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走在纽约街头

喜欢在纽约街头行走。生来一副劳碌命,难得有闲暇去健身房,上下班办公室与公交站之间那半个小时的行走,就成为唤醒身体最好的替代品。毕竟,身体是革命和家小赖以谋生的本钱,不敢让革命的本钱折旧太快。

喜欢在纽约街头行走,这里是步行者的天堂。除了那条前人抄近道踏出来的斜插曼哈顿岛的百老汇大街,纽约的街道横平竖直,按阿拉伯数字排序,行人不用担心迷路。即使走错了方向,一个街区的耽搁,也就迷途知返。行走在纽约街头,少有立交桥的阻隔,也不会有长安街两侧对望而无法接近的尴尬。Street也好,Avenue也罢,行人可以信马由缰,任意穿越。 倦了,随意驻足,都不乏名胜地标,前贤旧迹。抑或美人如玉,一瞥惊鸿,令你心驰神往。

喜欢在纽约街头行走。周边是来自全球各地的人群。伟岸也好,渺小也罢,你都只是沙滩上的一颗小石子,调色板上一丁点色块,不会引起任何关注,轻轻松松成为群体的一部分。如果你愿意,你也很容易就把自己摘出来,把这喧闹的世界看成一个背景,享受一个人的孤独。

和纽约结缘,是步行者的福,与众人一起,享受寂寞,享受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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