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的故乡》之阿来

说起来,我还没有系统地读完阿来的全部作品,但他笔下的文字还是很吸引我。尤其是那些距离我很远的“土司”,“碉楼”等极大地调动起我的阅读兴趣。

阿来出生在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市,身份证上标注的是藏族,但不是纯正的藏族血统,是一个混血儿。因为长期生活在藏族聚居的地方,写作的题材也都取决于藏族的历史和现实生活,所以他应定义为一个使用中文写作的藏族作家。中国是一个多民族作家,多元文化促进了民族的融合和文学的繁荣。同样作为一个混血身份的写作者,我喜欢的是陌生的环境下写出的陌生文字,和作家本人的族别无关。我只想知道在地球的某一个角落里,生活着某一些人,有着某一种文化和风俗便可以了。和国家、民族无关。这些陌生的文化,常令我心驰神往。可见写作一定要与众不同,从题材到语言,都应该有陌生化,有自己独特的一面。古往今来的作家,做到这一点,才能脱颖而出。比如说福克纳、马尔克斯、莫言、贾平凹,反观过来,就是说作家要有自己的故乡,自己的文学领地。

阿来的文学故乡在川西北。他30岁时出版了《旧年的血迹》和《梭磨河》两本书,出版的时候心里每天在盼望着,可当他拿到包裹,书一打开的时候,却突然发现自己不愿意再看了,内心有一种很空洞的感觉,觉得自己没写好。阿来说,“文学艺术,如果不是一流的作品,它就没有什么意义。”这也决定阿来后来作品的走向和质量,也成就了后来他在中国文坛的地位。

在当今社会,人心浮躁,能意识到这一点的人凤毛麟角。有的人书一本本地出,一遍遍地重复着别人,也重复自己,却不考虑读者有没有阅读的兴趣。这样的出版,充其量也是为社会多营造了一些文字垃圾。前些日子一位有些名气的作家在朋友圈里发文称,除某某级作家,拒绝别人给自己赠书。因为没有质量的作品等于消耗别人的生命。这应该引起写作者的警醒,明白自己为什么写作,写作的终极目标和意义是什么。

阿来意识到这个问题以后,拿起相机背上包,在他生活的故乡不停地行走,做一些实地调查,给文字汲取营养。寨子里的路很难走,不通车,每天只能走到哪算哪。在四川马尔康松岗土司官寨,当地有句话叫“嘉绒十八土”,因为嘉绒有十八个土司,两座碉楼。碉楼不仅是冷兵器时代重要的作战工事,也有风水上的意义。趁着寨子里的很多老人还在,阿来就去寻访这些土司家族的历史。每到一个地方,阿来先去找县志,去档案馆找史料,再到民间找传说。就这样,阿来凭着对地方历史的兴趣,几乎把嘉绒十八家土司家族的历史全部研究过一遍,然后写下了著名的长篇小说《尘埃落定》,两年后《尘埃落定》获得第五届茅盾文学奖,阿来也当选为四川省作家协会主席。

苦难是一个人成长的催化剂,阿来也不例外。阿来说自己的故乡很好,但要让自己留着这里,他不愿意。我对故乡的概念近几年才有,从小我就不喜欢自己生存的地方。和阿来一样,因为父亲是外来的,在我工作之前,档案籍贯里一直写父亲的家乡。在我的人生词典里,一度失去了故乡。我14岁离家,半生漂泊,辗转各地,父母去世后,如今回望家乡,才有了故乡的概念。阿来初中毕业后去修松岗水电站,他的命运在这里发生转折。1977年恢复高考,原本已错过报名时间的他神使鬼差地得到了一个考试的机会,虽然没有考上理想的地质学校(为了离家更远),但考上了当地的一所师范,毕业后在山区小学执教,有了亲近文学的机会,通过一首诗歌的发表,改变了自己的命运。

阿来不动声色地介绍他的故乡,以及故乡对他的影响。在他冷静的外表下面,我看见一颗倔强的心和有趣的灵魂。从2007年起他开始拍摄植物,渐渐成为一种习惯。在海拔1900米至4600多米的高山草地行走,没有一个好的身体自然不成,但更多地需要一种毅力。支撑阿来的是对文学的热爱。

阿来说自己写小说不需要构思,就是沉浸到那种小说需要的状态当中去。所以作家的行走也是为自己的创作培养一种状态,让自己成为小说里的人物角色。另外,写作要学会压制,刚想写的时候不要动笔,像一颗种子埋进土里,让它慢慢生长,一段时间过后,它又冒了出来,这时还要压制,等确实到了压不住的状态,不写不行了,笔下自然就流淌出来。

从片中学到了一种辨识海拔的常识,首先看森林能长多高,然后看草甸、浅草能长多高,再往上到了石滩,就接近生命的界线了。也许是久居海边的关系,我肺活量不够,大概到了2000米左右,就有高原反应。这也是我向往高原,却不敢尝试的原因。也正因为如此,我对高原作家的文字充满兴趣。阿来说,小说就是探索可能性的过程,人是有很多可能性的,但在实际的生活当中,只能做一个选择。在小说中我们可以活成各种各样的自己。也许这就是小说家喜欢创作的秘密。身体不能达到的地方,可以用文字表达。但我还是喜欢在行走中的写作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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