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段年少的故事 是一出难忘的戏

我已经记不太清楚中考要考哪些科目,如今印象最深刻的不是足以走天下的数理化,而是当时的会考科目,立定跳远和台阶测试。这两门考试安排在初二下学期,每天都要抽出时间练习,只想着能让这两门体力活在日积月累的练习下,变成能够驾驭的技术活。

起初,我会像定时炸弹一样,砸在地板上,一声闷响,激荡着灰尘。立定跳远有一个铁律,落地声与跳远距离成反比,不用眼睛看,用耳朵,就能大致分辨出你飞了多远。对我来说,是永远的弱项,会考成绩和中考成绩挂钩,只得强迫自己练习,让自己飞起来,让自己有使不完的气力。

台阶测试是一门相对优雅的运动,目的是让我们于这三分钟的上上下下中,测试出每人的心肺适应能力。我认为这是一项划不来的锻炼,因为在我们出生时,很多我们能拥有的,都是命中注定了,而这台阶测试可能就是其中之一。

我把精力都集中在跳远上,一下一下一天一天的练习。到了考试那天,我飞出了一米八的距离,跳的不远,却是史上最好的成绩,之前之后,再也没有超越过。那次的落地声,也比平时要来的轻盈很多。

从教室到寝室,需要穿过大大的操场,而后,下一段楼梯。下去后,像是进入到四合院。这“四合院”便是女生园。楼梯口有醒目的男生上(止)步字样,不知道哪个调皮的男同学,总喜欢把止字的那一竖划去。

每天都要经过的操场,也划分了区域。面对女生园的右手边有一片,是学生“恋爱区”。所谓听话的孩子,从不踏进那片区域,我更是从来没有去过。那时候的恋爱,我猜应该只是口头约定好的“情侣”罢。那时也有心仪的男生,只想能多看他一眼,想让他看到我在看着他,这是心灵的极大满足;跟着他的背影走路,就像是在和他一起并肩走;看着他做班级发言,一股无比的骄傲从心底油然而生;想象自己变成他的同桌,会是怎样一番景象;拼命想取得好成绩,想引起他的注意。发到他的作业本,会无比珍惜的放在他的课桌上,生怕磕着碰着,羡慕他的本子竟能成为他的本子。

有一次发作业本,不小心把他的本子掉到地上了,我后悔不已,恨自己怎么那么不小心。没等我回过神来,他已朝我而来,我倒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他已经来到了我身边,抓起我的作业本,径直扔向教室最后的扫帚堆里。所有平日里想象中完美的他,顷刻间化为乌有,在我心里这个高大的形象已然全部崩塌,也就不再喜欢他了。

面向女生园的左手边,是学校唯一一间小卖部,一间几平方米的小平房,是最受欢迎的常去地。学校禁止我们带零食上学,每周天返校,排着长队在门口过“安检”,我的背包被翻个底朝天,凡是和吃有关的食品,都要上交。而负责这项工作的,是小卖部老板,我总在想他把我的食物收起来,是怎样处理,有可能隔天便摆上了他的小卖部。全校同学都不太欢喜他,他的脸成为了大家青少年时期的噩梦。

当然,我不甘心被这样搜刮的干干净净,会有一些意想不到的小举动。

烦闷的晚自习结束,是夜宵的最好时光。通常我的夜宵,就是小卖部货架上那一包包颇具代表性的90后小零食。吃一包辣条,生命都得到释放;吃一包辣条,整个人生都变得幸福起来。唐僧肉,牛羊配,大刀肉,臭干子,牛板筋,大长今...听起来就让人欢喜的名字。下了晚自习,里三层外三层的人,齐刷刷压在只有一米来宽的门面上,我隔三差五,会在这里三层外三层中,购买我的小“幸福”。

有一次故意多拿了两包,然后逃单,这是一次报复他屡屡收走我零食的唯一叛逆。辣条真的辣到不行,渗入整个舌头,关灯后吃的辣到崩溃时,只能将头垂在床边,让口水流下来,希望口水能够将辣味带离自己。辣完,仿佛又忘掉了刚刚上头的感觉是有多痛苦,忍不住再来一根。有同学会在寝室里偷摸着开小卖部,觉得她们真不老实啊,不好好读书,不听老师的话,成天做这些闲事。

穿过男生禁区,下一段长长的楼梯,到了我们的“南方四合院”。记忆中这里常年都是阴凉的专属区,那时的夏天没有空调,也没有风扇,日子也没有过得多么煎熬。全班女生住在一个寝室里,住在阴暗潮湿的寝室里,老师要求我们在这有限的条件里创造整洁的环境。几十把牙刷一个朝向,被子尽量方方正正,床单不要皱的太难看。

回寝后唯一的消遣是复读机,那时候几乎是人手一台了。“爸妈,我想要学英语,学好英语必须要复读机才行”,然而到手后,几乎没有用来听过英语相关的音频。购买的真实原因很简单,因为人家都有了,我也想要一台。当时最高级的是可以播放视频的学习机,真是稀奇物品一般的存在,班上只有一个男生拥有,他每次用的时候,被全班的同学围着。

我一直都是边缘化的存在,除了班级要求,没有主动加入过什么活动。初二的时候考了年级第一,竟一下子被老师注意到了。就在同学们争论由谁来担任运动会举班级牌子的人员时,老师点了我的名。又惊又喜,在同学异样的眼光中完成了这次举牌。

除过这些,印象最深刻的,是与姐姐的周末时光。每周末待在她们家几乎不出门,那时候不看电视,也能玩的开心不已。一人一个芭比娃娃,我的娃脚的做工不好,是一双干瘪的脚。她便说我的娃是骨髓炎,不过她不嫌弃我娃,依然让她娃和我娃举行了婚礼,喜结连理。然后骨髓炎是什么,我们都不知道。我们用蹩脚的针法给娃们做各式各样的衣服,我说:姐你长大了,一定是一个杰出的服装设计师。

她家里买了很多磁带,印象最深刻的是任贤齐的那首《老地方》:给过你的吻,还在老地方,就算老去容颜依然不会变。她最常哼的是这两句,用她那嗲嗲的嗓音。当时哪里懂吻是什么,老地方又是何意。很多歌跟着唱,全然不懂歌词是什么意思,唱的倒欢快极了。

现在竟全部懂得了,“有过的回忆,还在老地方,走到岁月尽头也会陪着我,我心中永远的你,永远停在老地方”,就像我的姐姐,我的学校,我的中考一样,永远消失了,却永远存在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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