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月亮与六便士》

什么才叫喜欢的事?

是不是那种一投入,就忘记了时间,忘记了周遭环境,甚至是疾病缠身的痛苦,更甚是灵与肉分离?即使是到了不惑之年,也要抛弃一切去完成自己的梦想。

毛姆笔下的斯特里克兰德,是那样一个不在乎外界一切,一心只去追求他画画的梦想,他完全不在乎自己住的多不好,多肮脏;他不在乎自己吃的食物,因为食物在他看来就是填饱肚子的东西,没有其他任何滋味。他过的一点也不好,却也从不追名逐利去贩卖自己的画作。只要手上有一点钱,也用来添置油彩和画布。他的行为像是被一股神秘的力量控制着。远离喧嚣热闹的伦敦,巴黎。最后终于找到属于自己的净土。在他生命最后的几年里,疾病缠身完成最后那副给自己答案的画作。包括人性的美好和丑恶,是他这一生对生活最好的理解。

人其实活得简单就好了。做自己喜欢的事,一辈子也就那么快过去了,追求了太多物质的东西,那么灵魂是不是也满足呢?

如今的世界满地都是六便士,却少有人抬头看见了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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