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十九章

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此三者以为文不足,故令有所属。见素抱朴,少私寡欲。


【释义】

“绝圣弃智,民利百倍。”首先从社会层面来说,不崇尚圣贤,不标榜才智,不以圣贤自居,不以智慧安民,则百姓就会受利更多。其次从修行的角度来讲,不以我心观心,我心易生妄念、执着,易三心二意,干扰清静,不利于修道。

“绝仁弃义,民复孝慈。”以世俗层面来讲,君与臣、上与下、亲与疏,都以道德为准,不要刻意标榜仁义。道德出现危机的时候,才有杀身成仁、舍生取义来作为赞誉。如果社会层面皆能以道德为行为准则,民众则自然上慈下孝。

“绝巧弃利,盗贼无有。”何谓绝巧?第三章有相近之意,“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杜绝人的思想过于复杂,制止那些扰乱内心的智巧。何谓弃利?杜绝不正当的取利途径,不要把利益看得太重,放下功利之心。如此,就不会有盗贼。从修行的角度讲,要时刻警惕智巧与逐利之心,它们都是妨害修行的盗贼,要防之又防。人心安静,社会就得到安宁了,身心就愉悦了。

“此三者以为文不足,故令有所属。见素抱朴,少私寡欲。”此三者,就是绝圣、绝仁、绝巧。只是倡导它,不足以治国利民,更不利于修己修心。而应当把这些作为原则,深入到一切事理中去,这叫“有所属。”所属即不粉不饰、不雕不琢、复归元始、抱朴守真的道性。常怀道性的人和社会,回归自然,少私欲,少贪婪一切自然纯朴,清静恬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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