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日记(52)

文:天涯草(北方有家人)

待我长发及腰,你来迎娶可好?

一句情人间的问话,究竟多少人被它的意境倾倒?

既然你已单身多年,我也离了婚,是否可以再续前缘?

倘若这样的故事发生在当下,到底有多少人能过心这关?

小王和小陈是九十年代谈了近十年的恋人,只是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王妈嫌弃小陈的家庭贫寒,做了棒打鸳鸯的憾事。

后来小陈经人介绍认识了现在的太太,那是一个比自己大三岁的厉害的女人。

都说女大三抱金砖,小陈在太太的强势管理下确实沉下心做事,不仅购房买车,还成为能左右岳父母家大小事务的好女婿。

小王在无望中选择了远嫁,然而好景不长,由于男人一直在国外打工,她不甘寂寞做了出墙的红杏。

儿子四五岁的时候两人领了离婚证,儿子被留给了小王。

这对旷世恋人并没有成为仇人,除了再没有了恋爱当年的激情,却也还保持着普通朋友间的联络,只是这事陈太太最为忌讳,曾不止一次地摔碟子跘碗。

后来,彼此的子女都大了,纷纷上了高中,且学业都很优秀。

不过,当年的小陈已经变成了大腹便便的老陈,而且得了富贵病,天天要打胰岛素。

太太的严厉却一直未曾消减,老陈告诉我很想离婚,他还有一个更大的想法就是将曾经的小王和她的儿子收编。

倘若一切如愿,两人可以组成一儿一女的新四口之家。

大家觉得这件事是否被看好?

若离了婚,老陈还能否与初恋重新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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