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体之恶

一则新闻,群众抓获一个小偷,烈日炎炎下将之剥光绑在小区门口示众。

步行街网友对这则新闻的评论,叫好者居多。

对群众的做法及叫好者的评论,我无法认同。

首先,审判权甚至执法权被滥用可能造成的后果,远远比偷窃可怕的多,新闻中的个案绝对不应该被提倡。

其次,相比于盗窃罪,人身禁锢人身伤害以及人格侮辱,是更大的罪,即使目的在于惩罚,这个罪与罚也并不对等,量刑过重。

上述两条仅仅是我对新闻中个案就事论事的分析,这个个案本身只是一件小事情。但我想引申出来的东西,比这则新闻事件本身可怕的多。

我不禁会想,如果新闻中抓住小偷并施以暴力的不是群众,而是一个人,是否他还会这样做呢?

当“你”隐藏在“你们”中时,你所表现出来的东西,可能远比你仅仅是“你”的时候所表现的,要可怕的多,这既是所谓的群体之恶。

这其中的逻辑也不难厘清:

首先,当“你”隐藏在“你们”中时,会很自然的忽略掉将要对结果负责的压力,进而无所忌惮,而一旦人无忌惮,多半是会比较放肆的。

其次,一旦有一个“你们”中的“你”表现出一点点恶的苗头,这个肆无忌惮的“你们”就会迅速的把这个恶扩大化,有可能初始的念头仅仅是打他一顿取个乐,最终却变成了活活把他烧死。

群体之恶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而更可怕的事,相对比较精英的步行街,在毫无意识的情况下,竟也在散发着群体之恶的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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