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结婚员,没点灯的灯塔

《花凋》是张爱玲1944年2月发表的小说,读完之后我的悲哀久久缠绕着我,挥之不去……

      眼前总是出现一位女子穿着宽大的葱白素绸长袍,站在暗处;总会出现一位女子“合上眼睛,面白如纸,可以看到她的眼皮在那里跳动,仿佛纸窗里面漏进风去吹颤的烛火”;总会出现一位女子“眼睛上蒙着水的壳。睁大了眼睛,一霎也不霎,怕它破。”……

      让人心疼的郑川嫦,安静的,默默的接受着生活给她的一切。没有抗争,“川嫦是姊妹中最老实的一个,言语迟慢,又有点脾气。她是最小的一个女儿,天生要被大的欺负,下面又有弟弟,占去了爹娘的疼爱,因此她在家里不免受委屈。”她想上大学,却“原是最狂妄的奢侈品”。病重的期间遭到父亲,母亲的利益算计,最后放弃,她也没有抱怨过父母。面对男友章云藩的背叛,她也没有怨恨他。她善良的体谅所有的人,最后把自己逼到无路可退的死地。

    “为门第所限,郑家的女儿不能当女店员、女打字员,做“女结婚员”是她们唯一的出路。”这是来自家庭对郑川嫦的束缚,鲁迅说,“吃人的社会”一点都不为过。家庭是社会的缩影,最深的伤害往往来自最亲的人,最亲的人的伤害往往是不自知的,也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可能是一句话,一个眼神……最后就是自己觉得自己是累赘,不配得所有的善良和美好。

      女结婚员,郑川嫦“是没点灯的灯塔。”作者的话振聋发聩,没有点灯的灯塔是没有灵魂的,社会和家庭不让她们点灯,从物质和精神两个方面用洪荒之力去阻止灵魂的灯亮起来,控制女结婚员按照他们的要求去活,女结婚员被控制而不自知。这就是吃人不吐骨头的旧社会,冠冕堂皇的一套说辞,吃了多少如花般美丽的女子!

        我庆幸自己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可以做自己认为对的事,做自己的主人,选择自己的生活。

吃人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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