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花流年】1、首饰盒•划过手腕的疤痕

        有一个青花瓷的小小首饰盒,躺在我百宝箱的最底层,像一片春天飘来的树叶,安静地蜷在我最喜欢的第一套漫画书的身旁。

  我不知道,是它老一点还是那套漫画老一些。

  漫画书我买得早了几年,这个小小青花瓷来得晚了几年,但我总归还是无法判定它们来到这个世界的先后顺序的。

  因为,漫画书和我整个年少时的梦想有关,而青花瓷小首饰盒,则和她的青葱岁月有涉。

  我还记得,初识她时,她就已经是那个公司里最活跃的姑娘了。

  纵使圆润得像颗珍珠,却还是充满活力。不管是对公司的客户,还是合作方的帅哥,都那么落落大方地、热火朝天地抛洒着自己的魅力。

  我那时刚刚毕业,作为公司与合作方的桥梁,正卯足了劲在各方当中周旋,忙得脚不沾地。

  这个姑娘知道我与那些帅哥的合作关系,在网络上跟人家帅哥当中的一个互撩得起劲时,悄悄跑来问我:

  “嗨,你跟人家关系那么好,你帮我问问他有没有女朋友。”

  我乐了。

  紧张的工作中,弄点八卦调剂调剂也很开心。

  于是我答应了。

  打听来的结果是帅哥工作是一把好手,撩妹儿的功夫也不差,另外还有一个正牌女友。

  我心中忐忑,想着直接告诉妹子真相,会不会特别打击人,所以就暂时先按着,想着找个好机会再合盘托出,不那么伤人,省得出事。

  没多长时间,妹子邀请我去她的单人宿舍,说起了她自己的事情,说起了她很多人追求,说起了她脚踏几船,说起了她对一些不敢告白的男人的不屑……

  于是我忍不住,把我知道的情况,竹筒倒豆子,全说了。

  把妹子轻轻地,哦了一声,叹了口气:

  “原来还是个渣男。”

  我想笑,但不敢。

  从那以后,妹子就成了我最好的朋友。她比我先来公司,对公司所在的这美食之都相当熟悉。只要她周末没约会,都会拉着我一起尝遍这顺德城中犄角旮旯最地道的美食。

  而我,在她去约会时照旧去着图书馆,在她没约会时,就把图书馆一脚蹬跑了,从胡吃海塞自己的大脑,到胡吃海塞自己的胃,直到顶着嗓子眼——妹子不许我浪费,还说我瘦,要养。

  某天,一个和我对接软文事宜的记者,在某顿饭前的路上,问我,像你这样刚来的新人,是没什么朋友的吧?

  我愣了愣,想到了妹子:

  “没有啊,有的。同事们就是啊!”

  这位成熟的卷发女记,以过来人的身份告诫我:

  “同事之间怎么可能有真正的友谊?你好单纯。”

  可能她认为我很幼稚吧。

  但是我还很年轻,也许就是幼稚也没什么关系。

  我还是照样和同事妹子厮混。

  一个凉爽惬意的星期天,妹子拉着我去了一家很有特色的日料自助餐厅。

  我们拿了一大桌子的菜,妹子看看旁边的情侣吃的火锅,又见锅起意,撺掇我又要了一个小火锅。

  我们啃下了一堆寿司,大口咔兹了数个天妇罗,和着芥辣酱,流着泪吃光了一盘生鱼片,再把眼里的泪化成火,烤到了小火锅上……

  原以为,对正好青春的我们来说,是没有最饿只有更馋的;然而我们失算了,终究还是吃得圆滚滚,再也动不了了,只好原地休息。

  妹子掏出了一个精致的打火机,又掏出了一包瘦长的绿色香烟。

  隔着火锅氤氲的雾气,我不知道她有没有看清楚我惊讶的脸。

  妹子轻轻地对我说:

  “这是薄荷烟,也就是女烟,你要来一支吗?”

  我连连摆手。

  “那你不介意吧?”她从烟盒中抽出来一支,夹在食指与中指之间,晃了晃。

  这个餐厅还有别人在吸,我很不好说其实我介意。

  于是我违心地摇摇头:

  “不介意。”

  于是,火光一闪,一支犹如春天柳枝般的绿烟,染红了自己的尾巴,散发出阵阵薄荷烟味。

  不辣眼睛,却仍带呛味。

  妹子嘬了一口,就不再面对我,而是把头往上一昂,像吹起阵阵清风,灰色的薄雾,就从她嘴里打着旋儿往上跑。

  我不爱烟,但是,此情此景,我还是觉得妹子,不失优雅。

  两三口过后,妹子对我说:

  “谢谢,公司里的人都不知道我会吸烟,除了你。好在这里没有公司里的人,别人也都不认识我。

  我从高中起就吸烟了,你会不会觉得我就是个太妹?”

  我不知道。

  但我知道这种时候最好摇头。

  怎么样,这都是她自己的私事啊,我不该管。

  于是妹子继续说:

  “反正现在也没别人,我都告诉你了吧!”

  妹子问我:

  “你知道我为什么只穿长袖吗?哪怕是最热的天?”

  顺德这,没有冬天,夏天有时候热得人直往上蹿,我都恨不得把皮扒了乘凉。妹子无论什么时候都穿长袖,是很奇怪。

  我老实回答:

  “不知道。”

  妹子笑笑,卷起了她的薄纱衣袖,把手递到我的跟前,让我细看。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五道或长或短的伤疤,密集地横亘在妹子的手腕上。

  在这些伤疤往上的位置,还散落着一些或深或浅的圆形疤痕,恰巧和她香烟横截面的大小,一模一样。

  看着我惊讶得快要扭曲的脸,妹子再次狠狠地吸了口烟,昂起头吐了口烟,一个小烟圈在空气中涨大了起来,慢慢消散。她轻轻地笑了:

  “没错,我自杀过,割腕五次。

  都被救回来了。

  那时候小,不懂事。我爸妈把我关在家里,我就从二楼跳下来跑走,有一回差点成了残废。

  剩余的时候,如果我逃不了,我就使劲地用烟头烫自己,只有这样才能好受些。”

  我不想再在这复述她所讲述的故事了。

  烟头比不上故事辣眼睛,写作的人还是会心酸。

  听着她的故事,我慢慢地回想起了我一个黑发如瀑的初中同学,那个姑娘,曾经也被父亲冤枉。她的父亲,拿了条长板凳,把她的眉角砸开了两厘米长的口子;

  另一位初中好友,家庭经济条件不好,被迫辍学,班主任不管不顾,一次家访都没有,这姑娘恨呀,直到变成胖主妇,都未曾愿意原谅当年人们的薄情。

  我对面的妹子,也有着痛苦不堪的青春。

  其实我自己也好不到哪去。

  只是,我那时选择了鲁迅,选择了学着他以笔为枪,替换掉自己内心的柔软;选择了在男孩儿冲我唱《九妹》时,夹着本《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飞速闪过。我没有选择身体上的自伤自残,而是用了心智上的折翅,埋藏了我情感的温度。

  很难说,这些选择谁好谁坏。

  所以,我理解,这个坐在我的对面,吐着烟圈的妹子。

  这烟圈,曾经是她的铠甲。

  现在,又变成了她的软肋。

  她只给我看了一次。而我,注定要为她守着这个秘密一辈子。

  所以她的故事我全忘了。

  我只知道,没有痛苦的青春,都是装的。

  她那手上的伤痕,成了一道道刺入我灵魂的阳光,让我最终决定,离开这家公司,回到属于我自己的正路上去。

  终究,这样的可爱同事,还是成了我的朋友。

  离别时,妹子拿出了她装了多年首饰的青花瓷盒子,放进了一张美美的大头照,送到了我手上。

  我把它掂在手中,重重的。

  那些纠缠蔓延的青花,埋藏了多少流年似水,也许都不重要了。

  那么,就还是让它躺回我的箱底,伴着你我曾经的年少,安静地做梦吧。

  也许,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对自己曾经的青春,道一声:

  岁月

  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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