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考词,反语痴种,明代笑话集《捧腹编》080《朝野佥载篇》笑话二则

《朝野佥载》,唐人张鷟撰,记初唐时期朝野逸事、典制风俗等,陈继儒《宝颜堂秘笈》中存此书六卷,《捧腹编》录其六十四则。

第一则《作考词》(见于宝颜堂本《朝野佥载》卷四)

唐贞观中,桂阳令阮嵩妻阎氏极妒。嵩在厅会客饮,召女奴歌,阎披发跣足袒臂,拔刀至席,诸客惊散。嵩伏床下,女奴狼狈而奔。

刺史崔邈为嵩作考词云: “妇强夫弱,内刚外柔。一妻不能禁止,百姓如何整肃,妻既礼教不修,夫又精神何在?”

省符解见任。

评注:“披发跣足袒臂,拔刀至席”,言阎氏反应之快,态度之强烈,真可谓母老虎。文中的阮嵩实在太过窝囊,在那个时代于官场应酬时请几个伶人作陪并不算出格。《捧腹编 卷一》中的《池水清》一文讲的同样是妻子管教丈夫的故事,其中丈夫韩伸“经年忘其家而不归,多于花柳之间落魄。”,这样的人被教训一顿也令人拍手称快。

唐代的官员考核制度对官员的德行和才能均有要求,文中的“考词”就是一种评绩文书。后文的“省符”即尚书省吏部下发的考核任免通知。

儒家纲领之一的《大学》中有云:“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而“一妻不能禁止,百姓如何整肃。”正是家不齐不能治国的表现,究其原因“妻既礼教不修,夫又精神何在?”,更是桂阳令阮嵩自身修养不足。

刺史崔邈的考词在儒家社会里是非常严厉的批评,阮嵩在考校中被免职也不足为怪。

第二则《反语痴种》(见于宝颜堂本《朝野佥载》卷四)

唐郝象贤,侍郎处俊之孙,顿丘令南容之子也。弱冠,诸友生为之字曰“宠之”,每于父前称字。父绐之曰:“汝朋友极贤,吾为汝设馔,可命之也。”

翼日,象贤因邀致十数人,南容引生与之饮。谓曰:“谚云‘三公后,出死狗’。小儿诚愚,劳诸君制字,损南容之身尚可,岂可波及侍中也!”因涕泣,众渐而退。“宠之”者,反语为“痴种”也。

评注:郝象贤心思单纯,被其父郝南容保护的太好了。郝南容听到别人给自己的儿子起的字后,为了顾及儿子的自尊心,还做了一番哄骗。绐,便是欺骗、哄骗之意。

三公后,出死狗”,指高官的后代往往无能。此时郝象贤的祖父郝处俊已经去世,郝处俊在世时任过中书令(宰相)和侍中,“宠之”反读为“痴种”更近音于“侍中”一词,大抵是有些不吉利吧。

值得一说的是,郝处俊在高宗朝极力反对武则天临朝摄政,彼时高宗李治虽少问政事,但这样一位重臣(反武派领袖)也不是那时的武后能拿捏的。

后来掌控朝堂的武后,施行高压的“酷吏政治”,郝象贤作为郝处俊的后人自然也在清算的名单中,垂拱年间,其被陷害判死,《旧唐书 卷八十四 列传第三十四 郝处俊传》末如此记载:

“处俊孙象贤,垂拱中为太子通事舍人,坐事伏诛,临刑言多不顺。则天大怒,令斩讫,仍支解其体,发其父母坟墓,焚爇尸体,处俊亦坐斫棺毁柩。自此法司每将杀人,必先以木丸塞其口,然后加刑,讫于则天之代。”

是个爷们。

二零二一年八月八日,午后,连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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