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魂(纪实文学)……作者:胡洪谦(天天开心)

大千世界,芸芸众生,无奇不有。这里述说一个冤死的灵魂的故事。

改革开放之初,那是一九八一年,我国广大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农业,畜牧业欣欣向荣。地处河北省的某个村庄,八位青年农民,有志于养骡马。他们经过一番商量,决定去内蒙古购买。于是,选择了一个吉日,各自带足所需要的现金,(那个年代,没有银行卡),结伴而行。

当时,改革开放刚刚起步,交通闭塞,许多路程要靠两条腿步行。

一天,正是红日西沉的时候,走了一天黄土路的八个人,找了一间路边驿店,住了下来。

当时的住宿条件不像如今,一人一间。他们八个人,睡一个大通铺。也就是八个人并排睡在一个大炕上。价钱也便宜,一人一块钱。

一阵折腾之后,大伙计划明天早起赶路,便早早休息。

话说大家还在喘气呢,只见一个姓李的已经抢先进入梦乡,断断续续打起呼噜来。

起初,大家习以为常,但是,李某得寸进尺,不久,已是鼾声如雷,大有撼天动地之势。

接下来,同行七人都被吵得心烦意乱,毫无睡意。在一片唉声叹气之中,

有一个人开腔说:“这样睡不了,明天怎样赶路?大家想一个办法才好。”

另一个人说:“能有什么办法,叫醒李某就好了。让我们先睡,他后睡。”话音刚落,大家齐声赞同。

于是,一个李某身边的人,坐了起来,一边叫着李某的名字,一边用手推搡着李某。

然而,推了许久,却是“撼山易,撼李某难”。李某依然是喉咙呼呼作响。

这时,其中的张某说:“我来试试”。只见他两手把一只臭袜子卷成一个小团,然后,一边口中念念有词:“大兄弟,委屈您了”,一边直接把袜团,塞进李某张开的嘴巴里。

在大家的哄笑声里,李某的鼾声,小了许多了。于是,大家安心睡觉。

睡了一阵子,张某听到,还是有鼾声在耳边响起。自己还是睡不着。不得已,起身拖动被子,把李某的头脸全遮盖住了。

经过这么一折腾,大房间安静下来。大家安然入睡,一宿无话。

诗云:“有花有酒春常在,无烛无灯夜自怜”。第二天一早,一声召唤,大伙纷纷起床,忙着穿衣戴帽。只有李某没有一点动静。有人说一声:“不好,出事了”,急急地上前把李某身上的被子揭开,只见李某直挺挺躺着。一个冤死的魂灵,已经随风飘荡而远去。只剩“千里良朋,犹识梦中之路”。有人急忙拔出口中的袜子,一摸口鼻,气息全无。

众人见状,惊恐不已。知道闯了大祸:“人命关天啊”!

一个家乡亲人,突然死去,七人无不悲伤,有人嚎啕大哭,有人默默流泪。房东见死了人,连忙叫来了警察。

警察一到,把七人全部戴上手铐,带回派出所。

事后,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张某被判刑七年。其余六人,共同赔偿死者家属应得的钱财。

古人云:“有心为善,虽善不赏;无心为恶,虽恶不罚”。现在,修改后的我国《刑法》,法律的天平,已朝活人倾斜。233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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