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
保小白,女,28岁,前职媒体编辑。目前外资保险公司新人小白。
客户小Q,保小白大学同学。
董老师,保小白师傅,男,35岁,保险知识达人。
保小白今天见了一个朋友介绍的客户,客户问了很多问题,其中一个问题是,“别的代理人都说,寿险公司不能倒闭,是真的吗?”
保小白肯定的说,“根据中国保险法规定,寿险公司不能倒闭,如果经营出现问题,会通过兼并重组之类的方式交由其它公司经营。”
客户又问,“那么我的保单怎么办,其它公司接手了会赔吗?”
保小白说:“会的。”
客户说,“那如果这样我就买小公司便宜的保险好了,反正都不能倒闭,有什么区别吗?”
保小白一下没有办法不知道怎么回答了,只好回去老老实实回去请教董师傅。
到保险公司,保小白把客户的问题原封不动的扔给了师傅。
师傅听罢一笑,“平时学习不用功,只想着临时抱佛脚。
首先,保险公司不能倒闭的说法是不准确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换句话说人寿保险公司因为分立、合并或者依法撤销的情况下是可以解散的。
《保险法》第九十条规定保险公司有《破产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是可以破产的,但要经保监会同意才能破产。这些情形包括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
对于保险公司来说是可以依法破产或解散的,所以民间所谓保险公司不能倒闭的说法是不标准的。
保小白问:“那如果保险公司撤销或破产,客户的保险利益怎么保证呢?”
董师傅道:“《保险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人寿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它人寿保险公司;不能达成转让协议的,由保监会指定人寿保险公司接受转让,应当维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这种情况下,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保障利益是合法权益,但是你购买保险产品的理财收益,比如保单分红,万能账户以及投资连结账户的投资收益则是不保证的。所以如果你买的是有理财功能的险种,这个时候就要注意了,选择一个经营好的公司是第一位的。
另外,保险公司在经营状况好的时候和经营状况不好的时候,理赔标准是不完全一样的。举个例子,一张保单可赔可不赔,赔也有道理,不赔也有道理的情况下,经营不好的公司,或者接手之前企业保单的公司,在理赔上肯定更倾向于不赔,这是符合企业利益的。但是经营好的公司,就有可能为了长远获得客户认可,而选择积极理赔,就是可赔可不赔的情况选择赔。
比如我们之前有案例,客户得了癌症,因为已经到了晚期不适合做穿刺,无法提供病理切片。这样的情况下,互联网保险公司选择拒赔,因为不能提供关键报告。但是我们这种合资大保险公司就选择了直接给客户理赔。
还有就是之前有客户的孩子得了一种少见的疾病,没有在重疾范围之内,其它公司不赔。但是我们公司选择了积极理赔,就是跟主治医生沟通,看客户的病情能否满足深度昏迷的标准,按深度昏迷申请理赔。这些都是积极理赔的例子,也是保险公司不同的地方。”
保小白听罢说,“哇塞,还有这么多学问。”
董师傅总结道,“所以说,不管保险法规定如何,客户选择公司的时候一定要选择偿付力高,历史悠久(经验丰富),代理人专业(懂知识负责任)以及更加注重长远发展和口碑(大品牌)的公司。这样同样你的保单在长期持有的过程中,安全性才更高,服务才更有保障。”
保小白听一脸认真地说,“原来这件事情怎么不简单,我可得跟我的客户好好讲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