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造的起源

作者爱德华·威尔逊,哈佛大学生物教授,普利策奖得主。和一般的人文艺术作家不同,威尔逊讲人文艺术是从600万年前人和猩猩在进化中分道扬镳那一刻开始的。他认为,那时候的一些事情,直接决定了我们今天的审美。在这个科学技术当道,人文艺术日渐不受待见的时代,威尔逊还想给人文艺术指一条明路:如果你有一点科学的眼光,你会发现现在的文艺其实是非常局限的,还有广阔的领地没有开发。

第一部分

最近夜深人静的时候,我产生了一个有点奇怪的想法。

有一次在临睡之前,我上 Netflix 想看看现在有什么好电视剧。在搜索一番之后,我发现现在几乎所有电影、电视剧都有一点“少儿不宜”的成分,要不就是杀人、犯罪,要不就是恐怖、超自然现象,要不就是科幻、政治和战争,很少有哪个节目是老老实实讲述老百姓自己的故事。你看,我这样一个人畜无害的宅男,一到晚上竟然满脑子想的都是这些事儿,这难道不是有点可怕吗?但此时此刻看电视的不止我一个,大概每家每户都有人在看那些影片。从外面看,这是一个美好的夜晚,和平的街道两边的房子悄无声息。可是房子里面暗流涌动,每个人的脑子里都充满了杀人越货或者称王称霸的想法。

这个情境是不是有点荒唐呢?其实一点都不荒唐。人之所以是人,恰恰就在于我们不是白天晚上都那么现实。一到晚上就胡思乱想,是智人十万年来生活的常态。而在威尔逊看来,这才是人类创造力的真正来源。我们知道,今天地球上仍然存在很少的一些原始部落,那里的人还过着跟几万年以前一样的生活。人类学家把这些部落当做大自然留给他们的礼物,因为这些部落给人类学家提供了非常好的研究样本。通过他们,我们可以知道我们的祖先是怎么生活的。

在长期研究之后,人类学家发现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白天的时候,“原始人”之间的谈话都比较实际,比如打猎的路线,和目标猎物之类的,就和我们白天聊工作一样。但是一到晚上,大家坐在一起,点起篝火的时候,话题就变成了讲故事。男人们总是吹牛,用夸张的精神讲讲自己打死猛兽的经历。除此之外,他们还会唱歌跳舞、搞一些宗教活动。总体来说晚上的大部分话题都是脱离现实的,就和我们看电视剧一样。

有人对一个原始部落做过统计,白天的对话中只有6%的内容是讲故事,而到了晚上,81%的对话都是讲故事。篝火,是个重要设施。篝火让野兽不敢靠近,让人感到舒适。但是威尔逊说,篝火的作用不仅仅是提供了安全和温暖,他认为人之所以能成为人,火实在是太重要了。正是火,给我们提供了想象力。

为什么这么说呢?我们都知道,人和猩猩的分道扬镳大约是因为六百万年前的一次基因突变。但是,在此后三百万年间,人类祖先的智力水平还有各方面的表现其实并不比猩猩强,也只是草原上一种动物而已。但是,就在在三百万年前,人类祖先的脑容量突然开始变大,从400cc慢慢演变到了今天的1300cc,这是怎么回事呢?威尔逊说,其中最关键的因素就是火。一开始出现的肯定是野火,野火会烧死草原上的一些动物,有人幸运地得到一些被烧烤过的肉,就发现比吃生肉强得多,味道更好,关键是更容易消化。

要知道,粗植物纤维和生肉对咀嚼能力要求很高,你的牙齿必须很粗壮,下巴必须很宽,嘴必须很大,就好像猩猩的那个样子。而一旦学会了用火,开始吃熟食,就不需要一天到晚咀嚼食物,小下巴小嘴就开始慢慢流行。而且熟食,特别是肉类,提供了更好的营养,人的脑容量就逐渐增加。这个大趋势就是嘴越来越小,脑子越来越大,这才是猩猩和人类真正分道扬镳的开始。不过,虽然说是分道扬镳,但是我们和猩猩在基因层面有98%是一样的,甚至,猩猩在某些方面的智力比人还强,比如它们很擅长记忆连续出现的一组数字。但是在社交这个关键方面,猩猩远不如人类。

科学家认为群体的高水平社交取决于个体的三个硬条件。第一,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就是你得能设想一个目标,并且制定完成目标的计划。第二,共情能力,你得知道对方在想什么,了解别人的感情。第三,模仿和同情。我们通过互相模仿来学习,我们愿意互相帮助。

人在这三个方面的能力都是首屈一指的。而猩猩大部分时间都是在独自觅食,只有小部分时间是用来社交,而人在社交上所花的时间比例远远高于猩猩。这大概就是脑容量提升的好处,有足够容量才容易产生高级智力基因。

更重要的区别,则是只有人类有语言。动物也能用声音传达一些信息,但真正能称得上是语言的,得是更高级的交流。语言的特点是用一些看似抽象的声音符号,表达各种复杂的意思。智人的语言到底是怎么起源的,科学家现在并没有达成共识,但威尔逊不关心这些细节,他强调语言对我们来说,既是一个本能,也是一个文化。说是本能,是因为小孩一出生就对人说话的声音有特殊的反应。不管是哪个种族,我们用语气、语调表达的意思大致是一样的,这些元素似乎是写在基因里的。说是文化,是因为各地的具体语法和字词很不一样。产生语言肯定跟脑容量增大有关,不然怎么能记住那么多字词呢?人类有了语言,才有了“人文”这个东西。人文,首先是语言的艺术创造。

赫拉利的《人类简史》中说,智人最重要的一个超能力是能够想象一些不存在的东西,而威尔逊则更强调语言的作用。我想这两个说法本质上是一致的:你得有语言,才能描述自己的想象。也就是说有了语言,才有真正的创造。

第二部分

在了解人文创造的生物学起源之后,我们接下来再看看,从这个起点出发,人文创造又会形成怎样的理论以及人文创造发展的基石到底是什么?

关于人文艺术,其实有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就是几乎所有的艺术都有普适性。比方说,虽然我们听不懂其他国家的语言,但这却并不妨碍我们欣赏其他国家的歌曲。还有,在一个地方,哪怕是原始部落里,被视为“音乐”的东西,基本在其他国家和文明的人听起来也是音乐。再比如,让一个完全不懂西班牙语的人去看一个西班牙语的影片,他也能理解角色的喜怒哀乐,他甚至能大致猜测剧情。这是为什么?这是因为人的同质性,也就是我们都是同一“种”人。

现在大家都知道,起源于非洲的智人是我们共同的祖先。大约六万年以前,智人离开了非洲,占领了世界各地,这才有了亚洲人、欧洲人之类的分法。至于我们小时候学过的北京猿人、周口店人、元谋人、蓝田人之类,他们不是智人而是直立人,现在都灭绝了。从智人走出非洲,到分散居住在世界各地,大约用了五万年的时间。五万年对进化来说非常短暂,各地的人还没有产生很大的基因差异,这就是为什么现在全体人类的本性是一样的。所以,艺术才具有普适性。

既然艺术是普适的,那要想真正了解艺术,只看文艺史肯定不行,你得把人类作为一个整体去研究。威尔逊说,你需要科学的帮助,才能理解文艺。具体来说,你需要用到五个学科的学问,分别是古生物学、人类学、心理学、进化生物学和神经生物学,而这五个学科有一个共同的根基,那就是“进化论”。

进化论的基础内容我们都知道,就是有利于生存和生育的基因会流传下来,不利于生存和生育的基因就会被淘汰。不过,道理是道理,你要真的去研究人类的所有行为,会发现有一些行为似乎用这个道理解释不通。比如一个年轻人,为了救助别人而牺牲了自己的生命。那请问,他这个勇于牺牲的特性是怎么通过基因流传的呢?这个特性可并不有利于生育——英勇的年轻人没生孩子就死了,留下原本的结婚对象去给别人生孩子。

这个问题,达尔文那时候就已经考虑过了,他的解释是“群体选择”。也就是对人来说,无论是个人还是族群之间都存在着竞争。如果一个族群有无私奉献的基因,那么这个族群内部的合作水平就比没有无私基因的族群高。虽然这个族群里有些无私基因的携带者很早就死了,但是因为合作水平高,这个族群跟别的族群打仗总能打赢,它获得的资源就更多,繁衍生息的能力就更强,无私基因就流传更广。

这听上去很有道理,但是达尔文的解释到了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就被人否定了。当时的学者提出了“亲缘选择”理论。这个理论说有时候动物看似是做一些利他的行为,但其实并不是真正的利他,而只是在保护自己的基因而已。所谓的“自私”并非生物个体是自私的,而是“基因是自私的”。基因想要流传,个体只不过是基因传播的载体而已。比如我愿意为我的孩子牺牲生命,那你能说我这个行为是无私的吗?并不能。我的孩子身上有我的基因,我牺牲自己是为了把我的基因流传下去,从基因角度讲,这仍然是自私行为。

那时候生物学界的主流就认为,所有生物的所有看似“利他”行为,都可以用“亲缘选择”和“自私基因”解释,根本就不存在什么群体选择。但是,近年以来,剧情又反转了。现在威尔逊在这本书里直接就说亲缘选择理论并没有什么强力证据支持,而你要想用亲缘选择解释英雄主义、公平主义这些人类的高贵品质,你得绕很多个弯才行,很不痛快。威尔逊认同达尔文原本的说法,说像英雄、正义、无私奉献这些道德品质,只有群体选择才能解释得很好。更进一步,对人类来说,群体选择还不仅仅是基因的演化,文化也应该在其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人这个物种,现在是基因和文化共同演化。也就是说,人文艺术应该给人提供道德判断,促进群体选择。不能为了文艺而文艺,而应该为群体进化服务。

总结一下,在这部分中,我们得到了三点关于文艺创造的内容。第一,全体人类都是智人的后代,所以人性是相通的,文艺具有普适性; 第二,人类之所以有各种利他的道德行为,很有可能是“群体选择”的结果; 第三,文化对群体选择非常重要,所以文艺有一个促进道德的责任。接下来我们来说第三部分,自然科学和人文艺术为什么应该互帮互助、互相渗透?

第三部分

现在有很多电视剧和电影,比如《心灵捕手》《西部世界》《星际穿越》等等,它们在剧情中融合的最先进的科学结果,既让普通人看着过瘾也能让领域内的专家从中学到东西。《创造的起源》的作者威尔逊,大概也会喜欢这样的电视剧。因为对于传统的文艺,威尔逊表示出了强烈的批评。他说,像诗人、小说家、文艺评论家这些人,虽然是从事创作,但是根本不懂科学。你要真给他们讲讲现代生物学眼中的人到底是怎么回事,他们会感到很震惊,完全超出了他们的认知。你们搞文艺创作的,专门琢磨人的事儿,却对跟人有关的科学一无所知,这不荒唐吗?就以小说为例,传统上人们读小说主要是为了满足一种社会心理需求,也就是之前那种篝火旁的社会性需求。但是自从小说变成严肃艺术,我们能不能也从中学到些关于人生的知识呢?

行是行,但是诗人艾略特对此有过一个警告。要从小说中获取关于人生的知识,始终是隔了一层,艾略特说,你读小说获得的并不是“关于人生的知识”,而是“别人关于人生的知识的知识”。小说家要是有见识还好,小说家要是对关于人的科学一无所知,根本没见识,这不耽误读者吗?

这是威尔逊对于“文艺”的第一种批评,他还有另一种批评,是说文艺受人类自身的限制太大。我们都知道,人的眼界非常有限,各种感知之中,我们过分强调了视觉和听觉,尤其是视觉,人眼可见的光谱范围非常窄。威尔逊说,如果有一种艺术形式能够表现可见光以外的世界,那会是一种怎样的作品?

还有听觉,人的听觉在整个动物界来说几乎是最差的。蝙蝠能自己发出声波,然后通过声波的回声来感知周围的状况。人类能分辨出一个声音大致是从哪个方向传来就很不错了。还有一种飞蛾,它能够感知到蝙蝠发出的声波,于是和蝙蝠展开声波上的斗法。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境界?我们从来都不知道。

还有些所谓“漂浮生物”,比如某些昆虫,永远都生活在水面上,它们既不沉入水中,也不会离开水面,它们的整个世界就是二维的。它们的水面生活非常成功,有捕食、有繁殖、有社交,但是对它们来说,二维的水面就是整个宇宙。你要对一个这样的昆虫讲三维的世界是什么样子、宇宙有多大,它肯定无法理解。

对此,威尔逊就问道,我们人类的世界难道不也是这样吗?我们的视野是不是太有限了?试想将来有人能用什么技术,把动物界的各种体验直接传达到人脑,那将是何等丰富的艺术体验。所以人文要想发展,需要科学。

但这并不是说,科学就能解决一切,在威尔逊看来,科学也需要人文。为什么这么说呢?表面上看,今天的科学家相对于文艺工作者是比较硬气的,有一种智力优越感。但是如果你仔细考察现在的科学家,你会发现他们和牛顿、达尔文那个时代的科学家不在一个量级。以前的科学家都是科学大家,他们对整个学科有深入的见识,有自己的观点,能控制住场面,能跟公众说上话。而今天绝大多数的科学家,则被威尔逊称之为“学徒”。

大部分科学工作者做的都是极其专业的“小”问题,所谓的“生物学家”,并不是研究整个生物学,他其实只研究一种细胞膜,或者一种特殊的蜘蛛。他们确实把这些小问题研究得很明白很深入,但如果你让他们说说生物学里那些方向性的、有哲学意义的大问题,他们没有那个水平。这并不是说现在的科学家不努力,这个原因是现代科学的分工越来越细,每个研究者都躲在一个角落做小问题,而且就连这个小问题还是很多人合作的。

现代科学的评价体系,看的是单点突破的能力,要的是你在某一点,得能宣称自己发现了什么。至于说对全局的了解,写本书介绍整个领域这种工作,不会给你带来任何学术荣誉。哪怕你出一本畅销书,对学术地位也没有任何帮助。那公众要不要了解前沿科学?科学家有没有责任给科学找到意义?像“人的意识”这样的大问题,很可能需要多个学科、甚至科学和人文交叉研究,我们现在有多少这样的全能人才?

也就是说,科学也好,人文艺术也好,它们在今天都陷入了一种非常细化的领域和视角中,只有借助彼此领域的知识和视角,才能找到更真实的作用和意义。只有完成这一步,真正意义上的创新才能持续下去,否则就很容易陷入自说自话的境地。

小说家会努力让自己的小说看起来更严肃,更具有传统艺术性,但却让普通人越来越难以理解。他需要了解技术,了解科学,了解这些领域究竟给人类社会带来了怎样的改变,只有这样,小说家才能写出真正具有新意的东西,而不是一味的老生常谈。

科学家也是,他们会专注于细分领域的微小突破,而忽略了一门学科对于人类社会的总体意义。正因为科学家忽略了,所以才有乔布斯这样的创新者出现,从细节上看,乔布斯并没有发明任何一项技术,iPhone 只是对之前技术的恰当组装,但谁都无法否认这是一个对人类社会而言巨大的创新。而就像我们都知道的那样,极简美学正是乔布斯的追求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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