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读好一本书,我决定开始抄书

现在的学习状态其实有些糟糕。

中午午休的时候,以为抽空学习一下广播剧的学习资料,心里想边看,边动手做一下笔记下来吧,结果看了还不到10分钟,字也没写了多少个,眼睛就开始难受的不得了,又干又涩,就连精神好像也没有办法提起。

其实,笔记只不过是记录短短的一百字不到,手指就已经疼的厉害,真不知道从前自己读书上学的时候,那些抄写的日子是怎么熬过去的。

最糟糕的是写字的时候,发现了自己写出来的字就连横竖的笔划都不能写直,手居然会发抖,那些字被写得歪歪扭扭的。想起从前写得一手秀气的字,现在已经是看不出来了。

“业精于勤而荒于嬉, 行成于思而毁于随”。 不进则退,再好的功夫不天天练习也会退步的确是真的,当年自己的一手字可曾经也算是清秀端正的。

自从进入电子化时代,提起笔写字的机会非常少。想来想去,一年到头可能拿起笔来写正正经经写出的文字的可能不超过100个字,这么一想,现在写的字写出来不好看,其实也是正常不过的。

从前以为写字、开车就跟游泳一样,学会了就永远不会丢弃,其实现在看来,放下久了,虽然这技能会是会,但是,想做得好的话呢,就不一定了。

而我觉得自己也越来越浮躁了。

看书的时候手机一定要放在旁边,还告诉自己,这样是为了防止有人找自己,结果刷刷手机,再看看几行书,最后什么也记不住。

有时候看书,还必须要开了电视,听着声音才能看书。似乎耳边有声音看书才显得自己忘我投入,似乎这样才能看得下去,但看完之后,又似乎什么都记不住。实在是自欺欺人。

最糟糕的是,这几年,已经没有办法从头到尾看完一本书,都是随便翻翻,便觉得索然无味了。

这样的阅读,倒不如不读,看似天天阅读,实际上也是在浪费时间。我得找到一个能让自己静下心来的方法了。

记得从前,小时候最喜欢去的地方就是图书馆,一泡就几个小时,看了一下午的书,看完之后还要借书回家看。当时对许多书都爱不释手,但去书店就未必买得到,于是就借书回家抄。

当时要手抄完一本书得好几个月,于是,抄不完便要续借,有些书还要续借两三次才能抄完。虽然费时费力,但是,抄过了便不会忘记,对我而言,是非常有效的读书方法。

有句话说“书非借不能读”的意思就是书不是借来的,就不会很好的去阅读它。寓意是指,人总是珍惜得来不易的东西。世事的确如此。

我之所以不能认真地阅读好一本书,无非是管不住自己。书,未必要借,但回复到从前抄书的日子,对于我现在而言,应该是能让我认真读书的一个好方法。

那么,从今天开始,我决定重新进行抄书的活动了。可以读好书,也可以练好字,一举两得。

《齐帆齐书评课第10篇》35天累计完成1054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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