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主义与教育 读书笔记12

十二、教育中的思维

1、教学方法的要素

就学生的心智而论,学校要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

持久的改进教学方法和学习方法的唯一直接途径在于把注意集中在严格要求思维、促进思维和检验思维的种种条件上。

思维是明智的学习方法。

教学方法的要素:

第一、学生要有一个真实的经验的情境——要有一个对活动本身感到兴趣的连续的活动;如果我们要激发学生的思维,学校任何科目的教学法应该尽可能不是学院式,通过一些校外日常活动引起学生思维的情境,通过做事进行思维或者有意识的之一事务的联系,自己就学到了东西。

第二、在这个情境内部产生一个真实的问题,作为思维的刺激物;思维的材料不是思想,而是各种行动、事实、时间和事物的种种联系。

第三、他要占有知识资料,从事必要的观察,对付这个问题;知识作为一种资料是经一步探究的资本。但是当知识被视为目的,学生目标变成堆积知识,那么这种精致的、冷藏库式的知识理想扼杀思维的能力。

第四、他必须负责有条不紊的展开他所想出的解决问题的方法;在思维中,和已经获得的事实、资料和知识相互关联的事物,是暗示、推测、猜测的意义、假说和试拟的说明,也就是观念。资料激发暗示,暗示预示着将来可能的结果,要去做的事情。推论总是进入到未知的东西,是从已知的东西产生的一个飞跃。

第五、他要有机会和需要通过应用检验他的观念,使这些观念意义明确,并且让他自己发现他们是否有效。观念是通过行动来检验的。观念必须指导和组织进一步的观察、回忆和实验。它们是学习的中间物,不是最后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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