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二 法治工作的基本格局(4)

司法体制改革的概念与内涵:司法体制改革是在在宪法规定的司法体制的基本框架内,国家司法机关和国家司法制度实现自我创新、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司法体系和司法制度。

司法体制改革的基本方向和原则: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以宪法为根本遵循;坚持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根本尺度;坚持国情和遵循规律谅解和;坚持统筹兼顾;坚持依法有序推进。

 司法改革的主要任务: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完善人权司法保证制度:完善人权司法保障要注重对法治原则的遵循;完善人权司法保障要体现对基本人权的尊重;要突出对司法权力的制约;要强化对诉讼权利的保障;要加强对公民权利的救济。

增强全民法制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总体价值意义:法律的权威原则人民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具体方法

一、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 1、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2、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宣传、文化、教育部门和人民团体要在普法教育中发挥职能作用。 3、牢固树立有权力就有责任、有权力就有义务的观念。 4、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引导人民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

 二、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1、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2、发挥人民团体和和社会组织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3、依法处理民族和宗教问题,高举民族团结大旗帜,依法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宗教等因素的社会问题,促进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和谐。

 三、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 1、完善扩充法律援助制度,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 2、发展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事业,统筹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

四、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 1、强化法律解决纠纷的权威地位。 2、构建对维护群众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常态权重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 3、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发展诉讼、调解、仲裁等多种纠纷解决渠道。 4、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落实领导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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