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苦难活成丰碑

《红字》是美国浪漫主义作家霍桑的一部长篇小说,它冷静哀婉,让人在阅读的过程中,始终被一种淡淡的惆怅环绕。

故事的一开始,展现的就是海丝特·白兰因通奸罪被示众的场面,这位年轻美貌的母亲,穿着她绣着鲜明“红”字的衣服,怀抱着几个月大的女婴,由牢狱走向示众的刑台。作者这样描绘当时的场面:那些本来就认识她的人,原先满以为她经历过这一磨难,会黯然失色,结果却惊得都发呆了,因为他们所看到的,是她焕发的美丽,竟把笼罩着她的不幸和耻辱凝成了一轮光环。短短的几行字,就让一个坚强勇敢而又颇具精神力量的女性形象跃然纸上。也许,对于普通人来讲,这样深重的打击之下,面目灰败,精神萎顿,万念俱灰才是正常的表情和反应,但顽强的海丝特·白兰却愈发的显示出了她的韧性和生命力。她怎么能倒下呢?她还有小珠儿需要养育和照顾。她又怎么能供出丁梅斯代尔来呢,单单缘于灵魂深处对于他深沉的爱,她都不允许自己那么做,这是她需要用生命捍卫的秘密。

红色的字母A代表的是通奸,这原本应该是耻辱的代名词,是应该隐藏或者躲避的,但海丝特·白兰却把它做成精美的刺绣勇敢地戴在了胸前,这就如同一个人因为一次偷窃行为,而迫使他要一辈子穿着写有“贼”字的衣服,向世人展示它的过错,不能摆脱,不被原谅。单单想象,就能感受到这种做法的无情和冷酷。

被示众羞辱后的海丝特,又被她安排去了远离人群靠近海边的一处小茅屋居住,并要求她的前胸要永世佩带代表通奸耻辱的红色A字。海丝特以无比的勇气,坦然地接受了这一切。她用自己裁缝的好手艺,辛勤劳作,无愧地养活着自己和珠儿。她除了去接针线活外,从不与人群来往。她永远穿暗色的没有曲线的朴素衣服,安静隐忍地活着。她除去与人们呼吸共同的空气之外,并且用一双手一丝不苟地劳作,为她自己和不珠儿挣得每日的面包之外,对于分享世上的特权,她连最卑微的要求都不提。反之,一有施惠于人的机会,她立刻承认她与人类的姐妹之情。她给穷人自己手里的面包,给病苦的人以最细心温柔的照料,给灾难中的人以最大方的援手,并且低调慎重,天亮即走。她也在这样日日夜夜的岁月里,慢慢的得到了人们的认可和接纳。谁能说被污辱被损害的生命不能有自己的丰碑?海丝特·白兰就是最好的证明。

在很多年很多年之后,珠儿已经长大成人,海丝特·白兰放弃了珠儿给她提供的安逸富裕的生活,又孤身回到了那个她曾经饱受屈辱的地方,带着她的红字(虽然已经没人再敢这样要求她),助贫扶苦地为身边的人奉献自己,再到后来的时候,那红字已变成了一种令人望而生畏,引人肃然起敬的标志。

整篇故事不乏道德说教的嫌疑,但心理描写的地方,却非常的出色。那些幽暗,那些挣扎,那些悲痛,那些喜悦,每一种情绪,都在作者的笔下缠绵,摇摆,泛着光泽,延展着余韵。让你不自觉的便与主角同喜共悲,一起陷落,又从泥沼中坚强站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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