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蓝之狱”之蓝玉案

蓝玉是开国功臣常遇春的妻弟,是明初南征北战、屡建奇功的将领。洪武二十一年(1388),蓝玉因与蒙古兵作战有功而被封为凉国公。三年后,蓝玉再次出师大捷,回朝后被加封为“太子太傅”。然而,蓝玉对此却表示不满,抱怨道:“我的功劳这么大,难道还不能加封为太师吗?”这句话传到朱元璋耳朵里,为蓝玉案埋下了伏笔。

蓝玉自恃劳苦功高,平日飞扬跋扈,蛮横张扬。据记载,他养有不少义子,在外霸占民田、欺压百姓。当朝中御史去审查这些案件时,他竟敢私自驱逐。蓝玉居功自傲的姿态原本就让朱元璋反感,而他为人骄横的作风更是授人以柄。

洪武二十六年(1391)春天,锦衣卫(明朝皇帝的特务机构)指挥蒋献告蓝玉“谋反”,朱元璋立即下令逮捕蓝玉。入狱后的蓝玉在锦衣卫的严刑拷打下,最终屈打成招,口供是“趁皇帝外出耕田时举事谋反”。这一解释不仅本身说不通,证据也非常牵强。据后人考究,蓝玉谋反的证据多是乡里渔夫、染匠的口供,如果蓝玉真要谋反,怎么会随意说给乡里人听?

然而,朱元璋就依照这些证据定了蓝玉的罪,将蓝玉全家诛杀。此后,又追究了“蓝党”(也称“蓝贼”)的谋反罪,诛杀了1.5万余人。在被判为“蓝党”的臣子中,不乏功臣良将,有一公、十三侯、二伯。试想,这些高官如果集体勾结造反,又怎么可能束手就擒、举家被诛呢?或许朱元璋也恐众人猜疑,于是特意将蓝玉谋反一案编为《逆臣录》,亲手写诏书布告天下,并在诏书中说:“自今胡党、蓝党概赦不问。”

事实上,经过“胡蓝之狱”,明初的开国功臣几乎被诛杀殆尽,还能再去拷问谁呢?所谓“概赦不问”,无非是一句漂亮话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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