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思敬是前年参加文联的一个活动时再碰见的严湘,她依旧瘦小,拿着一台很大的单反站在会议室后面,正举高了相机准备拍全景。那天阳光不算好,似有若无的,照得什么都跟着似有若无的。程思敬一转头就看见她,严湘被镜头挡了脸,他还是一眼认出她。严湘那天穿粉色衬衣和浅色牛仔裤,配一双匡威,披着头发,还像大学时那样。
他们后来约在太平洋咖啡,新开的分店,人少,坐在露天阳伞底下,面前是一蓬苍翠的绿萝。严湘说:“主要得把领导讲话的样子拍进去,又得照出大家济济一堂的感觉,所以往后站,说真的,角度不好找。”她跟程思敬一样,点了杯美式,她以前最受不了苦味,吃药都要拿蜂蜜水送。严湘笑一笑,“毕竟这么多年过去了嘛,口味变了。”程思敬算算,跟严湘分手,自己离开北京,这些事确实都很遥远,时间迅捷轻巧但又实实在在地滑过了八年。严湘说,“这么算起来咱们大学毕业也就整十年了,你说可怕不可怕。”
十年很好,很完整,适合纪念也适合彻底忘掉。程思敬说:“是挺可怕的,我自己都觉得老了很多。”
“我倒觉着你跟以前一样,没怎么变。”严湘把抓拍到的程思敬给他看,相机屏幕里主席台上也摆的绿萝,顶上拉红底白字的硕大条幅:回首激情峥嵘岁月,相约体验燃情西区。大家都挺着背朝前,只有程思敬突然鬼使神差地往后瞄了一眼,被严湘拍下来。他们刚去北京那年看什么都喜欢,到地坛公园看完牌楼后再一路疾走到故宫博物院,故宫要门票,就没进去,站在故宫两个大字下面拍了张照片。当时的手机像素太低,又逆着光,两张脸都很模糊。路人拍照技术也不过关,画面比例失调,程思敬搂住严湘的肩,身后是厚重的高墙,头上是空无一物的天顶,两个人都被衬得很小,被巨大的背景压得喘不过气来。程思敬看看照片,跟北京的他果然有些相像,很小很不起眼。这让他有些许郁闷,他一直觉得自己已经跟着时间一起往前走出很远了。
程思敬没接话,把相机递还给她。说对方没怎么变就像久别重逢时必须要说的客套话,但他们曾经是男女朋友,这样说似乎就会带上一点不可告人的暧昧,不太合适。现在的程思敬很能精准地抓出这种介乎合适与不合适之间的问题地带,也明白这有时候比确凿的错误更加可怕。他抽出一支玉溪,“介意吗?”严湘愣了一下,摇头,“没事,你抽吧。”
严湘记得程思敬以前不抽烟,程思敬记得严湘笑时嘴边有两个浅浅的梨涡。以前林翥说严湘像赵敏,程思敬一直纳闷,严湘跟贾静雯到底哪里像。林翥还笑话他,“你傻啊,我说的是黎姿。”那段时间林翥沉迷金庸,最喜欢令狐冲。程思敬只看过电视剧,喜欢乔峰。
程思敬跟严湘在一起之后,严湘从赵敏变了阿朱。二十岁的严湘温柔漂亮,他觉得连阿朱也比不上她。程思敬再看眼前的严湘,距离拉近就能发现其实她已经跟上学时大不一样,笑出的梨涡被时间拽住往下拉,稍微变了形。不是阿朱,黎姿也不太像了,严湘只像严湘自己。不过变的事情也不止这一项,从前严湘的理想是写出一个最后大家都死了,但没有人伤心的故事,程思敬则想着三十岁之前一定要在北京798开个人画展。现在什么都没实现,但大家都说自己过得挺好。
这几年严湘先是在一家杂志社做文化记者,文化版被砍掉后索性辞了职,跟当时的男朋友住在一起,做起自己的公众号,拍一些短视频,一开始说说最近读了什么书看了什么电影,也发过两篇点击和转发都不错的长文章,莫名其妙被删掉后就没心思再写。后来接一些活动摄影的零碎工作,从网上搜来冷门的景点图片,半编半写一篇几千字的小作文,计算合适的文字和图片比,再精心排版。或者拍一拍早上怎么煎一片吐司才能更显对生活的热爱,配上舒缓的轻音乐,只需要关心点击量和转发数。“就像关心粮食和蔬菜,你仔细想想,其实跟粮食蔬菜一样的,没有就活不了。”严湘笑着说,“简单一点挺好的,涨粉特别快,都十几万订阅了,加上微博之类的平台,收入还行。”
她跟前男友是在健身房认识的。“八块腹肌,”严湘比划道,“三十八岁了体脂率12%,你说可怕不可怕?我俩每周去两次超市,雷打不动的星期三和星期六,买牛肉、纯牛奶和鸡蛋这些东西。有一次我卫生巾用完了,结果一进永辉我就跑卖牛肉那儿去了,但那天星期四,昨天刚买了牛肉。我站那儿想半天才想起来自己是去买卫生巾的,心里突然一凉,你说可怕不可怕?没两个月我就跟他分手了。”
她喝一口美式,“我觉得不能这样下去了,就像拿铁喝久了,得换换美式,你以前也不抽烟的嘛。”
程思敬抖抖烟灰,“一个办公室里大家都抽,老是拒绝别人也不太好。况且不是说二手烟比直接抽烟还伤身体吗,干脆就抽了。”
严湘点点头:“嗯,理解。”
咖啡很快喝完,两人沉默了一会儿。这八年他们分别有自己的人生,但说起来居然一杯咖啡的时间也就够了,好像多一秒都没法好好安置。程思敬问她:“走吗?”
“走吧,”严湘说,“我回去也还有点事。”
咖啡馆出来是一段斜坡,路上这段相处也不知道用什么话来填,只能继续沉默着往前走。严湘住在大渡口,他们在两个方向,程思敬说:“我送你到对面打车吧。”严湘没回答他,路边有卖盆栽花苗的,严湘突然俯身端起一盆五十铃玉,“记得吗?我们以前在北京也养过很多花。”
程思敬记得那间出租屋,在海淀黄庄,紧邻马路的筒子楼,二十四小时都有车经过,凌晨三点都可能被疾驰而过的摩托惊醒,实际上他们想坐上公交或地铁却要步行二十分钟。那是他们换的第三个地方,房租比最开始多了一千八。但严湘记错了,他们是买了很多绿植,不过没买过什么会开花的,因为两人工作都忙,只能挑命最贱的来养,仙人掌或者虎皮兰。严湘只是说过,等程思敬的画卖出去或者自己稿费翻番了,就把它们都换成兰花。时间半年一年地过去,他们始终养着仙人掌和虎皮兰。
后来严湘对程思敬说,“其实那天我本来没打算跟你怎么样的,但看到那些盆栽想起好多事,就没忍住。”
回家后程思敬把五十铃玉摆在阳台上,坦荡大方地暴露着。他已经想好了说辞:前几天跟老陈喝酒,他那新房子不是快装好了吗,想挑几盆合适的花,不过最后还是买了发财树。我就想着咱们家也挺长时间没添植物了,路上看到,顺手带回来的。有社交有生活,面面俱到。只是好几天过去,丁怡都没发现阳台上多了那盆五十铃玉,程思敬想好的理由也忘了。
他想起那天严湘说的话,“到这个年纪了我才真的明白一些道理,以前的事该忘就忘,现在的事该抓住就得抓住,你说呢。”程思敬看着跟严湘的微信聊天界面,也能想起很多事,那时候他们的生活单薄得只有彼此和一盆盆命贱的植物,现在再去回忆简直像忆苦思甜。他回复严湘:“你说的对,该抓住就得抓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