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边的错误

前言:我看过余华的《活着》,压抑、黑暗、绝望是我在阅读后的第一感受,《河边的错误》是余华27岁时写的作品,以荒诞又略带真实著称。

疯子

如果疯子是凶手,为什么在第一次获知疯子行凶后,社会没有采取严格的措施限制疯子行动,反而间接的支持了疯子在第二次、第三次的行凶?可见大众既不能将疯子绳之以法,也不能很好地管束疯子。疯子在入住精神病院两年后被放了出来,理由是院方觉得疯子命不久矣,不愿让疯子死在院里,可见精神病院也不能很好的管束疯子。

如果疯子是凶手,在第二起杀人案中,一直死者的皮鞋被扔在尸体坑旁,死者是被疯子从勃颈后用柴刀砍死的,应该毫无防备,一刀毙命,可见,这只鞋一定是疯子故意为之,同时这只鞋与刑警马哲穿的鞋一模一样,这难道不是一种对刑警探案能力的一种藐视?疯子真的是疯子吗?

在第3起杀人事件案发后,刑警马哲终于意识到当前社会对于疯子的无可奈何,在枪杀疯子后自杀,但结局竟然是局长和马哲的妻子为了避免马哲的牢狱之灾,逼迫马哲做精神鉴定时故意发疯,致使他被送进精神病院!谁是疯子?

张亮

总是将他人的经历视作自己的经历,别人钓上的鱼,他说是他钓的,别人杀了人,他说是他杀的,可见他患有严重的臆想症,一个不是凶手的人整天叫嚣着自己就是凶手,这种时候谁是凶手?

马哲

一个自信过头的刑警队长,因在短时间内无法抓住真正的凶手,直接导致了第二起、第三起的凶杀案的发生,可见英雄是稀缺的,部分没用的警察也可能代表着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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