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印发经商办企业管理新规定有感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有关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提高政治站位,压实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严肃纪律要求,不折不扣抓好《规定》贯彻落实。

    加强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是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重要举措。《规定》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总结实践经验,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的适用对象和情形、工作措施、纪律要求等作出明确规定,对于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从源头上防范廉政风险,促进领导干部家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规定》明确,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的适用对象,主要是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厅局级及相当职务层次以上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情形,主要是投资开办企业、担任私营企业或外资企业等高级职务、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及从业、从事有偿社会中介和法律服务等行为。《规定》对不同层级、不同类别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分别提出了禁业要求,领导干部职务层次越高要求越严,综合部门严于其他部门。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从近年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来看,不少涉及领导干部支持和庇护亲属子女经商办企业、进行利益输送问题,有的让家属在自己管辖业务范围内经商办企业,有的明目张胆为亲属非法牟利,他们的行为败坏党风政风,损害党的威信和形象。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采取“先试点再推广、先地方再中央单位”的方式渐次推开,顺利完成全国集中规范工作,有效破解了过去一直想解决而没有解决好的难题,赢得广大干部群众拥护支持。

     积善之家,必有余庆。领导干部家风建设不是个人之事,更不是小事小节,而是关乎干部队伍纯洁性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政治任务。贯彻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让领导干部“身边人”弘扬家风、传承道德,要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家风建设,强化领导干部家风涵养,用革命先烈、先进先辈、优秀党员等事迹教育引导领导干部“身边人”当好贤内助和好帮手,同时强化负面典型和反面教材的警示教育,时刻敲响违规经商办企业警钟。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推动《规定》落地见效。

    此规定 对于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从源头上防范廉政风险,促进领导干部家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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