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争之德——读《道德经》第六十八章

原文:

善为士者不武,善战者不怒,善胜敌者不与,善用人者为下。是谓不争之德,是谓用人之力,是谓配天古之极。

译文:

善于做将帅的,不会显出凶猛的样子;善于作战的人,不轻易发怒;善于克敌的人,不用和敌人交锋;善用人的人,反处于众人之下。这些是不和人争的德,就是利用别人能力的处下。能做到不争和处下这二者就是合“道”的极致了。

引语:

老子是位军事家,而且是位充满了智慧的极高水平的战略军事家。他指出动不动就逞一己之能、到处炫耀武力的人,不是好的军人;动不动就发怒、一触即跳的人,不是好的将帅;喜欢与对手在同一水平上争斗的人,也不是好的将帅优秀的军人和将帅要比对手高出一筹,不逞小勇,不闹情绪,不与之作底层次较量,要争取不战而屈人之兵,迫不得已则以奇用兵,出其不意,攻其不备,要靠足智多谋取胜。

老子提出的“不争之德”,其来源于大道,“天之道,利而不害”,其妙在于“用人之力”。故能无为而无不为。本章最后一句,通行本是:“是谓配天古之极”,不同,剧帛书本校改。表面上看,不争之德与当代提倡的竞争意识相对立;深层来看,老子的不争之德乃是高水平的竞争方略,是用自然之道成全人事,从而形成没有对手的状态。这不仅是一种行为策略,而且是一种行为艺术,已经出神入化了,非得道者,不易学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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