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意义的辩解

        早上去某部门返还一个文件,内容是征求意见稿,按惯例应该是签署意见后盖单位公章。但在去之前特意打了电话咨询无意见是否需要在文件上做标注,对方回复不用,并特意问了我的单位名称。结果到现场后,收文人就说你要写下是哪个单位无意见,不然我怎么知道是你是哪个单位呢?我说,之前特意打了电话问你们,说不用。对方还是重复这句话,然后我也重复我的回答。不记得是争辩了两次还是三次,期间还有他的同事的帮腔。出门之后才觉得特别懊恼,对于这种事有什么好争辩的呢?无非就是在文件上加一句话而已。

        对于自己的这种不淡定觉得甚是不该。总想让自己在工作中云淡风轻一些,但还是会有很多在意的事,都是一些琐碎无伤大雅的,却总是让这些小事影响心情。

        内心里真是特别想做一个安静、大气、淡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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