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雨的时候,在伦敦的人们总会想着去听狄更斯讲过去的故事

在伦敦,人们是很喜欢看书的,火车上,地铁里,甚至坐在街角的乞者都会翻开一本书。曾遇到同学说她觉得狄更斯的书真的不好看,我觉得也能理解,毕竟从开篇就开始絮絮叨叨地讲述自己的从出生到中年的故事,就好比是一个长篇的流水账,没有像《追忆似水年华》这样令人眩晕的思绪,也没有像《城堡》那样令人着迷的梦幻感,有的只是像旧时代的小说那样絮絮叨叨的情节。

然而就是这些看似冗长累赘的叙述,却把我们带回到过去那个车马慢的时代,看一看往昔逝去的那些美好或悲伤的人或事。

看书其实不是一件功利的事情,很多时候是需要情绪的。两个人相遇的时候,倘若一碰面就开始谈情说爱显然也会让人觉得突兀。托尔斯泰说,下雨的时候,坐在沙发上放点音乐再喝杯热巧克力,这个时候读狄更斯,心情便会好起来。

也是,只有当窗外的雨丝爬满玻璃,坐在屋子里的人才会觉得心里慢慢长起了晶莹的绒毛,有些暖暖的痒意,而只有在这个时候才会需要用狄更斯的故事来填补。

人活着只有一辈子,而读书却能够让你领略不同的人生。这里的书大概指的就是狄更斯的小说。

狄更斯的书其实最早读的还是《雾都孤儿》,那是还不懂事,雾都伦敦还是一个遥远的地方,对于这本书的认知一切都还是教科书上的话语,底层善良的劳动人民,资本主义的丑恶。

然后渐渐地发现,读书的时候最好还是不要在文学史里绕圈圈。大师们总会建立起一套一套的体系,把所有的书都评了等第分门别类地放入自己的档案馆里,而普通读者则总是因为一个人物或一段情节或愤怒或感伤或喜悦或遗憾。

再看狄更斯的时候,大约高中的时候,青春懵懂的时候总觉得爱情都该感天动地。而那时候正巧读到了《双城记》,里面的卡顿是一个年轻的律师,和贵族后代丹尼长得就像是双胞胎,虽然性格迥异却爱上了同一个女孩露西。

在遍布着仇恨和权力斗争的动荡年代,爱情就像是漂泊时代洪流之上的浮萍,露西爱上了丹尼但对方却因为祖上是作恶多端的贵族而被抓进监狱等待处决,深爱着露西的卡顿得知此事便决定偷偷潜入监狱替代丹尼,最终用自己换回了爱人与情敌的美好爱情。

有时候爱情的的确确是一个人的事情,如果不能相爱,像卡顿这样默默地喜欢似乎也同样动人。其实写到这里难免会联想到《哈利波特》里面的斯奈普教授,那一个“永远”不知道打动了多少人的心。

自私的爱情总是太过于廉价,无私的爱情对许多人又可望不可及。

这时候读读《双城记》,或许你不能做那个得到的人,但是至少可以做那个付出的人。

狄更斯可以算是个旧时代的人了。英国还真处在维多利亚时期,女性可能还没有解放,男性也还懵懵懂懂地信奉着骑士精神。荣誉和尊严显得崇高,而社会礼仪甚是严苛。与其说他的小说呈现的是一个个精彩的故事,不如说他书写是那个时代下欧洲的风土人情。

湿漉漉的晨雾和草甸,隐约显露出些许阴郁的码头,是《远大前程》的开幕式。自言自语的絮叨和啰嗦却生动的回忆是《大卫·科波菲尔》的开场白。每当你打开一本他的书,一张时代的巨幕就会由此展开。

看他的书的时候其实你不需要记起里面的很多情节,更多时候只是被一些画面所吸引。在《大卫··科波菲尔》里少年科波菲尔和艾米丽一起在海边的玩耍,然而随着时光逝去,科波菲尔娶了妻子,而艾米丽却被科波菲尔的同学斯蒂夫诱拐并抛弃。

两人再相见的时候彼此心境早已不同。就好比是《远大前程》里的皮普在长大之后再与从小就喜欢的艾斯黛拉相见,原版的结局是两人彼此问候了一声,便离开了郝薇香小姐破败的庄园。

人生中遭遇的主题有很多,曾经再好的朋友也难免最后天涯异路。正如狄更斯写的那句话一样:

我只知道,我曾经有过那种生活,但已经结束了。我也已经将它写了下来。

其实当看一部旧时代的小说的时候我们难免会感受到一种陌生,就仿佛身处在和平年代的人去阅读一部生于动荡年代的小说。我们唯一能感受到的或许小说里人物的心境,就仿佛狄更斯写大卫在看迪克先生放风筝时候的那样:

黄昏时分,我坐在长满青草的斜坡上,坐在他身旁,看他注视着那高飞在恬静的空中的风筝,心里时常想,风筝把他的那颗心,从烦扰混乱的境地中带出,飞上了晴空万里。可当他一点点收起线,风筝在美丽的晚霞中越来越低,直到飘飘摇摇跌落在地,像死了似的一动不动躺在那儿时,他才仿佛从睡梦中慢慢醒来。

然而这不全是李煜那般“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的凄婉悲情,看完一本狄更斯的小说,其实就好比是将热巧克力喝得见了底,难免有些惆怅但是心中却油然而生一股面对人生的勇气。

就像他写的那样:

你要爱着就像从来没有被伤害过,你要舞蹈着就像从来没有人在看你。


PS:

个人的两部中篇:《霜墙往事》、《在皮卡迪利》都在豆瓣上架了,欢迎各位前往阅读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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