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昔央
1.
20岁那一年,我在和一位流浪歌手谈恋爱。他卖唱,我收银。在一个生意不错的民谣吧里。
酒吧不是他开的,是一个畅销书作家开的。
那时我还在上大学,经常凭着微薄的稿费两地穿梭,飞来飞去。晚上陪他演出到凌晨四五点,第二天下午起来晒太阳、写歌。
那是一座海岛城市,一年四季都很暖和,走在街上时常可以看到穿夏装的姑娘,裙摆在海风中飞扬,赚足人们的荷尔蒙。赵雷在《我们的时光》中描述过它:
“翻过了青山你看头戴斗笠的人们,海风拂过椰树吹散一路的风尘,这里就像与闹市隔绝的又一个世界,让我们疲倦的身体在这里长久的停歇。”
我往返这座城市的频率有多高呢?
总之,后来它成为了我记忆中的第二个家。我熟悉它的每一个犄角旮旯,就像熟悉我的家乡长沙。
我曾在日记中这样描述过它:
“无论什么时候,只要我来,它都在这里,依然会提供最先锋最新奇最丰盛的事物给我。就是这样的一个地方,它见证了我最丑陋的模样,也让我重新拥有了坦荡面对漫漫长路的勇气”。
写作是一件挖掘回忆的事情,就算不是完完全全跟回忆有关,也会像微风触动枝头。我们写下来的字,里面都是纪念的情绪,树欲静而风不止。
我过往的文字里,的确栽种了一颗摇摇晃晃的树,枝头稍不留神就要栽进风里。
2.
我喜欢的剧作家廖一梅曾经说,“爱的状态是人最敏感的状态。爱可以发挥人身上不曾有过的美好,在爱情中,人会特别善良,特别懂得替他人着想,心肠柔软”。
她没说全,那是完全相反的另一种可能性。
这世上,总有人因爱而伟大,但也不乏打着爱的旗号丑事干尽的人。一切都不好说。
在那两年里,我就从心肠柔软,跳转到心如磐石。
柔软时,一起漫步夜晚的海边,唇舌化作美味佳肴任君品尝,共骑一辆脚踏车翻越层层山坡,买一张站票历经将近20小时从南边去到北边,在初夏给对方写长信;
心硬时,在不到10平米的小窝内相互撕咬,把全世界最难听的话说给对方听,在悠长的巷子深处、在路灯底下,僵持不下。
现在想来,那美好的爱情,裂痕早就实实在在看得见。
何况我是这样一个过分认真的人,总想给自己的生命一个交代。当然,这交代也包括给爱情的,它是我一切愚蠢行为的根源,也算做是我的救赎。
满大街按着喇叭的小轿车嚣张跋扈地过,我和他在人群里潦草地离散,世界和我们过去一起观察到的毫不相同,我们各自咬着牙熬过自己的人生,不断给自己加油打气,说着“哪有什么胜利可言,挺住意味着一切”。
我们的身旁,也有新人在笑靥如花。
3.
我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北漂,做着每月1500元的编剧助理工作,搬进人均600元的群租房,月光透过百叶窗洒进来,偶尔想起他,甚至疲惫到手指头按不下一个通话键。
最后一次通话,是在传媒大学门口。被二手房东赶出来,一个人看房子,生理痛,实在熬不住了,拨通一个电话想要得到一点安慰。“喂”传过来的时候,嗅到诀别的气息。
于是,那次便真的是诀别。
后来,我成了正式的编剧,有了属于自己的青涩的作品,在这座城市交到三五好友,开始独居;他又发了专辑,唱了更脍炙人口的歌。
这一年,我们各自送了身边最亲近的人去天堂;他离开酒吧,我离开台里。
最后,我们久别重逢,他用一句“还是好朋友”掩盖一切,云淡风轻。我竟暗自心酸。
朋友调侃,是不是余情未了?
不,太久了,我对这段感情的记忆,早就模糊到甚至没余下多少零星的碎片。
我觉得我们更像是结伴长大的盟友,一起见过彼此狼狈不堪的模样,最后穿上那件不怎么合身的新衣裳仰天大笑、装腔作势出门去,信誓旦旦说要把那些虚伪的、瞧不上我们的人都斗垮。
后来铩羽而归,我们不肯放弃希望,仍旧各自在大大的城市里小小的努力着。
他发新专辑那一年,封面没人设计,录音棚是山东找的,签名是自己买一支马克笔回来趴在床头偷偷练会的。那时我忙着为新书找出版,选题递了一家又一家的出版社,导致编辑们还没看过样章就已经对“昔央”这两个字有所耳闻。可选题依旧无人问津。
除了这些细节,比较深刻的,只有两个片段。
烈日暴晒下开开心心拍完专辑封面回来,准备了进录音棚的事宜,买好火车票。他当时的店长为了一个免费的收银员,勒令我不要再去酒吧。至于背后的真实剧情,无非“她喜欢他,他有女朋友”诸如此类。
店长言之凿凿,老陈不依,想要论个对错,“我女朋友又没有做错事,凭什么不能去”?
当时在录唱片的关键时间节点上,店长言之凿凿,“你可以和我对着干,专辑不想录了也行,你现在就可以走。但钱我一分也不会退给你”。
他回来收拾好行李坐在床边,看着久未合上盖子的箱子发愣,眼神颤抖,紧接着有眼泪窸窸窣窣落下来。
当时那个店长,在那张唱片里的角色,相当于一个“媒婆”吧。
第二个片段,新书的选题上报到磨铁,当时的产品经理建议我找一位比较知名的前辈站台,这样选题通过的几率更高。
当时和我的一个哥哥倾诉这件事,他帮我想了一个办法,找了一位当时已经是百万级畅销书作家的前辈帮忙。
哥哥言辞恳切,说只是想帮我的忙,如果不方便也不要紧。对方回复,“你什么阿猫阿狗的东西都往我眼前递的吗”?
当中种种微妙的关系,这事当时并未让我的“老陈”知情。后来他知道了,只字不言。
4.
这些说起来没什么丢脸的吧。这两个片段,只不过是我们各自体会了一遍人生。
我们在各自喜欢的事情上受挫,我们不能左右客观事实,甚至不能左右对方。
我们都是如此微不足道的小人物,小到没人在乎我们的情绪。后来专辑磕磕绊绊做完,我们依旧相爱,又辗转去了好多座城市,也曾在人潮涌动的候车大厅爆发争吵再瞬间和好如初。
这些兜兜转转的故事、迂回曲折的心境,最后似乎被我用一句总结性的语句干脆了当就概括完了。
“青春是你耗尽千百倍的心力去做一件事,最终一无所获,甚至还要被人误解。你做的这件事叫爱情。爱情是不管你牛逼、傻逼、作逼……可劲折腾到什么地步,它一旦消逝永不回头”。
但是,爱这件事,是会穿过皮肤纹理,长进人的骨髓,再留下点什么的吧。
具体留下了什么我不清楚,怯懦?贪念?勇敢?期待?反思?改变?成长?
没有标准答案。我也讨厌丝丝入扣地去讲一个曲折动人的故事。
何况,关于爱的故事,与他人分享,仅限于酒后伤怀、发泄或是八卦谈资罢了。因为真正的爱的体会只有当事人明白,甚至就算是当事人自己,也并不一定能完全明白,更何况外人只凭听感与想象去判断呢?
所以,爱的本质,接近于无声,是人内心的体会以及觉察。人这一生还很漫长,不要用力地去爱一个人,也不要轻易对一个人灰心丧气。他没有那么好,到底也坏不到哪儿去。
你可以一直读爱情故事,在他人的情真意切里落下属于自己成长的那滴眼泪,在困惑后昂扬,永远对爱怀有好奇、期待与信念。
我希望你爱的时候尽心尽力当一头唤不醒的猪,不爱的时候又全身而退、永不回头。
猪我已经当过了。那你呢?
文/昔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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