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语堂(1895—1976),原名和乐,福建龙溪人。早年留学美国和德国,20世纪30年代主编《论语》等流行刊物,提倡“以自我为中心,以闲适为格调”的小品文,《言志篇》便是此时的作品。
故林语堂的散文一篇有一篇的格式,一篇有一篇的写法,千姿百态。结构大多很随便,也找不出起伏、勾色、呼应等的痕迹,只流动着自然的韵律,散发出粗朴的气息。这是属于林语堂自己的气息。它以真情和独见,构成了林语堂的“个人笔调”
《言志篇》洋洋洒洒,不紧不慢,娓娓道来,恰如一条蜿蜒的河流,遇风随风,遇险回流,一切自然,一切随意,一如他的人生,不矫揉,不做作,看似散漫却饱含禅意。
文章写作上,林语堂向来率性而为,写所当写,论所当论,绝不矫情造作。言志篇从结构上就可以体现林语堂人生哲学的一斑。
“作文应如行云流水,初无定质,常行于所当行,常止于不得不止(苏东波)”,林语堂颇以为然。
文章名为《言志篇》但前半部分并非言志,而是旁征博引,信手拈来,以调侃的态度探讨何谓“志”,讥讽常人“言志”的虚伪、矫饰和现代人被物欲蒙蔽的矛盾心理。从孔子言志之“近情”,批“方巾气”言志之“不近情”,发出今人虚假、天真丧失的感叹,追求自然率真生活观初显。接着文章笔锋一转,引入古希腊圣人代阿今尼思的故事,转入议论,道出现代人言行矛盾、心灵不安的尴尬。但文章接下来却又明确了阿氏的做法在今天的不可取,即繁复的“欲愿”在今天已是人生中普遍的问题,现代人已经不可能摆脱现代物质文明的牵绊。
这似乎就像他从家里的后花园走到前厅一路的经历:路过树木停一停,看见鲜花闻一闻,发现又新出芽的嫩苗侍弄一下,发现过道不规整则停下整理一番,路遇孩子吵闹劝阻一番欣赏一番,再继续前行,惬意而又自在。
文章下半部分则变含蓄、曲折的文势为娓娓而谈的直抒胸臆,分八点阐发了“个人理想”。文章所言之“志”一反严肃正经,贴近物态人情,把日常人生和情感乃至是琐碎的细枝末节提高到“志”的位置,呈现的是一个亲近自然、无拘无束、自由不拘、认真工作、潜心读书而又注重人情美好和感官享受的“言志”主体,沉淀千百年来文人陶冶心性、生活艺术化的文化内涵。可见,作者对“欲”的理解主要是指追求心灵空间丰盈,它固然附着在物质之上,但绝不可为物质、名利所囿。
这一部分,又恰似作者一路来至前厅走到院外,见院墙挡住东风入院,看大门遮掩视线,于是二话不说,抡起锹镐斧头,推翻砸烂,直到一览无余,方觉快意无限。
从做人方面,林语堂幽默随性,追求自然朴素,不拘泥。言志篇在内容上则更能体现林语堂的禅意人生精髓
我要一间书房
可安心工作
我要几套不是名士派但亦不甚时髦的长褂,及两双称脚的旧鞋子
我要一个可以依然固我不必拘牵的家庭
我要几位知心朋友,不必拘守成法
我要一套好藏书,几本名人小品
我要一个能烧好清汤,善烧青菜的好厨子
我要院子里有一棵梅,几支竹,抬头能看到院子上方青蓝的天空
我要能有做我自己的自由和敢做自己的胆量
作品通过对这些人生愿望中蕴含的丰厚、闲适、自由、雅致的名士气的抒写,表达了对现代人浮躁、空虚的生活状态的鄙夷不屑,浸淫着对生命、生活本身的关怀与爱。最后一句“我要有能做我自己的自由,和敢做我自己的胆量”(以及“生来自带”或者挣来“做自己”的本钱),彰显了个人主体性的绝对地位。
言志篇里,大师只要一间书房、几套长褂、两双旧鞋;几位知心朋友、一套藏书;一个好厨子、一颗梅花树几只竹、一方青蓝的天空。
安享清贫-——一粥一饭、一衣一履足矣;境界高雅——焚香沐浴方可读书会友;追求享乐——有厨师做饭,有家人相陪;不入流俗——做我自己
林语堂曾经烧毁婚书,只因“一纸婚书不过是为了离婚才保留的”,他又没有离婚之意,何必费劲心神去保管一个无用的物件在身边呢!林语堂曾经说过:“只有苦中作乐的回忆,才是最甜蜜的回忆。”他和妻子即使穷得没有钱去看一场电影,也可以去图书馆借回一叠书,俩人守住一盏灯相对夜读,其乐不改。所以大师亦说,穷并不等于“苦”,他从来没有“苦”的感觉;世俗所谓的“贫穷夫妻百事哀”的逻辑,完全被他推翻了。
大师也喜欢发明,并乐此不疲。曾经为了发明“中文打字机”几乎倾家荡产。
这就是林语堂的人生哲学,这就是林语堂的禅意人生。
把人生活成禅意的作家不多,林语堂算一位。把人生活得洒脱的更少,林语堂是其中的翘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