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暴力:谁来为受害者所受到的伤害买单?

前不久的新闻,一个七岁的小姑娘被男同学往眼里强塞纸片,母亲带着她多次去医院就诊,竟取出几十张大小不一的纸片,而孩子的眼睛里还有多少残留纸片仍未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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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暴力屡禁不止,谁又该为孩子们受到的伤害买单?

“人之初,性本善。”这是三字经中每个老师都会教给学生的话。父母亦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父母在教孩子为人要善良,柔软的时候,却忽略了孩子与“恶”的距离远比我们想象的要近。那些“恶”所带来的伤害,会成为孩子成长路上难以愈合的痛。

2017年6月22日,江西永新一初中女生遭数名女生扒光拍视频并被迫下跪磕头。

2018年6月10日,福建永泰初三男生遭围殴脾脏被切除,此前被欺凌长达六年。

2019年1月4日,河北邢台一中学12岁女生长期遭室友殴打至肋骨骨折,肾积水。

2019年4月23日,甘肃陇西一初二男生遭五名学生轮番殴打造成颅脑严重损伤致死。

而这些只是众多校园欺凌事件中的一小部分。还有更多我们还未曾知道的校园暴力行为更令人发怵。俗语告诉我们恶有恶报,而校园暴力的施暴者却仍旧逍遥自在,受害者不仅身体受到伤害,心理上不可见的摧残或许会在未来的某一天逼死自己。

为什么呢?

因为这些人渣还未成年。"地狱空荡荡,魔鬼在人间。”法律可以为未成年人惩戒罪犯,可当未成年人伤害未成年人时,却拿始作俑者一点办法都没有。已经有太多案例告诉我们,对未成年人罪犯的宽容就是对受害者以及家人的残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诞生是为了挽救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但它正在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借口和保护伞。我们要保护的应该是那些天真烂漫的孩子,而不是披着孩子皮囊的恶魔,法律终究不应该成为罪犯的护身符。

最后引用东野奎吾的《彷徨之刃》中的一句话:“正义存于人们心底,还是空洞的条文中?法律保护的是受害之人,还是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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