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规范应引导先于强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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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多地开展小区、店铺名字规范活动,取消“大、洋、怪、重”的地名。想法和角度显然是好的,但操作起来,得把握好方向和角度,得做好更高层次的引导。

我觉得地名这事吧,它代表一个时期的文化风貌和审美特征,是一个阶段的产物,是一段城市文明成熟的历史印记,需要引导,但不宜强扭。就像穿衣一样,人家娃子好不容易突然暴富了,喜爱穿貂裘带大粗金项链,他觉得这样很有档次,得理解,你让他穿西服剪标签绝对不干。从量感到质感,返璞归真需要一个过程,个体见识的增长是一个过程,城市文明的进展也是一个过程,有些小区名字的存在恰恰记录了一段快速发展的过程,抹去是对自我发展的一个逃避和否定。而且随着眼见和审美的提升,有些名字随着时间,自然成为历史,新的更具成熟自信的小区名字也会出现。这几年,在穿衣上,相对于大牌,人们开始选择低调而合身的高定。在取名上,刻意选择冷僻字或为了假装文化而文化的“贾史王薛”、“尧舜禹”、“梓萱”、“子涵”已成人们饭后无聊的谈资。在个体取名上也逐渐的返璞归真。

这个时代需要审美和文化引导,但不宜用行政手段一刀切。我们应以历史为鉴,那些试图拔苗助长的行为,最终可能闹成历史的笑话。例如大跃进。另一方面,拒绝“大、洋、怪、重”不等于要回到土不拉几,不知谁家一夜之间从“凤凰城”升级成“矮凳桥”那旮旯!真又是一个笑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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