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分析英国诗歌? 至少可以看完以下诗歌分析

例:          A Grain of Sand(一粒沙子)

              William Blake 威廉.布莱克

        To see a world in a grain of sand,

          And a heaven in a wild flower,

    Hold infinity in the palm of your hand,

                And eternity in an hour.

                一沙一世界,一花一天堂。

              手心藏无限,永恒消于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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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廉·布莱克(William Blake),英国第一位重要的浪漫主义诗人,英国文学史上最重要的伟大诗人之一。它的主要诗作有诗集《纯真之歌》、《经验之歌》等。罗伯特.彭斯与他齐名,主要诗作是《一朵红玫瑰》我会在下一篇文章详细介绍。布莱克的早期作品简洁明快,中后期作品趋向玄妙深沉,充满神秘色彩。

今天我主要讲的是它一首比较著名的诗歌,一沙一世界,分别从这首诗的形式美,韵律美和含义美说起。

这首诗还有一个中文译本,为“从一粒沙子看到一个世界,从一朵野花看到一个天堂,把握在你手心里的就是无限,永恒也就消融于一个时辰”。这个中文译本前两句虽然啰嗦,但却把后面两句的意思清楚地表达了出来。而上面的一个中文译本虽然简洁,但却无法准确传达下面两句的意思。大家可以两种译本结合着看,理解原诗的含义。

这首诗歌形式上非常美。你看,前两句“to see a world  in a grain of sand ”和“and a heaven in a wild flower ”对仗十分工整,仅仅列举了两个小事物与大力量相联系,我们就可以联想出许许多多的例子,这就是诗歌对仗的美感和启发性。

另外,有一个英语语言现象非常有意思,那就是省略,“and a heaven in a wild flower ”如果没有省略的话会变成“and to see a heaven in a wild flower”,这样诗歌觉会变得累赘多了,去掉了“to see”,诗歌会变得更简洁清爽,下面两句也是如此,“hold infinity in the palm of your hand”与“and eternity in and hour ”相比省略的就更多了,给读者以无限的想像空间。另外,最后一句相比其他三句更简短,读起来更有含蓄隽永的感觉。

“infinity”与“eternity”的词尾部分是一样的,所以有重复的感觉,这一点在诗歌上十分普遍。人们喜欢重复,重复有令人有一种朗朗上口的感觉,拿中国的诗词来说,“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中“光”和“霜”韵相同,外国诗歌也是如此,它们的相似的地方可以放在句中。

对于韵来说,这首诗歌是abab式的,是什么意思呢?别急,听我细细道来。这首诗歌的每一句尾巴上的词分别是“sand”, “flower”, “hand”和“hour”。“sand”和“hand”同为尾韵,都是a,而“flower”和“hour”同为尾韵,是b,结合它们各自所在的位置,就是abab。而唐诗大多是_a_a式的,例如“窗前明月光,疑是地下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中的“霜”和“乡”押韵。这就是韵脚上中国古代诗歌和英文诗歌的不同之处吧。不过不可一以概之,还是会有特殊情况的。

下面来讲讲格吧,这首诗是抑扬格五音步。抑是轻读,而扬为重读,先抑后扬多为抒情诗,先扬后抑则大多是激情澎湃或是告诫类的诗,这本首诗是抑扬格五音步。

这首诗歌的含义非常美。威廉.布莱克的诗歌非常清新,也非常有哲理,从一粒沙子中看到整个世界,以小见大,从野花中见天堂,花是美丽的事物,而天堂是人们构想出来的神圣的地方,诗人把两者联系在一起,反应了他无边的想象力和哲思。我们不可能把整个世界都看一遍,都经历一遍,但是世界虽大,却是又无数的小沙子,小野花这些不起眼的东西构成的,小沙子和小野花就是我们生活的整个世界的缩小版。所以我们可以从一个沙子,一朵野花里看见整个世界。

下面两句说明的是无限与有限,永恒与一刻之间的关系,无限与永恒是广大无边的事物,而诗人则说把握在手心里的就是无限,这种意境非常人所能达到,这让我联想到了苏东坡的赤壁赋,布莱克的意境与苏子的“江上之清风与山间之明月,耳得之为声,目遇之而成色,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是造物者之无尽藏也,而吾与子之所共适”有异曲同工之妙。人不可能是无限的,但人可以紧紧地把握被赋予的宝贵的时间,所以对我们来说这时间就是永恒,我们可以利用这时间拓宽渺小的生命,去拥抱永恒。举个例子,当我们阅读经典的时候,花了一个小时,而我们所吸收的的作者一生的心血,那么说来我们也就相当于经历了作者的生命,于是我的生命瞬间得到了拓宽,也就相当于在那个瞬间我们经历了永恒。

优美的诗歌可以给人带来一种画面感。请闭上眼睛想像这一幅画面,清晨,一个女孩来到田野山间,她穿着白色的长裙,仿佛把百合花瓣穿在了身上,白色长裙的下摆如纯洁的花瓣瀑布倾泻下来,她动作优雅,举止活泼,她的肌肤比她的长裙还细嫩白皙她就这样捧着一本书在一颗老榆树下阅读了起来,老榆树枝繁叶茂,帮她遮蔽刺眼的阳光。顿时,女孩陷入了空灵的境界,世上只她一人,而她仅在读书,她读的是前人的思想和智慧,她像银河里的小星星,一点点接近永恒。当她读累的时候,她把书慢慢放下来,她拾起一朵不起眼的小紫花,上面还滞留着清晨的露珠,这颗露珠像放大镜一样把花瓣的脈络映出来,在这露珠里女孩看到了自己和整个世界。

另外就是在这首诗里,我们熟悉的一沙一世界,一树一菩提等许多美妙的现代诗句衍生了出来,不可不谓布莱克的功劳。从诗歌里我们遇见美丽,从诗歌里我们遇见哲思,从诗歌里我们遇见自己,从诗歌里我们认识我们自己。帕特农神庙上镌刻了一句名言“认识你自己”,但我们可以从诗歌里可以认识自己,认识生命,认识整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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