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的道德发展1【584】

一、道德发展的不同阶段

小学三、四年级以后,孩子的道德观、价值观逐渐形成。按照心理学家皮亚杰的理论,一个孩子道德观的形成,有这样几个阶段:

1.前道德阶段(0~5岁)

也叫无道德判断期。这个阶段的儿童极少对规则表现出关心或注意。比如在做游戏过程中,这些处于前道德阶段的儿童并非为了获胜而玩,他们自己给自己制定规则,认为游戏的意义主要是轮换着玩,从中获得乐趣。在本阶段,儿童还没有意识到规则的存在,因此道德规则也不存在,所以皮亚杰称之为前道德阶段。

2.他律道德阶段(5~10岁)

这个阶段的儿童有了很强的规则意识,他们开始认为规则是由权威人物(如老师、父母或警察)制定的,他们把这些规则看作神圣不可侵犯的。在他律道德阶段,儿童对道德规则的理解表现为以下四个特点:

第一.道德绝对主义观点。

这一阶段的儿童认为,规则是由老师、警察或他们的父母这样的权威人物制定的,这些规则是神圣的、不可改变的。

如果让一个6岁的孩子判断“在公路上超速行驶行不行”,他会回答不行,如果问“为了送一个急救的人去医院急救,超速行驶行不行”,他仍然会回答不行。在他律阶段,儿童把道德规则看作绝对的。他们认为任何道德问题都有对错之分,而对的就意味着遵守规则。

第二.他律道德看重行为的客观后果,而不关心行为者的意图好坏。

第三.在对错误行为进行惩罚的方式上,他律阶段的儿童主张抵罪式的惩罚——为了惩罚而惩罚,不考虑它与违规性质之间的关系。

因此,6岁的儿童可能更赞成用打屁股的方式来惩罚一个打碎玻璃的男孩,而不是让这个孩子用他的零花钱进行赔偿。

第四,他律阶段的儿童还相信存在着一种内在公正,你违反了社会规则,就免不了要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受到惩罚。

如果一个6岁的男孩在愉吃点心时不慎摔倒,磕破了膝盖,他就认为磕伤是对他偷吃行为的惩罚。

3.自律道德阶段(10、11岁以后)

到了10岁或11岁以后,大多数儿童都会达到自律道德阶段。这个阶段的儿童对道德规则的判断表现为以下四个特点:

第一.他们从道德绝对论变为道德相对论。

儿童认识到,社会规则是由人来制定的,是可以修改的,在大家都同意的情况下规则就可以改变。他们还认识到,为了服务于人的需要,也可以违反规则,如为了救人而超速行驶的司机并没有什么不道德,虽然这种做法违反了交通规则。

第二.在这一阶段,是非判断的主要根据是行为者违反社会规则的动机,而不是行为的客观后果。

第三.在如何惩罚违规行为问题上,自律阶段的儿童赞成相应的惩罚,惩罚后果与错误行为相符合。

第四.自律阶段的儿童不再相信内在公正。他们从经验中知道,违反规则的行为如果没有被发现就不会受到惩罚。

二、道德观的认识

先解释一下什么是道德。道德,是以意识形态为基础的人们在共同生活中的行为准则和规范。它不是铁的教条,而且没有成文的条律来规范它。它一般是通过社会舆论或者某种阶级性的意识形态宣传来对人们的生活构成某种秩序,起约束作用。简单地说,就是社会群体的不成文的规则。

道德观就是你对这种意识形态规则的认识和立场。简言之,道德观是人们对自身、对他人、对世界所处关系的系统认识和看法。总的来说,道德是社会群体的共识,道德观在一定时期和一定范围内是稳定的, “主流道德观”是社会秩序的一个基础。

小学生的道德认知是指小学生对是非、好坏、善恶的行为准则及其意义的认识,它由道德观念和道德评价两部分组成。道德观念即道德规范。

美国当代发展心理学家科尔伯格从发展心理学的角度论述了道德发展,他强调道德观是逐渐发展的,而且是认知发展的一部分,强调道德判断同逻辑思维能力有关,强调社会环境对道德发展有着巨大的刺激作用。

他还编制了九个道德两难故事和问题,测试了十多个不同国家大量的六七岁至二十一岁的被试者,发现尽管种族、文化和社会规范等各不相同,但道德判断能力随年龄增长而发展的趋势却是一致的,也就是人的道德判断存在着一个渐进的发展过程。

每个人由他律道德向自律道德过渡需要依赖两个条件,一是认知成熟性,二是社会经验。

认知成熟表现为自我中心的削弱和角色选择技能的发展,这使儿童能够从几个方面思考道德问题。

在社会经验方面,心理学家皮亚杰认为,对儿童来说,最重要的社会经验是同伴交往中的平等地位。

同伴之间如果要实现合作或达到其他的群体目标时,就必须学会相互采纳对方的观点,以对双方都有好处的方式解决他们之间的冲突。

同伴之间的平等地位有利于更加灵活的自律道德的产生,因为同伴关系是一种平等的关系,它为儿童创造了平等交往的机会。

同伴之间的平等交往会使儿童懂得规则是人们达成一致的结果,在所有人都同意的情况下规则可以改变,从而把儿童引到一个更富有灵活性、自律性较强的道德状态。

那么,父母发挥何作用呢?皮亚杰认为,除非父母能够放弃他们的一些权力,否则只会强化儿童对规则和权威人物的崇拜从而延缓道德的发展。父母与子女之间地位的不平等性所导致的规则绝对性对儿童的道德发展是有害的。

三、道德观的培养

道德教育的首要任务是提高儿童的道德判断能力,培养他们明辨是非的能力。

儿童的道德发展是认知发展的一部分,儿童道德成熟的过程就是道德认识的发展过程。

儿童道德成熟的标志在于他能否做出正确的道德判断并形成他自己的道德原则的能力,而不是只具备服从他周围成人的道德判断的能力。

所以,儿童道德的成熟首先是道德判断,然后是与道德判断一致的道德行为上的成熟,这种成熟水平最明显地表露在他的道德判断中。

因此,可以说,一个人的道德判断水平与他的道德行为基本上是一致的,由此可以说,我们学校或家长对孩子的道德教育应该以提高道德判断能力为重。

对孩子进行道德教育要遵循成长规律。儿童的道德发展是有阶段性的。

根据儿童道德发展阶段的特点,应循循善诱地促进他们的发展。

很多研究表明,儿童的道德发展必须依次经过各个阶段,但不是所有儿童都能达到最高的阶段。

尽管不能跨越各个发展阶段,但儿童总是喜欢超越自己已有的水平,达到较高阶段的道德判断水平。因此,家长们要想办法为孩子提供下一个阶段的模式,以利于孩子道德水平的发展。

学校、家庭和社会要创造良好的条件,广泛开展各种道德教育活动,让孩子在活动实践中逐渐提高道德认识,尽可能多地提供略微超出儿童发展水平的社会道德问题,让他们讨论,以激发孩子们去实现更高阶段的道德水平,使他们的思维模式向更高水平发展。

让孩子多参与同伴互动。同伴的交往比成人权威的单向讨论更能促进道德的发展,有利于儿童道德观的形成。同伴可以被看作道德社会化的动因。儿童往往会深入思考自己和伙伴的道德观念,并且在与同伴而非成人的讨论中表现出更多的道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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