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 2010年9月7日)不到九时许,在公司和朋友(客户,从事贸易的企业老总)闲谈。手机铃响,朋友接起电话,脸色倏变,连声问了三个“怎么啦”。我知道定有重大事情发生。果不其然,朋友放下电话,长叹一声说:“‘日本仔’没了!”。再细问,说是昨天傍晚7时左右,我们的一个相熟的朋友任(大家都称他为“日本仔”)刚从福州赶到马尾,在马尾君竹环岛附近,被三个年轻人围堵,以利刃连刺10余刀,其中有3-4刀刺中其要害。及至送到医院,已是回天乏力,人赴黄泉。
认识“日本仔”已是15年前的事情了,当时因与朋友常有业务上的往来,故也经常在其公司逗留小坐,由此也就认识了他的朋友“日本仔”。虽与他没有业务往来,却也经常碰面,对他的印象一直是蛮好的。
个把月前,“日本仔”曾经在东水路金仕顿大酒店为其儿子订婚设宴,我和朋友也一同参加。那晚,我所在的这一桌,多是他们认识多年的生意场上的朋友,朋友之间谈话的话题也都比较随意和融洽。此时的“日本仔”,虽已是年过50而知天命,但人依旧长得矮壮精实,感觉在我和他认识的这10余年里,流逝的岁月似乎并没有在他身上留下多少痕迹。他有一个哥哥,一个姐姐。女儿在加拿大留学读书,儿子又方刚订婚,还有一个模样端庄、言语大方的贤淑太太,虽已是人到中年,但从她此时风韵犹存的面容,可以想象得出她那年轻时的标致模样。
席间,他特意到我们这桌来小坐,就坐在我旁边的位置。和他偶有交谈,回忆曾经的往事让大家感叹光阴流逝,岁月不再。宴毕,在从酒店去停车场的途中,我朋友曾坦言道:“日本仔”为人干脆大方,值得一交。我亦有同感。孰料,二个月后的今日,他却与曾经的朋友们阴阳两隔,去往天国的途中,叫人唏嘘不已!
翌日,几个在福州的朋友约好去了马尾。车子在山上盘绕,往下看,是有百年历史的马尾船厂。少顷,在山上路旁一间平房前停下。从蓝白相间的装饰颜色上判断,这应该是公安机关的解剖室。进得房间,解剖台上,“日本仔”赤条条的躺在那里,他的朋友和亲友刚结束替他擦拭身体的那档事情,解剖台边放着拟给他穿上的中国人传统的寿衣。胸前因解剖而刚刚缝合的黑线赫然可见。虽已擦拭净身,但利刃在其身上留下的刀口创伤依然在目,特别是心脏前的那一刀尤其明显。不知有何样的深仇大恨,杀人的凶手是一定要其致命的。如此,“日本仔”,就算逃过了今天,又能逃过明天吗?他的死,正应验了那句谚语: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凝视已冷却僵硬的“日本仔”的遗体,回想那金碧辉煌、觥筹交错的寿宴上穿梭于宴席间曾经鲜活熟悉的身影,让人不禁感慨生命的脆弱与生死间的瞬间交错。
走出解剖室,摆脱了难闻刺鼻的消毒水(或是福马林)的味道,压抑的心情顿时好受了许多。外头,正是九月的夏末初秋,空气清新,阳光灿烂。我们几个从福州下来的朋友向“日本仔”在马尾的最为要好的一个朋友了解了案件发生的过程后,即予告辞。车子缓慢的起步,不远处,几个“日本仔”的女性亲属围坐在一起。“日本仔”的太太也在其中,目光呆滞,已是欲哭无泪。“日本仔”的姐姐与其感情较好,还在不断地哭泣哀号,她在祈求上天或神要将杀人凶手一同拖往阴间。
下午,朋友去市公安局办事,他的亲戚是市局的一位处长。谈到这个案件,这位处长说市局机关的人也都已知道,像这类雇凶杀人的性质及其恶劣的案件是一定要破的。回公司时,朋友感慨总结:一要善待自己;二是做人要低调。此言善哉!
9月9日8:30,凶案发生的第三天,刚到公司,就接到朋友的电话,开口就说:“案子已经破了。”我赶紧问:“是谁指使杀人的?”朋友说:“你猜一猜,真是想都想不到的。三个凶犯已经抓住,他们供出是‘日本仔’的侄子主使的。”一声“啊!”,让我顿时无语。真是想都想不到的,昨天去马尾,在解剖室,见过他的侄子,虽然是第二次见面(第一次是在金仕顿酒店的晚宴上),但依然没有太深刻的印象。他是“日本仔”大哥的唯一的一个孩子,据说也已成家,有了孩子。
“9·7”案件告破的结果真是叫人难以置信,人性之扭曲已是到了这种程度。当今这个社会,国家的经济有了巨大的发展,普通民众的生活水准较之改革开放以前物资严重匮乏的年代已有很大提高,而相当一部分国人的生活丰裕程度已是叫普通百姓难以望其项背。整个社会间贫富悬殊,理想、信念等名词已成为古董;道德、法律等常识教育严重滞后;人之心态普遍浮躁,重利轻情,急功近利,和谐社会渐行渐远。“日本仔”的悲剧,正应验了那句古语: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他死于自己亲人之手,真是太不应该,比鸿毛还轻啊。可悲,可叹!
一个案件毁了数个家庭。常说人生三大不幸:幼时失怙,中年丧妻,老年丧子。对于“日本仔”的耄耋之年的老父,又何止于这样的不幸啊!
下周四(9月16日),是“日本仔”出殡的日子,要去马尾参加他的丧礼吗?见了他的家人,又如何说些什么呢?我已是一脸茫然,朋友亦然!
又及:
1、“日本仔”的出殡日期一直拖至月底才举行;
2、 2010年9月30日,《海峡都市报》对这一凶案进行了报道。
2012年4月24日的《海峡都市报》登载了这起雇凶案的判案结果;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