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路上必读小说●上摩天楼去》白先勇

      天色凝敛,西边有一大抹绛色的彤云,玫宝欠着身子从计程车窗探望出去,纽约曼赫登上的大厦,重重叠叠,像一大群矗立不动、穿戴深紫盔甲的巨人,吃力的顶负着渐渐下降的苍穹。

    寒意愈来愈浓,空气冷凝得像半透明的玻璃液,浮在低空。车子冲过去,把寒气荡开,如同在水中破浪而行一般。玫主把大衣领子翻起来,将颈子团团围住,只露出一张浑圆的脸来,两团白里透红的腮帮子,冻得凝亮,像刚结成的果子冻,嫩得颠颤颤的。菱角似的小嘴紧紧撮着,一对汪着两泡水光的眸子,像断线的珠儿,滴沥溜转,玫宝来美国密歇根大学读书,可是除掉她五呎六时的身材外,玫宝通身还找不到一丝大学生的气派。一双粉团似的小手,指头又圆又秃,叉开来,像十根短胖的蚕虫,永远握不拢拳头似的,与她肥硕庞大的身躯不很相称,像农场上饲养着的鹌鹑,身体愈来愈丰满,翅膀却渐渐退化了。一头乌油的盛发,编成两根大辫,连成U形,垂在背后。

    玫宝坐了两天两夜的西北航空公司飞机,才从台北飞到美国。一路上腾云驾雾,在阿拉斯加降陆时,大呕大吐,玫宝以为这一辈子也到不了她日思夜梦的纽约市了。在百老汇道上飞驰着,玫宝还有点不相信自己身在其境,一路上玫宝都看见穿着大红大绿的波多黎哥人,七横八竖的靠在地下车道口的栏杆上,密密麻麻的报摊,水果摊,精品食物铺(Delicatessen),一个紧挨一个,看得玫宝目不暇接。百老汇这条道名,玫宝听来太熟,太亲切,玫宝此刻觉得不是离家,竟似归家一般,因为在百老汇与九十九街上,玫宝就要见到她阔别了两年的姐姐玫伦了。玫宝一想到她姐姐,心里就发热、发酸、发甜,甜得蜜沁沁的,甜得玫宝想笑,望着那一排排巨厦间隙中涌出来的彤云,玫宝把下巴枕到搁在车窗口的手弯里,在她白胖的手背上,爱娇的轻咬了一下。

    玫伦是长姐,玫宝是幺妹。姐儿俩幼年丧母,玫伦在家里把玫宝惯得像只从来没有出过客厅的波斯猫,晚上两姐妹在房中看书时,玫宝总爱坐到玫伦椅子脚的地板上,头仰靠着玫伦的膝头,让玫伦抚弄她那一头婉约齐背的长发。

    “姐姐,帮我蓖蓖头,好舒服的。”玫主半闭着眼睛说。

    “妹娃儿,我看你愈来愈娇了。”玫伦摇着头笑道。

    “头痒的很,姐姐,等下替我洗一个。”玫宝说。

    玫宝的头是姐姐洗的,玫宝的书桌是姐姐理的,玫宝的睡衣扣子掉了,不理它,姐姐只得钉,晚上睡觉,忘了放帐子,姐姐也只好替她放。跟在姐姐后头,玫宝乐得像个坐在塞满毛毯的摇篮里的胖娃娃,整日嬉笑颜开,只要张口,就有大瓢大瓢的果汁奶浆送到口里来了。玫宝爱吃零食,玫伦在床头柜上摆了一只精致的糖盒;里面经常盛着从西门町买回来的加应子,陈皮梅,花生糖,杏仁酥。考试时,玫宝钻在被窝里,不用翻身,就可伸出手去,把那些喷香的糖果抓来提神了。玫宝爱听音乐,玫伦把自己那架袖珍收音机,挂在她床头,每晚让温柔的萧邦和轻快的莫扎特送她入梦乡。

    “这么大个人还不曾自己洗头,姐姐也不能替你洗一辈子呀。”玫伦皱着眉头说。玫宝最不爱听这种话,为什么老要说一辈子长,一辈子短的,可是姐姐就爱这样穷聒噪。有时姐姐忽然会捧起玫宝的脸来,一脸正经的说道:

    “听着,妹娃儿,你不小了,姐姐老这样惯你,你以后自己怎么站得稳脚?”

    姐姐喜欢拿大道理来压人,玫宝不要听,玫宝挨吓得心儿扑通扑通直跳,玫宝赖在地上,双手紧箍着玫伦的腿子。玫宝望着玫伦英爽俊秀的脸庞,恨不得从肺腑中喊出来:姐姐,我爱你。姐姐总以为玫宝是个不懂事的傻丫头,其实玫宝懂,玫宝懂得爱姐姐,有时心中爱得发疼。玫伦在师大毕业演奏时,玫宝坐在礼堂的角落头,听得眼泪像两条蚯蚓,在她脸上爬来爬去。玫伦在台上穿着亮白的旗袍,手指像一排白鸽在钢琴的键盘上飞跃着。萧邦夜曲里那串音符,变成了一群嘹亮清圆的夜莺,飞到玫宝的心花上,把她的心血都啄了出来。玫伦答应到美国朱丽亚音乐学院学好音乐后,写成第一个曲子,就赠给她最宠爱的妹娃儿,玫宝在日记上记下:

    幻想曲No.1,赖玫伦作,献给赖玫宝。

    “姐姐,”玫宝紧箍着玫伦,脸贴偎在玫伦的腿上,喃喃叫道:“我要你。”玫伦把玫宝从地上扶起来,放到床上去,把被窝塞到她下巴底,在她耳边说道。

    “痴姑娘!”

    “到啦,小姐。”计程车的司机说道:“这就是百老汇与九十九街。”司机替玫宝把箱子提了下来。玫宝贴了司机小费。

    “谢谢,小姐。”司机咧开嘴笑着说道:“祝你圣诞快乐。”

    “祝你也圣诞快乐。”玫宝笑着答道。

    百老汇上人来人往,从地下道口冒出来的人潮,都冷缩着脖子,四处乱窜。六呎许高的黑人,穿着自制服卖Pizza的意大利人,还有一些操着奇腔怪调的欧洲人,看得玫宝的眼睛浑圆。玫伦写信告诉过玫宝,如果玫宝站在百老汇上,再也不相信自己身在美国,因为百老汇道上,外国人倒占了近半。玫伦在信上已把百老汇写得烂熟了。玫宝要玫伦一个礼拜至少写两封信给她,起先玫伦还遵守诺言,后来一直推忙,一个月还不到两封。玫宝实在不懂姐姐为什么在美国会这么忙法。这次玫宝到美国来,姐姐仍然说圣诞节前后太忙,信上并没有叫攻宝直接到纽约,可是玫宝管不了那些,玫宝等不及了。玫宝在密歇根下了飞机,没有通知姐姐,就直接坐公共汽车跑来纽约,玫宝要给姐姐来个意外之喜,不由得姐姐不依。玫宝提着两只箱子,站在电梯里,兴奋得脸上一阵阵发热,玫宝绝不能等到暑假。玫宝今晚就要见到姐姐,倒在姐姐的怀中,把姐姐的衣襟搓成一团,然后要姐姐马上,就在今晚,挽着她出去逛TimesSquare,去逛FifthAvenue,那条最富丽,最豪华,象征着美国物质文明达到巅峰的大道。玫宝站在玫伦公寓门口,心都差不多从口中跳了出来。姐姐,玫宝心中叫道,今天晚上让我们,你和我,爬上皇家大厦,站到世界最高的摩天楼顶上玄。

    “呀,是你,玫宝。”玫伦开门时看见玫宝提着两只箱子站在门外,吃惊的叫道,然后一把将玫宝拖了进去,替玫宝接过箱子,挂好大衣。

    “玫宝!玫宝!”玫伦打量着玫宝笑着叫道:“我真不相信我的眼睛,才是两年,你长得这样高大了!”

    玫宝激动得满面血红,她一进门就想扑到她姐姐身上,可是她和玫伦站在一起时,突然发觉自己比玫伦高出了半个头,身躯比她细巧的姐姐好像要大上一倍似的,玫宝呆住了,尴尬的搓着双手。

    “你看,”玫伦摇摇头笑道,“鼻子冻得那么红。来了也不告诉我一声,还是以前那副任性的脾气。”

    玫宝心中想叫道:“姐姐,我要使你惊奇,要你高兴。”可是玫宝的喉咙好像给痰塞住了似的,站在玫伦面前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玫伦笑得十分亲切,眼睛里充满了爱怜与纵容的光彩,但是也许因为玫伦打扮得太漂亮了,使得玫宝不敢骤然上前亲近她姐姐。玫伦穿着一袭榴花红低领的绉纱裙,细白的颈项上围着一串珊瑚珠,玫伦的头发改了样式,耸高了好些,近太阳穴处,刷成两弯妩媚的发钩。眼角似有似无的勾着上挑的黑眼圈。玫瑰色的唇膏,和榴花红的裙子,衬得她的皮肤泼乳一般。

    “快来,到客厅里暖暖,我还有个朋友,你来见见。”玫伦拖着玫宝的手走进客厅,玫伦的客厅十分小巧,一套沙发,一架座地身历声唱机,一只桃花心木书架,架上摆着两套杂志,一套Vogue,一套Bazaar,客厅的墙上却点着两只中国宫灯。客厅的光线晕黄柔和,所有的陈饰总是巧克力和牛乳二色相间。长沙发上坐着一位男客,看见玫宝和玫伦走进来,站起身来对着玫伦说道:

    “这位大概是你的妹妹吧,Merriam?”

    “是啊,张汉生。这就是我常对你说我最宠爱的玫宝。”玫伦踮起脚尖搂着玫宝的肩膀说道,玫伦替玫宝介绍说张汉生是她在哥伦比亚大学的同学,正在电机系读博士学位。玫伦递给玫宝一杯热咖啡,然后在张汉生身旁坐下。张汉生穿着一套深黑色Ivv-League式的西装,戴着宽边眼镜,年轻、自信、精明而有条理。他对玫伦讲话时,语调十分亲切,一径叫着她的英文名字Merriam,玫伦靠得张汉生很近,口中问着玫宝一路上旅行的情形,问完一句总朝着张汉生妩媚的笑一下。

    “你从密歇根坐GreyhoundBus来的?”玫伦问玫宝道:“那种车子真会坐坏人的。”

    “是啊!”张汉生接着说道:“我跟你一个想法。我从纽约坐到芝加哥一次,一天一夜,从那次以后我再也不坐Greybound了。”

    “你在东京住什么旅馆?”玫伦问道。

    “机场附近的王子旅馆。”玫宝说。

    “傻子!为什么不住帝国大饭店?反正航空公司出钱。”玫伦指着玫宝大笑说道。

    “我记得我来的时候停在东京,也是住帝国大饭店。我吃了三顿五块美金的大餐。那边的炸生蚝真是名不虚传!”张汉生也跟着玫伦笑着说道。玫宝低下头一口一口谨慎的啜着咖啡,她觉得她的脸上烫得火烧一般,耳朵里充满了玫伦一声高一声低喜悦清脆的笑声。玫宝不明白姐姐为什么这样爱笑,以前玫伦笑起来最多抿抿嘴,从来没有笑得这样爽朗,姐姐心里一定非常快乐,玫宝心里想道。

    “Merriam,Stein夫妇今晚请些什么人?”

    “张乃嘉夫妻,Judy王,Albert李,Rita周,还有一些美国朋友,全是犹太人。”

    “我最看不来张乃嘉两夫妻,来了美国十几年,还那么出不得众,小里小器。”

    “你的性情也古怪,不喜欢他们就别理他们算了。”

    玫宝的眼睛从桃花木书架那两排色彩鲜艳的时装杂志一直溜过去,溜过张汉生微皱的眉头,玫伦妩媚的发钩,然后停到乳黄色墙上那两盏精致的中国宫灯上,朱红的络缨绾着碧绿的珠子,灯玻璃上塑着一对十四五岁梳着双髻的女童在扑蝴蝶。玫伦从朱丽亚音乐学院转到哥伦比亚念图书馆学的时候,玫宝从台北寄给玫伦这对宫灯,她要玫伦把这对灯挂在钢琴上。她要这对灯照着姐姐的琴谱,提醒姐姐不要忘记练琴。

    “姐姐,你的钢琴呢?”玫宝突然问道。

    “钢琴?”玫伦怔了一下,然后一只手扶住额头放声笑了起来,“说起钢琴我还有一个笑话呢,张汉生,你不是记得我住在Vil1age时有架旧钢琴吗?我搬家时,送给楼底的房东太太她不肯要。我后来花了五块钱才叫人搬走丢掉的。美国房子里的空间珍贵。旧东西没人要,怕占地方。”

    玫伦笑得前俯后仰,她身上的皱纱裙窸窸窣窣发着响声。玫宝觉得姐姐通身艳色逼人,逼得人有点头晕。客厅里的电话铃响了,玫伦走过去拿起听筒说道:

    “HelloRita?好,我们就来接你,我妹妹刚才从台北来,我们陪她说了一会儿话。”玫伦朝着玫宝笑了一下,放下听筒说道:

    “玫宝,我们马上要去参加一个朋友的宴会。上星期就订下了。你在这里休息一会儿,看看杂志,饿了冰箱里有龙虾三明治。”

    “我先去把车子开过来你再下楼吧。”张汉生说。“外面冷,天气预测说今晚有雪。”

    张汉生离开后,玫伦回到房间再装饰了一番,穿上一件黑呢镶皮领大衣,襟上别着一朵血红的玫瑰。她走出来,戴上一副黑纱手套,然后在玫宝腮上轻轻拧了一下,笑着说道:

    “玫宝,你不知道我见了你多开心!”

    玫宝低着头,不住的搓着一双白胖的小手。

    “怎么了?妹娃儿。”玫伦把玫宝挽住说道:“听姐姐说,明天我叫张汉生开车来,我们一块儿出去替你添几件衣服,去雷电城看场电影,然后我要张汉生请我们去Chinatown吃晚饭。让你在纽约开开眼界,好不好?其实纽约也没有什么好玩的,你住久了就知道了。”

    “姐姐——”玫宝的声音有点颤抖。

    “怎么回事,我的宝贝妹妹,让姐姐告诉你一个秘密。本来我跟张汉生计划后天上华盛顿,去跟他母亲一齐度圣诞。然后我们就宣布订婚了。当然你来了,姐姐总得要陪你玩几天,我们迟些时再去,所以我告诉你我圣诞前后要忙坏了。我花了一整天工夫替他母亲买礼物,我要她对我有好印象,免得我们的婚事受阻。”

    “姐姐——”玫宝抬起头望着玫伦叫道。她心里急着想说:

    我本来想使你感到意外,要你高兴。可是她的嘴唇抖了半天却说不出来。

    “怎么样?妹娃儿,替姐姐快乐不?”玫伦捧着玫宝的脸亲了一下。

    “嗯,我快乐。”玫宝喃喃说道,她想微笑一下,可是嘴角却贴上胶布一般,绷得扯不开。

    “傻姑娘,你不恭喜姐姐?”玫伦拍了一下玫宝的屁股,笑吟吟的说道。

    “恭喜你,姐姐。”

    “妹娃儿,真想不到姐姐快结婚了。你也上大学了。站着比我还高。以前还老向我撒娇呢,好意思?等暑假从密歇根来,姐姐带你出去应酬应酬,打扮一下,包有成群的男孩来追求,可是千万不要乱吃,太胖了可就没人要啦。”

    “姐姐——”

    “听了开心不?”

    “姐姐,我今晚要上皇家大厦去。”玫宝突然大声说道。玫宝的眼睛睁得圆鼓鼓的,里面汪满了水光,两腮红得胭脂一般嘴巴嘬得像粒玻璃珠。

    玫伦困惑的看着玫宝。

    “今晚?一个人去?”

    “嗯,一个人。”玫宝咬着嘴唇说。

    “你们这群刚来留学的小伙子兴头真大,我来了两年,皇家大厦是什么样子我还搞不清。这样吧,我们下楼去,把你送到那儿,你玩完了自己坐计程车回来。”

    玫伦挽着玫宝下楼上了车。玫宝坐在车后,玫伦坐在张汉生旁边,当玫伦告诉张汉生玫宝要去爬皇家大厦时,张汉生笑了起来说道:

    “都是这么的。我已经上过五次了,每次有朋友从台湾来,就得陪着上摩天楼,花了我不少冤枉钱。”

    车子转到河边公路上飞驶着,玫宝蜷缩在车厢后面,寒气从窗缝里钻进来,冷得玫宝的小腿直发僵,她斜倚在沙发椅上,把大衣裹得紧紧的,一阵倦意袭了上来,好像这几天旅途的辛劳在这个时候才发出来,她的眼皮愈来愈重,朦胧中一直听到玫伦清爽娇脆的笑语声。

    “Rita说她今晚要穿我上次陪她到Macy买的那件裙子,她花了七十五块,也真舍得,我晓得,她因为Albert李也去才肯穿的。”

    “Albert李未必看得上她。”

    “哟!什么了不起,太空博士又怎的。我就看死他难得娶到太太。”

    “你说我脾气古怪,你还不是好挑人毛病。”

    “这些在纽约的中国人是不讨人喜。”

    “那么我们以后搬到纽泽西去算了。”

    “不好,到底在纽约做事方便,容易赚钱。”

    “GE的聘书上说给我七百五十底薪,我还想考虑考虑。”

    “七百五?不要!——呀,玫宝,到啦,怎么睡着了。”

    玫宝张开眼睛,看见皇家大厦在卅四街上高耸入云,像个神话中的帝上,君临万方,顶上两筒明亮的探照灯,如同两只高抬的巨臂,在天空里前后左右的发号施令。

    “不要走丢啰!”玫宝在皇家大厦门口下车时,张汉生打趣的说道。

    “你也别太小看玫宝。我们妹娃儿已经长大成YoungLady了!”

    “Haveagoodtime,”张汉生伸出头笑着叫道。

    “Havefun!”玫伦摆摆手叫着说。

    玫宝买了票,跟着十八个人挤进了一座升降机中,游客多半是外埠来的,有几对老夫妇带着小孩子,三个水兵,还有两个穿着整齐,系着领花的日本学生。大家都纷纷揣测在皇家大厦顶上,俯瞰纽约市是什么样子,有一个小女孩尖声的数着升降机门上的指标:

    “六十、七十、八十、——到了,奶奶!”

    人们一窝蜂似的拥出电梯,跑到瞭望台的各个窗口去。塔中早挤满了游客,大家紧挨着缓缓的转着圈子眩望窗外的景致,玫宝夹在中间,被高大的外国人堵住了视线,什么也看不见。塔里的水汀很暖,许多人在抽香烟,空气十分郁闷。

    “呀,那是长岛吧!”有人叫道。

    “这边一定是布鲁克林了。”

    “我猜那是华盛顿桥,桥那边是纽泽西。”

    玫宝转到梯口时,打开门,走到瞭望平台上。外面罡风劲烈,一阵卷来,像刀割一般,玫宝觉得滚烫的面颊上,顿时裂开似的,非常痛楚,刚才的睡意,全被冷风吹掉了,头脑渐渐清醒过来。外面游客稀少,只有一对年轻的情侣,穿着皮大衣,在栏杆边冻瑟瑟的偎在一处。玫宝挨近栏杆,探头出去,一阵沦肌浃骨的寒气,从她头顶灌了进去,冷得她的牙齿开始发抖起来。这就是纽约,玫宝想道,站在皇家大厦顶上看纽约,好像从天文台的望远镜,观察太阳系的另一些星球似的,完全失去了距离与空间的观念,只见一片无穷无尽的黑暗里,一堆堆,一团团的光球,在晃动,在旋转。人家都说在皇家大厦顶上可以看到洁白的自由女神,可以看到玉带似的赫逊河,可以看到天虹一般的华盛顿大桥,可以看到玻璃盒状的联合国大厦。可是这是黑夜,这是黑夜里一百○二层,一四七二尺世界第一高的摩天楼上,纽约隐形起来了,纽约躲在一块巨大的黑丝绒下,上面洒满了精光流转的金刚石。罡风的呼啸尖锐而强烈。一片,两片,无数的雪花,像枕头套里的鹅绒,从空中抖落下来,空气冷凛,雪花落在两腮上,温润潮湿,玫宝觉得好像有无数个婴儿的小嘴巴,在她鼻尖上,眼皮盖上,吹嘘着暖气,雪花随着风势,像溯海的浪头,在空中韵律的起伏着,把整个幽黑的大空,都牵动起来,那些闪烁的光球,忽而下沉,寂灭消弭,忽而上升,像盏盏金灯,大放光明,愈飘愈近,好像浮到摩天楼顶的栏杆边来,玫宝探身出去,双手伸到栏杆外,想去捞住那一颗颗慧珠似的明灯。她的睫毛上积满了雪珠子,在水光模糊中,她像看见那些金灯,都配上了音符,一明一灭,琤琤琮琮,发出清越的音乐似的。玫宝忽然觉得这座一百○二层的摩天楼,变成了一棵巨大的圣诞树,那些闪亮的灯光,是挂在树丫丫上的金球儿,雪花是棉絮,轻盈的洒在树干,而她自己却变成吊在树顶上那个孤零零的洋娃娃,玫宝记得有一年圣诞前夕,她半夜里穿着睡袍,偷偷爬到客厅里的圣诞树下,把玫伦给她的礼物打开,那是一个银色缕花,灿烂夺目的小音乐箱,她打开盖子,里面有个穿苏格兰裙子的小人儿,蹦蹦跳跳的在跳苏格兰土风舞,音乐箱中,叮叮咚咚奏着那首温馨轻快的《风铃草》。

    “姐姐——”玫宝突然闷声叫道,她肥硕的身躯紧抵住冰冷的铁栏杆,两只圆秃白胖的小手愤怒的将栏杆上的积雪扫落到高楼下面去。

    雪片愈飞愈急,替皇家大厦的顶上,戴上一顶轻软的大白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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