生活在一起;萨尔也回到家,找到心爱的姑娘,继续完成他的学业。

就连作者凯鲁亚克这样热烈的嬉皮士最终也在佛教冥想中冷静下来,有两样东西他一直没放下,那就是写作和在路上。

03历经沧桑,仍有勇气踏浪前行

在疯狂的摇摆中,在歇斯底里的叫喊中,迪恩找到了自己一生的信仰。

当大家归于平静,回归到生活的正轨时,当萨尔也不能陪他时,迪恩孤零零地拎着行李,拐过第七大道的路口,眼睛盯着前方的道路,再次上路而去……

只要内心依然滚烫,你就一直在路上。

《在路上》不仅是一次身体的旅行,更是一次心灵的旅行,是一部关于自由、成长的书。

它被视为一部永恒的精神宣言,它所倡导的挣脱束缚,向往精神自由、热爱生活、找寻自我和追求理想、信仰的精神,在当时高压而沉闷的时代背景下显得尤为珍贵,半个世纪后的今天依然滚烫,历久弥新。

曾经的我们,也是心怀理想,向往着美好的人生,然而长大后才发现,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为了生存与安稳,我们不得不搁置理想,融入社会。职场的快节奏如当时美国出现的效率至上信仰一样,让人们变得麻木,如同没有感情的机器,周而复始地工作,没有思想,没有激情,生活将我们的轮廓打磨掉,如沙粒般随波逐流。

有没有那么一个瞬间,我们也想要逃离钢筋水泥的束缚,投入到大自然的怀抱,尽情享受和感知生命的美好呢?是否有那么一个瞬间,也想要背起行囊,去寻找支撑我们的永不枯竭的信念呢?

罗曼·罗兰说,世界上只有一种真正的英雄主义,那就是看清生活的真相之后,依然热爱生活。

那份看透真相之后的热情,以及率真的心性,是生活最好的馈赠。

《在路上》是一本让人热血沸腾的书,每一个内心滚烫的人都会被这本书点燃。

正如凯鲁亚克所说:活你的人生?不,爱你的人生!

生命的方向不止一个,生命的精彩不止一种,我们要勇敢地追寻生命的意义。不仅要活出自己的人生,更要爱自己的人生,付出全部的热情去爱。

希望每一个人都有在路上的勇气,活出自己的精彩;愿每一个人历经沧桑依旧热泪盈眶。生活最好的状态,莫过于经历沧桑之路,依然热爱如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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