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的日子 41

毛姆的小说透露着个人理想主义,就像金庸的小说流淌着个人浪漫主义一样,不过他们都被归类在通俗小说里,类似于另一种的鸳鸯蝴蝶派一样,很长时间里都不入主流作家法眼,可我们绝大部分人的生活却都是俗气的,不是我们没法高贵起来,而是我们变成这样好像都是理所当然的,不知如此般而活着如此般。

朋友问我,为什么你总喜欢改变或者是创新于现有的一些商业规则,你难道是为了创新而创新吗?一个纯粹的约定俗成的摆在面前的商业模式难道不好吗?

其实我更想问,理所当然的难道就是本应该的吗?比如我去一家餐厅吃饭,我得提前在选酒上花心思,那如果餐厅能给我推荐一款适合他们料理的酒,那我可以有多省心,可现在这个活儿基本上交给了不太专业的烟酒店,所以对于大多数想获得餐酒搭配的人来说,两头都没有给到很好的方案,结果就是放弃,酒店有什么喝什么、烟酒店推荐什么我选什么、再不济大家喝什么我也喝什么,我们对吃喝好像讲究又那么不讲究。

可我应该做些什么呢?不算从业者的爱好者总想班门弄斧一下,而作为前辈也总是会友善的在你耳边说:当一个人怀着不切实际的想法时,就已经是一个失败者。

刀锋里的男主角拉里就是这么离开美国的,她的未婚妻认为他不切实际,跑巴黎就是想换换空气、过过花花日子,可当她从巴黎再周转到印度,最后竟然想娶一位风尘女子结婚时,毛姆代入小说里讲出此时的拉里比神还伟大,可以牺牲自己去拯救一个堕落的人,这是神做不到的,而此刻她的未婚妻,那个觉得从开始就不切实际的拉里,与现在已为他人妻人母,两者的差距正如月亮和六便士般的感觉。

到底是什么改变了一个人,或者到底是什么让一个人自己去改变了,而正是对于每件事的评价都有它刀锋的一面,这恰正是最厉害、最有决定性的一面,事实上我们往往都理所当然的逃避了。

啊吼,我的失败与伟大!

好啦,今天就聊到这儿,明天见,拜拜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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