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乱世能让生活看上去更有意义一些,那我选择兵荒马乱。
-----------------题记
四个月后我带她见了我爸妈,五个月后我与她和平分手。分手很平静,平静到我竟有些怀疑这是一场预谋。我记得那天下着雨,雨滴打在地上发出缭乱心跳的声音,犹如我第一次遇见她的场景,她坐在我对面,我们相聚30公分。
“分手吧。”她喝完第一杯咖啡,双眼有些飘然恍惚,并非她吸毒,她连烟都不吸,可能是她讨厌下雨的缘故。如果不是亲口听到她说这句话,我以为我们可以在一起一辈子。
“为什么。”我喝的是开水。我不喜欢咖啡,因为它曾经让我困在黑夜的囚笼里,无法自拔。
“有些疲倦。”她留着长头发,发梢染成咖啡色。咖啡馆里放着vv乐团的《往事》。“是我不对,向你父母道歉。”
“没什么。”我一口气喝完,轻轻放下杯子。窗外淅淅沥沥的下着大雨,上海的春季暖和的让人无所适从。“以后,我说有机会,一起出来喝杯咖啡。”
“你不是不喜欢。”她拿起咖啡悬在空中,而后放下。
“也许,我会喜欢。”
她低下头,长长的黑色头发倾泻而下,像来自天幕的一道光线,穿过黑色厚厚的乌云,照在桌子上,漫反射到我眼里。我喜欢抚摸她的头发,也喜欢看着她把头发盘成螺旋丸、扎成小马尾、梳成斜刘海。我记得我们刚住在一起的那个早上,我盯着她的头发,从发根到发梢,我看到她的发梢开叉了,我觉得我应该给她推荐好用的洗发水,或者我想照顾她一辈子。
“你喜欢我头发?”她第一次问我这个问题是在我带她去佘山森林公园的路上。我摸着她头发,她歪着头问我。表情很可爱,脸蛋有些红润,早春的阳光温暖人心。
“嗯,喜欢。”她温柔起来像只猫。“你是我们家的第二只猫。”我跟她说。
家里养的喜马拉雅猫是我和她逛街时候捡回来的,流浪猫该有的特色它一样不差的具备,而真正流浪猫具备的生命力它反而没有。它蜷缩在楼梯口一角,瑟瑟发抖,全身的毛打成结,没有打结的地方连皮带毛的被刮去。那是冬天,上海的冬天有些冷,无穷尽的寒风从路边捶打过来。该是流浪很久了吧。
“好可怜哦,我们带回去养吧。”租房还没装修好,也没有给猫洗澡的盆子。
“那你喜欢吗?”
“嗯。带回去呗。”她楚楚可怜的看着我。“你养我,我养她。”她撒娇一笑。“好不好嘛?”
她撒娇的技能不需要冷却,杀伤力极强。
“那就带回去,每个月也不差那几百。只要你开心就好。”我喜欢她,她喜欢猫。我喜欢看着她笑,她露出小虎牙的样子。或许多了一只猫,我有更多的机会看到她开心的时刻。
“那你抱回去。”她把我往前一推。
“我一只手不是拎着零食袋。”我有点抗议。有点脏,有一瞬间突然厌恶起这只猫。
“我来提,我还要牵你手,你一百多斤,明显我更累。”她说的话没毛病。我只好承认她胜我一筹,抱起小猫上楼。她出其的乖,没有任何反抗,饿坏的缘故吧。
“我比毛毛更可爱。”她撅着嘴。风从微开的窗户吹进来,公交车里的空气混浊的难以下咽。她扭过头重新靠在我肩膀上,我本想刮她鼻子,想想算了,她从来不刮毛毛的鼻子,她要求我我也不能刮她的鼻子。我手掌顺着她的头发,托起她的下巴,再放下。
“讨厌。”她喜欢的东西很多,包括这句话。
周末去佘山森林公园的人很多,或者说一到周末,上海称得上景点的地方都有很多人挤去凑热闹。我女朋友也是,她想逛街的欲望总是随着假节日来临而达到顶峰。本来计划今天吃烤鱼,看电影,然后去逛街买她本月第四双鞋子,没想到她变卦了。我一直以为她只是喜欢破坏我的周末计划,没想到女人一狠起来连自己做的计划都能破坏,想起来真是可怕。
“你邹什么眉头?”
“人太多,怕挤着你。”佘山站下来,公交车少了一大半人。
从公园正门口进去,时间是上午十一点正,我们在园内买了关东煮和着自己带的面包和开水当做午饭在休息区吃完。
“关东煮有点咸。”她没吃第一口我是不敢吃的。作为吃东西时的某种怪癖,她的习惯就是必须吃到第一口,不是第一口的话,很难讲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情。奥特曼打小怪兽,还是小怪兽打蝙蝠侠完全看她心情。有一次我们两个人买了一桶爆米花看电影,有一粒爱巧不巧的掉我手上,顶着社会主义接班人的不浪费荣誉,我就吃了。谁知道她在大厅一直叫我姐夫,说这样带我来,会不会给姐姐发现什么的话,引得全休息室的人对我侧目相看。他们可能想到黄鹤,然后想到皮鞋,接着想到老牛,再想到孙悟空,最后想到台词“我要出来了,你张开嘴”。这种恶意的揣测和睥睨的眼神都使我恨不得拿丝瓜拍死他们,一点辨别能力都没有,也不看看世上哪有这么般配的看着有夫妻相的姐夫跟小姨子。
“谁跟你这么般配了,你少臭美。”她歪着脖子,有点嫌弃我。在一起的第34天5小时2分那时候,我歪着脖子跟她说,我不喜欢你抠脚趾甲的动作,应该这般才标准。可能她觉得有趣,把我歪脖子的动作学了去,也就是说她现在的这个歪脖子动作是我传染给她,我没有权力怪她摆出这样不屑一顾的姿势。而作为把这个动作发扬光大的人,我倒觉得是我剽窃了她的动作。她要是哪天不高兴,把我告上法庭,说我剽窃她歪脖子的动作,最高法庭的庭长虽然对正事不够上心,但这种事他们肯定愿意判决,那种毫不犹豫的表情注定他们会判我入狱。
等看完电影,吃完夜宵回家,作为第一口吃了爆米花的我的小小惩戒,我们走上十五楼,确切的说,是我背着她走上十五楼。这个倒没什么,她比较轻,100斤不到,对于不经常运动的我来说勉强完成这样的挑战。可怕的是,回去的我要给她端水泡脚按摩,要把她昨天剪刀石头布输掉的要洗的碗给洗了,要替她更衣暖被窝,还要写今天行程总结和电影观后感各两千字。我的天,我写这种观后感写到怀疑人生的时候我突然意识到她的这种习惯肯定是她故意生搬乱造出来暗算我用的。这不是我的阴谋论,所以为了让这个观点成立,我曾喊了一帮子的朋友出来投票,投票结果自然站在我这边,就像正义永远不会输一样,虽然投票的规则是她具有一票否决权,但我不会认输,我将一直抗议下去。
我说阴谋论不是没有根据,她尝到这种甜头之后,每次在家输了猜拳要洗碗之后就会在我没有防备的情况下钓鱼执法,诱导我吃第一口东西,说看咸淡,套路相当深。因为她这样的习惯,她这样的钓鱼执法,家里洗碗的日期已经被我预约到明年,换句话说,只要她和我住一起,到明年初都是我洗碗。
“我抗议你这种习惯。”没有办法,我不抗议的话,除了洗碗被我承包,接下来会有更多的诸如端水让她泡脚、全身按摩、随时随地帮她到冰箱拿水果饮料八宝粥这些活,承包家务活已经发生,更多的事情即将到来。
“抗议无效,谁叫你不疼我,让着我。我吃第一口怎么了,过分吗?”她很委屈。“我要牵着一百多斤的你去逛街买菜,爬山,看电影,不累吗?回家还要替你洗衣服,帮你买零食,帮你开电视,做这么多难道吃第一口有错吗。”她越说越委屈。确实难为她了。可是我记得衣服不是她洗的呀。
“衣服不是洗衣机洗的吗?”我举手提问。
“那我不得放进去,加上洗衣粉吗?洗完之后是不是要拿出去晒?”也对啊,确实蛮辛苦的。可我仍有疑虑。
“不是我去晒的吗?”我弱弱的问了一句。
“是不是我拿回来的?”
她说的毫无破绽,我一时语塞。有这样的女朋友我感到骄傲,至少不用怕她在街上被搞传销的人忽悠走。
“我说这汤有点咸。”她睁大眼睛看着我,重复了一遍话。
“盐巴不是我放的呀。”思绪回到现实,我慌张的回复。
“你是不是故意气我。”她翘起嘴巴,古灵精怪的好像在想出什么法子整我。可我说的没错,汤不是我熬的,况且我在家熬的汤是经过她味蕾严格挑选出来的精品,怎么做也不会咸,所以这个锅我不背。
“没有呀。”我认真思考了一下。“对了,那快点喝口热水吧。”我从背包里取出保温杯,里面装的水还很热。这保温杯的保温功能像说明书说明的一样真实,这让我刮目相看。我一直以为三四十块钱的产品说明书是讽刺客户是穷逼用的,没想到在我有生之年居然看到这样实在的产品。我觉得这个社会是进步的,进步的脚步没有扯到蛋。
“这还差不多。”她端上一小杯我给她倒的热水,人工冷却一会后,她一饮而尽。“舒服多了。”她露出满足的笑脸。
除开她某些我定义的阴谋习惯外,她是个好姑娘,很完美。只要我盯着她看三秒我就有跟她结婚的冲动,身体里也立刻升起跟她领证的荷尔蒙。
“我们结婚吧。”有一次我突然开口跟她说。
“干嘛,这样就想把我拐走啊。我跟你说,没门。”她把“没门”两字说的特别重,一字一顿的,好像我不会明白她说这些话的意思。“求婚仪式太简单,我拒绝。”
“我会给你惊喜。”我认真的回复她。
她笑起来的样子很好看,她的笑容让我明白了怦然心动这个成语的意思,也让我明白了世间上的爱情原来可以甜蜜到如此地步。爱美人不爱江山的把戏我以前一直以为那纯属是别人意淫出来的谎话,哪有不爱江山的男人。我现在才明白他们不是不爱江山,而是愿意用江山去换取美人。既然都是唯一,如果只能取其一,称心的美人远远大于称心的江山。
“你可不要骗我哦。”她双眼看着我。纯净,明亮的眼珠。那一瞬间我居然有些害怕,怕我给不了她幸福,怕让她受委屈,怕她得不到她应该得到的一切。她常常跟我说,自从和我在一起后,她就把理想什么的丢没了。现在就想着跟我一起吃饭逛街看电影,或者待在家看电视吃零食打电动。
“我是不是特没有追求了。”她坐在电视前吃我剥好的橘子。“我以前可不带这样的。你也吃一个。”她塞了一片给我,特别甜。“你会不会嫌弃我呀,我可警告你,你要是敢嫌弃我,老娘打死你。”
“没有的事,喜欢都来不及。”我是说真的,包括标点符号。我想如果速度快的话,我可以破开肚皮,让她检验一遍,我心跳的频率图都是爱她的形状。
“回答的很好,赏一瓣。”她放开盘着的腿,躺在我大腿上。我记得当时看的电影是《美丽人生》。
求婚的仪式我想好了,订在今年秋天。求婚嘛,要有仪式感,也要有实质内容。积蓄没多少,倒结识了很多搞艺术的朋友。
“你也吃点。”她夹了一个丸子给我。“别老吃面包,都快把我面包吃完了。”
我哈哈大笑起来,背包里面躺着一堆她选的各种口味和形状的面包,恐怕吃三天都吃不完。关于零食,我又气不过她:每次都买一大袋零食,不肯完全吃完,也不肯浪费,都叫我吞下去,不许浪费一个。我心里憋屈但是不敢说,说出来怕她嫌弃我嫌弃她的习惯,说我是不是不喜欢她,要叫她改变自己。然后她就无比委屈的说,没关系,只要是你不喜欢的,我改,我都改。
可说实话,她哪样我都无比喜欢,深入骨髓般喜欢。可我又不能表露太多,我觉得过多的表现会让她觉得我处于食物链底端,不不不,是爱情链底端。我要证明给她看,我是有原则的男人,不会随意被人扼住命运的咽喉,任何人和所谓的命运都不能使我屈服。好吧,我承认,在她面前我的原则就是没有原则。既然战胜不了她习惯的力量,只好求全保平安,所以每次她准备吃零食之前,我都不敢吃太多东西,空着四分肚子迎接从沃尔玛买来的大杂烩。
“吃你面包不乐意了是吧?”像这种话我是不会说的,不然晚上回去她绝不会允许我跟朋友开黑。这种先见之明让我在幸福的道路上越走越顺。
“你干嘛笑?干嘛不说话?是不是我太凶了?”她好似想起什么事情。
“我这不是在吃东西嘛。”我确实在吃东西,我实话实说。而我笑是因为我看着她嘟起的嘴,十分可爱。
“那我喂你吃好不好?”她笑起来的样子,尤其让人沐浴春风。你好似站在一大片,或者一望无际的薰衣草中间,带着寡淡清香的微风从四面八方吹来,很远的地方耸立着雪山,雪山腰挂着几片白云。那种心旷神怡的满足感和前所未有的幸福感油然而生,你会发现,你其实已经拥有了全世界。
“我的公主殿下,这是我的荣幸。”我笑脸相迎。她手上带着早上出门抹的保湿膏香味。吃她撕开的面包应该不会农药残余中毒吧,量少,可能有好效果。我记得我大学的专业课老师说过,谈毒性不谈剂量那是耍流氓,耍流氓是可耻的。可想而知这世界对流氓有多抵触,只要你愿意,什么事情都可以指责到流氓身上。流氓他只是想耍个流氓而已,又不是打破天的事,何必处处不放过他。所以我当时就站起来,我跟老师说,流氓怎么了,流氓也有尊严,不要这样指责他。全班有七十几个人在听课,包括三分之一的同学昨晚在宿舍讨论收复台湾现在酣睡,四分之一的同学对着手机一会忧郁一会大笑,五分之一同学打开书计划着自己开的小卖部什么时候融资上市,六分之一的同学规规矩矩坐着听老师讲课并思考中午该吃什么,剩下的好像真的在听课,虽然对老师讲课时提出的问题表示懵逼,但求学诚恳的态度很到位。
当我说到流氓的时候,一大半同学如梦初醒,都以为我在和老师对骂,纷纷指责我不应该这么狂妄自大。老师再怎么流氓也不应该说出来,心里有数就好了,你这样说出来,我们很难不站在老师的角度去怼你。在这样气氛下,老师自然要给我点颜色瞧瞧,不然怎么立足呢,于是他瞪着我,可劲的瞪着我,下课了,别人怎么拉都没用,就这样站在远远的地方瞪着我。处于对他的尊重,我不敢走开,也不敢不看着他,所以就这样对视在一起。我那时候猜,这样的对视应该不会有人怀疑我们在搞基吧,气氛如此紧张,怎么能随意开玩笑呢。可不料那些成天想着开小卖部要上市的同学为了营造自己非常懂得营销计谋,一下课就出去传话,说我爱上老师,现在在教室里表白。
观众里就没有怕事的家伙,就像键盘侠一样顶天立地。所以教室迅速被围观,不仅仅水泄不通,更是连光线都进不来,场面一度处于失控状态,但却出奇的安静。我和老师对视,他们站在外围盯着我们看。有点诡异吧,但大家好像都不说话,这种行为表现出极高的素质和高度心照不宣的默契。当然也有些爱占小便宜的人混在里面偷偷摸人家屁股,有男生被摸的,也有女生被摸的。那些平日里矜持傲娇的小娘们,这时候表示要释放出自己的天性,他们或者她们不愿被世俗的枷锁困住一生,于是义无反顾的加进摸屁股运动中去,就这样随着时间的消逝,大家不再关注我和老师,而是关注自己的屁股为什么没人摸,吾日三省吾身,我的屁股不够翘吗?不够丰满吗?没人喜欢摸吗?自己已经收腰提臀了,为什么没人欣赏自己性感的臀部?这真的是个问题。于是催生了一批研究生,写下课题:《论屁股紧俏对自己是否在群体性活动中受欢迎的影响》。
这场运动差点给保卫科科长定性为暴乱,可惜没有人伤亡,而且保卫科科长自己派出去的几个正义的化身也没有造成恐慌,反而监守自盗的加进摸屁股这种亲民的运动中去,相当丢人现眼。科长没了向学校申请资金扩大保卫科的借口,郁闷的喝下两瓶二锅头,搞到最后醉醺醺的在操场上追女孩子,说要嫖她们,更过分的是居然对着学校里的那棵五十年老梧桐树做起不可描述的泰迪MAX动作,让校长颜面扫地,将他开除。这也是这场运动中受到伤害最大的人,而这场运动被校园史学家称作438事件,起头人的我被他们记到史记里,称作打响438校园事件的第一炮。我跟他们抗议说,这一炮不是我打的,是保卫科科长打的。可他们不相信我,硬是让我承认就是我打的那一炮。
再说说那次运动怎么结束的,有点难以置信,但现实就是这样没有逻辑:第二节课上课铃打响,所有人如火如荼的在摸屁股,完全没有注意到自己来教室是干嘛的,这种全民运动百年一见,大家自然兴高采烈,无比享受。这时候教高数的老师来了,她看到这种场景也是相当受感染,丢下矜持,一把冲上去想卡点油,可谁能想到呢,人家一眼看出她是教高数的,所以谁都不敢上去摸她,怕被她的高斯定理误伤,也怕被夹逼准则掐死。这种明目张胆的挑衅和不屑,让高数气急败坏,一屁股坐在地上大喊起来。别人一看,完蛋了,高数出征,必将生灵涂炭,万径人踪灭。所以大家自觉的牵着手,有节奏的往后退去,海水怎么凶猛的涨潮,现在就怎么凶猛的回落。整个教室只剩下我和老师对视,他始终不让我,我始终尊重的回敬他。结局万万没想到是,他被扛到校医院,诊治出眼睛突发性神经性麻痹,而我高数挂了两年,年年59分。我本来想当个学霸,没想到因为那场意外成了雪碧。什么是雪碧呢,我也不知道,只是别人嘲笑我的时候说我那天遇到高数大姨妈,所以才这么悲惨,像瓶82年的雪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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